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警方及廉署周三(10 日)落案起訴 7 人,包括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及何建業、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以及宏業、鴻毅兩間公司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逃稅等 25 罪。
其中 5 名被告,何建業、吳躍、黃俠然及上述兩間公司,同被控 5 項誤殺罪,控罪書首度公開 168 名死者名單,在庭上逐一讀出。裁判官將案件押至 9 月 2 日再訊,除侯華健及另一被告准保釋,其餘 5 人須還押。
警方指,被告涉在監管工程物料及程序上,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包括使用非阻燃安全網、易燃發泡膠板等,以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大量傷亡。廉署則指,鴻毅黃俠然涉串通宏業侯華健、何建業,隱瞞宏業的訴訟紀錄,令宏業中標,批評有人疑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罔顧居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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