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29 日,旺角警署外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 17 歲的少年被指將紙皮放入火堆之中、被捕時「拗」警員手指,警員其後被診斷手指骨折。少年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致警員手指骨折,行為惡劣,惟考慮他年輕,指判刑應平衡阻嚇及更生。另外,她質疑被告「不知道被警員制服」的說法,反問「志同道合嘅人會捉佢(被告)?現場集結嘅人會捉佢?畀頭盔嘅人會捉佢?」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9 月 29 日,旺角警署外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 17 歲的少年被指將紙皮放入火堆之中、被捕時「拗」警員手指,警員其後被診斷手指骨折。少年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周二(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致警員手指骨折,行為惡劣,惟考慮他年輕,指判刑應平衡阻嚇及更生。另外,她質疑被告「不知道被警員制服」的說法,反問「志同道合嘅人會捉佢(被告)?現場集結嘅人會捉佢?畀頭盔嘅人會捉佢?」
2019 年 11 月 3 日,網民在各區發起「反警暴」示威,五旬婦被指在大埔超級城襲警,阻止警方拘捕示威者,被裁定「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襲擊」罪成,判囚 4 個月。她不服定罪提上訴,高等法院周四(13 日)駁回申請,須即時服刑。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指,上訴人「外形頗具獨特性」,與呈堂片段中的人士完全相同,又指她彎身拾物、向警員擲物後,轉身企圖離開現場,「其一連串的動作,證明她是蓄意加入包圍警員及涉案男子的人堆」,裁定上訴人的定罪是安全及穩妥。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及後有人堵路遭警方驅散,5 名男女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罪成。 2 名被告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1 個月,其中符凱晴因另案正服刑,與本案 3 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即符加監 8 個月。裁判官李志豪指,事發時處於社會動亂期間,兩人雖沒有極端暴力行為,但罪責「不相伯仲」。裁判官接納辯方求情指檢控程序延誤,此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 另外 3 名被告因隔離未能到庭,押後至 10 月 19 日判刑。
2019 年平安夜,元朗形點商場「和你 Sing 」衝突,一名案發時 19 歲男子被指以肩撞警員,令其「飛起」後跌,其後逃避警員追捕,越過玻璃圍欄跌落商場下一層的平台。他經審訊後 9 月被裁定襲警罪成,周三(5 日)被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陳炳宙判刑時質疑,被告為何會在見到「保障市民性命財產的警員」時受驚恐突襲(panic attack)影響,又指被告沒有真誠悔意,受傷是「咎由自取」。 辯方請求法庭考慮判處非勞教中心的刑罰,指因勞教中心的刑期不固定,取決於被告的表現。裁判官陳炳宙聞言稱「就係正因為咁,為渴望重獲自由而有個動力喺度。」
網民 2019 年 10 月 13 日發起「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飛踢」警員,31 歲紮鐵工企圖搶槍、襲警等 3 罪罪成,判囚 7 年,為區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 紮鐵工不服判刑上訴,周五(23 日)在高院上訴庭審理。申請方質疑,原審法官謝沈智慧沒有裁定企圖搶槍是共同犯罪,卻在判刑時指申請人與另一男子共同施襲,疑考慮「夥同犯罪」原則判刑。 法官彭偉昌聽畢認為「唔係冇道理」,有需要理順原審判刑思路,批出上訴許可,轉交案件至上訴庭合議庭處理,數日內頒判詞。
2019 年平安夜,網民發起元朗形點商場舉行「和你 Sing 」示威活動。一名案發時 19 歲的男子被指用肩膊撞向防暴警員,令警員「飛起」向後跌,該男子逃避其他警員追捕時,跨過玻璃圍欄跌落商場下一層的平台。 經審訊後,裁判官陳炳宙周三(2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裁定被告襲警罪成,案件押後至 10 月 5 日判刑,並下令為其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裁判官拒接納被告受驚恐突襲(panic attack)影響,認為他「捏造抗辯理由」,裁定他案發時奔跑逃避,蓄意用身體出盡全力撞向警員,如「好大嘅拳頭撼落警員度」。裁判官又批評被告審訊時「不忘抹黑警員」,指不宜判處社會服務令。
2019 年 8 月 25 日,網民發起「荃葵青遊行」,期後演變成警民衝突,5 名男女被指攜有鐳射筆等物品。經審訊後,5 人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4 罪全部罪成。 案件原定周三(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但當中 3 人因染疫及隔離未有到庭,僅二人應訊。辯方透露,當中一人早前申請覆核定罪。雖然有部分被告欲如期判刑,但裁判官李志豪希望可一併處理,故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判刑,5 人繼續還押。
2021 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後,兩男一女被指在網上發表煽惑傷害警員言論。繼 34 歲男早前擬認罪後,20 歲女學生周二(10 日)在區域法院亦打算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法官高勁修押後案件至 2023 年 6 月 5 日正式答辯及求情,辯方申請更改警署報到時間獲批,期間女生獲准保釋。
網民於 2019 年 9 月 29 日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原於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6 名被告開審前認罪,他們另面對的襲警等罪則存檔法庭。除了案發時 15 歲的男生續准保釋外,其餘被告還押至 11 月 14 日求情。 案情指,當中 4 人被拍攝到於夏愨道集結,有人打開雨傘防護,有人拾起磚頭及投向政府總部;另外 2 人被指當日被警員截停時穿着黑色衣物,戴上面巾及護目鏡等防護物品。案情沒提及兩人被拍攝到任何行為。 餘下 3 名不認罪被告繼續受審,控方將於周三(14 日)讀出開案陳詞。
2020 年 5 月 16 日有網民號召「四區和你 Shop」示威行動,其中在將軍澳東港城,大批防暴警察進入商場搜捕,7 人事隔逾一年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周五(2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決,7 名被告控罪全不成立,無罪釋放。 裁判官屈麗雯在判詞中批評,案中多名警員證人口供不可靠,部分明顯與閉路電視片段不符或不合邏輯,有警員庭上認錯人,又改口稱認得被告,官指「證供出現重大問題」,而控方單憑各被告身處現場,而未能證明各人參與非法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