蔡天鳳的 28 歲前夫鄺港智,被指於 2013 至 2015 年期間,在油尖旺一帶偷竊項鏈、金條等,2015 年原擬不認罪獲排期審訊,同年棄保潛逃被發拘捕令。他至 2023 年被緝捕歸案,案件周二(14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鄺擬承認 6 項盜竊及一項棄保潛逃罪,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作正式答辯。鄺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蔡天鳳的 28 歲前夫鄺港智,被指於 2013 至 2015 年期間,在油尖旺一帶偷竊項鏈、金條等,2015 年原擬不認罪獲排期審訊,同年棄保潛逃被發拘捕令。他至 2023 年被緝捕歸案,案件周二(14 日)於區域法院再訊。
鄺擬承認 6 項盜竊及一項棄保潛逃罪,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6 月 19 日作正式答辯。鄺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32 歲中學男教師涉於 2021 年至 2022 年,在校內小息或補課期間非禮 4 名未成年女學生,他否認 13 項非禮罪,經審訊後周二(14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法官練錦鴻指,4 名事主口供相同之處,皆極之模糊,但幾乎如出一轍,而事主供稱發生猥褻侵犯事件的地點,都有其他學生在場,「正常來說,在該處進行猥褻侵犯,似乎在事實上比較困難,而多次發生更近乎沒有可能」。
法官又指,事主當時對被告行徑「逆來順受,沒有投訴」,再考慮 4 人投訴之時,正值有人提出要更換老師,認為事主所述或只是指稱情況的一部分,即不滿被告教學方法及態度、對事主過份親暱,最終裁定控方未能在完全沒有合理疑點下證實被告曾猥褻侵犯。
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一名前行政主任,涉向多名家長收受逾 124 萬元賄款,以助他們的子女獲該校幼兒班取錄。各被告被控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等罪,分兩案處理,控方早前申請合併兩案,其中一案的兩名家長反對,案件於周一(13 日)在區院處理該項爭議。
辯方指,合併兩案後將導致審訊時間及訟費增加,亦會帶出與兩名被告無關的案情;控方則指,涉案行政主任已認罪、將指證各被告,兩案亦基於相同事實。
法官彭中屏指,認罪前行政主任的可信性為審訊關鍵,由不同法官處理的話,或對此作不同判斷,影響裁決及判刑,合併處理可避免結果矛盾,加上主任難以就多宗審訊多次出庭作證,為合理運用法庭資源,批准控方的合併申請。
26 歲前溜冰教練在討論區,看到有網友提出交換女伴私密照,為了看網友女友的私密照,遂向對方發送中學時期前女友的裸照及影片,包括顯示前女友胸部、裙底及為他手淫等。該男子早前承認非禮、製作及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等 9 罪,周一(13 日)在區院被判囚 12 個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
辯方邀請判社服令;暫委法官王證瑜指,被告重犯機會中至高,雖然部分控罪中,被告與事主為同校情侶,涉案行為亦得到其同意,但兩人分手後,「縱使後者(事主)不斷要求佢刪除物品,仍然繼續管有物品,直至佢 23 歲」,更為了與網上的人交換色情物品,而「自私自利地」發布物品,涉 82 張照片及 4 條影片。
1991 年,深水埗北河街一間鐘錶店遭持槍匪徒闖入行劫,賊人事敗逃去,期間開槍轟斃一名男職員,警方一直追緝 3 名涉案匪徒。案發 32 年後,一名現年 59 歲的男子上周六(11 日)從內地來港,入境時被捕。
男子被控謀殺及企圖搶劫兩罪,周一(13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沒有申請保釋,並放棄 8 天覆核權。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將案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押。
1991 年,深水埗北河街一間鐘錶店遭持槍匪徒闖入行劫,賊人事敗逃去,期間開槍轟斃一名男職員,警方一直追緝 3 名涉案匪徒。案發 32 年後,一名現年 59 歲的男子上周六(11 日)從內地來港,入境時被捕。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鍾雅倫周一(13 日)會見傳媒時指,當年案中檢獲染血 T 恤,衣服的 DNA 屬於被捕男子,而其指紋亦出現於涉案鐘錶店的玻璃飾櫃,已向他落案起訴謀殺及企圖行劫兩罪,下午將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鍾又指,本案與同日發生、涉及悍匪葉繼歡的觀塘物華街金行劫案並無關連。
67 歲退休男子被指於 1986 至 1987 年期間,在旺角某單位非禮約 10 歲女童,被控 5 項非禮罪,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至 11 月 30 日再訊,轉介區域法院處理,被告以 1,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據悉,被告與事主相識。
今年 7 月,一名男子被發現倒斃中環「木的地」酒店浴室,雙腳被床單綑綁。兩名同房租客,38 歲美國籍高爾夫球教練及 44 歲售貨員,被控一項誤殺罪,上年 8 月首次提堂,周一(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至 11 月 30 日再訊,待修訂控罪及案情。庭上透露,擬加控與危險藥物相關的控罪。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申請,美國籍被告續准以 20 萬元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另不准接觸危險藥物,須參與戒毒服務及定期驗尿;另一名被告續准以 30 萬元保釋,兩人均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2021 年 10 月,一名 37 歲的入境事務主任涉在半山區住所內,偷拍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並兩度於網上發布該影像。被告被控 1 項窺淫罪和 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案件周一(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續與控方作控罪商討;控方不反對押後及擔保。主任裁判官徐綺薇關注本案於 5 月已提堂,當時控方已準備好答辯。辯方稱兩次商討仍遭拒,「今次係最務實嘅條件……承諾必然係最後一次押後」。
官最終批准押後至 12 月 8 日,指「下一次我會直接問你認罪定唔認罪」,被告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