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歲母親認兩歲兒子為她口交、拍攝兒子與女兒色情片段等,周二(14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向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等 5 罪。官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而考慮子女年幼難獲得清晰記憶或說法,不索取創傷報告,押後至 10 月 28 日判刑,被告續還押。
被告的 3 名子女現由社福機構託管,聆訊期間,被告低頭哭泣。辯方求情指,她有真誠悔意,對事件非常羞愧,她是一名「好媽媽」,現要與子女分開已是嚴重懲罰,她從未打算把影片作商業用途,甚至幾乎忘記片段存在。官質疑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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