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8 日科大生周梓樂宣告不治,多區有市民舉行悼念活動,其中 25 歲男電腦技術員被指在黃大仙警民衝突中抗拒警員,他否認一項「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經審訊後,周四(21 日)被定罪,法庭將索取背景報告,押後 8 月 4 日判刑。 裁判官崔美霞裁決時,拒納被告因兩遭警員以胡椒噴霧噴面,才不斷爬起兼腳踢一說,相反,認為是因他不斷爬起兼腳踢,使警員一直沒法替他上手扣,最終靠胡椒噴霧制服,因此裁定被告行為屬拒抗警員,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孝順顧家、正直善良,為家中經濟支柱,負擔家用及胞妹大學學費,望法庭考慮本案嚴重程度較其他案輕微而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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