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19 日)在區院展開第 50 日審訊,控辯開始作結案陳詞。控方指首被告林卓廷入元朗非履行公職,而是「濫用職權達到私人目的」,開直播「刷流量」。
控方續指林當晚於 FB 發帖「實則暗示、明示市民入元朗生事」,又指林抹黑白衣人為黑社會。至於其他被告,控方指他們向白衣人招手、指罵及射水等,行為激烈及挑釁。
林一方反駁,否認直播是「刷流量」,指林是想作出即時紀錄,以保護自己及身邊人的安全;重申從來沒有人入元朗「搞事」,認為檢控基礎非常薄弱。另林就本案申請保釋獲批後,未有繳交保釋金,周四申請撤銷保釋。案件周五續。
第 49 日審訊|7名被告完成作供 9.19結案陳詞 林卓廷再申保釋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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