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鄒家成判囚3日擬上訴、律師罰款1800元 

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鄒家成判囚3日擬上訴、律師罰款1800元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7.28-8.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7.28-8.3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鄒家成被指未獲授權寄信罪成;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反恐首案 上周焦點: 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鄒家成及女律師罪成 去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透過律師寄出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被國安處控以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罪,兩人不認罪受審,周一(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案件押後至 8 月 14 日求情。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在裁決時指,《監獄規則》除了確保在囚人士的基本權利,亦對在囚者的通訊和探訪安排施加規定,為了「達至有效的監獄管治,依照懲教署的內部指引,是不可或缺的」,而法例沒授權在囚者在署方毫不知情、未進行保安檢查下,自行寄投訴信,否則「無疑破壞監獄保安制度」。官又認為,法例授權署方於在囚人士面前檢查信件,加上署方只會進行簡短的保安檢查,不會閱讀內容,沒違反信件須保密的原則。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鄒幸彤3人獲批終極上訴許可 明年1.8聆訊 已被剔除公司註冊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被裁定拒交資料罪成。3 人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獲得批准,定於 2025 年 1 月 8 日進行聆訊。 署理首席法官李義、常任法官霍兆剛、林文瀚就申請方 3 項法律爭議批出許可,包括《國安法》實施細則下的未提交資料罪,控罪元素是否包括必須證明被告事實上屬外國或台灣代理人,以及警方發出的「遞交資料通知書」,可否要求被告提交《國安法》前的資料等。 另外,終院亦批准申請方以部分證物因「公眾利益豁免權」被遮蓋,有機會造成重大審訊不公為由,批准上訴許可。聆訊時,代表申請方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舉起原審文件證物的副本,向法官展示大量內容遭塗黑遮蓋的情況。 被拒收取司徒華回憶錄、六四書籍等4書 鄒幸彤申司法覆核指懲教決定不合憲 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指其母親今年初嘗試送入記協出版的《人民不會忘記:八九民運實錄》、作者陳慧所著小說《弟弟》、已故民主黨元老司徒華回憶錄《大江東去》及佔中發起人朱耀明回憶錄《敲鐘者言》,惟 4 本書遭懲教署以「對社會事件存在偏頗描述」、引起在囚者「萌生對抗管治嘅意識」等理由扣起。 鄒幸彤向懲教署提出上訴亦遭駁回。她周二(30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的決定不合憲、不合理,侵害她受《基本法》保障的表達自由,令她蒙受與外界資訊「完全隔絕」的風險,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決定,批准她在收押所收取該 4 本書。 入稟狀強調,相關書籍僅描述當代政治事件、歷史等,在香港亦非「禁書」,即使有部分內容挑戰政治秩序,「在一個民主社會,應給予機會表達,以和平方式挑戰現行政治秩序的政治理念」。 反恐首案控方結案陳詞 指串謀者可互不相識 只須知道協議的最終目的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控方周二(30 日)開始結案陳詞,指各被告串謀放置炸彈、使用槍械,以至擲汽油彈、破壞公共設施均屬恐怖主義行為。控方又指,各被告協議作不法目的,各人可在不同時間加入、可互不相識、亦毋須知別人崗位,只須知道協議的最終目的。至於有被告投訴被警施襲而作招認,控方認為應觀察其錄影會面時神態,「似唔似俾人打咗 30 至 45 分鐘」。 控方又指,本案串謀由吳智鴻團隊開始,「屠龍小隊」後來加入,此後兩方「成咗一個組合」,計劃亦演變成「12.8 計劃」,重申串謀者毋須有明確分工,只要他們有共同目的在公眾地方,以槍和炸彈攻擊警方,「咁佢嘅參與已經夠。」 死因研訊|六旬病人急症室輪候上房時不治 官裁死於自然 建議盡快設病人追蹤系統 2021 年 2 月,63 歲患肺病的男病人到廣華醫院求診時,因咳血獲醫生建議入院,其後被發現在病床上情況轉差,經急救後不治。事件經 4 天死因研訊後,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周一(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 Read more

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鄒家成及女律師罪成 官:為達有效管治 須按懲教內部指示寄信

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鄒家成及女律師罪成 官:為達有效管治 須按懲教內部指示寄信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30-7.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6.30-7.6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求情|港島6人完成求情 他們在陳詞說了甚麼?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人罪成,第二批罪成被告、參與港島初選的 6 人本周完成求情。袁嘉蔚一方指,她處更生路上,不久前在獄中成婚,有意與丈夫共度時光、建立家庭,望法庭量刑時能夠顧及。 梁晃維親撰求情信,稱在香港主權移交當年出生,自己一代被戲稱為「被詛咒的孩子」,而他從未喪失對港人的信心。徐子見的父親在他還押時離世,而他撰信指明白控罪的嚴重性,致以深切歉意。 鄭達鴻一方指,他僅僅跟從公民黨立場,案發時亦是受到誤導。楊雪盈一方指以為初選沒有抵觸《國安法》才會愚昧犯案。彭卓棋一方稱,彭在《國安法》後有將政綱下架,亦受僱於「香港基本法基金會」。 47人案求情・九東|官關注黃之鋒沒寫求情信 譚文豪望早日與家人團聚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5 日)開始九東 6 人求情,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率先完成陳詞,3 人均稱屬「積極參與者」。黃之鋒一方求情時指,同意黃曾向外國求助,但重申本案與本地相關。官關注黃沒撰求情信,黃的大狀指是其個人選擇,但獲指示指會在服刑後放下過去。 譚文豪一方陳詞時稱,譚在任立法會議員時曾為令撥款盡早通過,協調議員投票,可見譚沒有無差別否決,但被官質疑;另指譚望早日與家人團聚,亦及早認罪,自願向警方錄口供。而譚親撰求情信,向香港社會及中央真誠道歉。 李嘉達一方則稱,李希望未來續從事社福界、戲劇老師及治療師,服務社區,又提及其女友等待他成婚。案件下周一續,將由譚得志、胡志偉、施德來一方陳詞。 鄒家成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辯方稱違指引不屬違法 去年 5 月,因「47 人案」還押的鄒家成,被指透過律師,寄出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信,投訴懲教署損毀,及拒絕其親友送入兩本佛學書籍。鄒與一名女律師否認一項「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受審,控辯雙方周二(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陳詞重申,在涉案的公務探訪期間,兩名被告所有文件交換,均經懲教職員檢查及記錄,反映被告應知道他們未獲授權送出投訴信。 辯方則質疑《監獄條例》列明,署方必須准許在囚人士撰寫及發出投訴信,署方無權閱讀內容,懲教職員供稱檢查及批准寄信的程序,全屬傳聞證供,法庭不應予比重,更不能指被告違反指引屬違法。辯方又強調,投訴屬言論自由,法庭應予保障。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罷雙方陳詞,押後至 7 月 29 日裁決。期間鄒家成繼續還押,次被告續准保釋。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申「換官」遭駁回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鄒幸彤指審理支聯會拒交資料上訴案的法官黎婉姫,曾閱讀不向辯方披露的控方「公眾利益豁免權」(PII)文件,申請「換官」。高院原訟庭周五(5 日)駁回鄒的申請。 判詞反駁鄒幸彤,指法官曾參與涉及某方的案件、作出不利於某方的裁決,「並不足以成為尋求(法官)迴避的充分理由」;又指兩案控罪不同,「看不到前案的證據,事實裁斷或定罪與本案有什麼關聯」,而黎在該案的裁斷,亦不涉及鄒的可信性或可靠性。 判詞又指,若然黎官參與本案審訊,自然會提醒自己在審案時謹慎,將 PII 材料拋諸腦後,不被影響。3 官最後指,「都對於申請人及同案其他被告人能夠獲得公平審訊有十足的信心」。 指國安委倡拒Tim Owen簽證越權 黎智英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拒批證明書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上訴失敗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釋法,指法院在國安案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 2023 年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指國安委越權,被高院駁回許可申請,黎再申請上訴許可亦被駁回。黎早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周五(5 日)頒判詞拒絕申請﹐重申國安委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挑戰。 … Read more

鄒家成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辯方稱無從得知懲教指引 違指引不屬違法

鄒家成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辯方稱無從得知懲教指引 違指引不屬違法

Read more

鄒家成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官裁表證成立 7.2結案陳詞

鄒家成被指未獲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官裁表證成立 7.2結案陳詞

Read more

鄒家成被指未經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懲教稱寄出前須先檢查 辯方質疑無法例賦權

鄒家成被指未經授權經律師寄投訴信 懲教稱寄出前須先檢查 辯方質疑無法例賦權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