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中的鄭子豪、廖子文、鄧棨然,連同另外兩人,被指 2019 年在灣仔庫倉內管有汽油彈原材料,被控縱火。案中 5 名被告,除鄧棨然正在內地服刑,其餘 4 人先後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原定還押至今( 24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及判刑。
不過,法官游德康指留意到其中 2 名被告有心理問題,另 2 人案發時年僅 17 歲,決定先索取各人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押後至 7 月 16 日判刑。但法官表示,即使有關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等拘禁式中心,根據上訴庭案例,判監仍然合適,坦言「(判刑)空間唔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