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 20 年前與一名已婚內地女子發展婚外情關係,受對方所託照顧其女兒,並在女童 5 至 10 歲期間,持續性侵女童,強迫女童為他口交、看色情影片及強姦對方。女童曾向母親傾訴,惟不了了之。
女童後來發現母親與情夫仍有來往,事隔 18 年告知親父及報警。老翁早前承認強姦及非禮等 6 罪,周五(20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 9 年。
法官游德康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提及她有嚴重抑鬱、焦慮和創傷後壓力症狀,自視為「不潔、破碎」的人;她曾經向母親傾訴卻不獲保護,亦出現強烈的無助感。法官又考慮到被告與事主年齡差距極大,事主視被告為父親,牽涉嚴重違反誠信行為,為事主帶來極大創傷,但基於被告認罪、年紀老邁,酌量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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