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之一的黃偉然,2020 年初被控製造俗稱 DNT 的炸藥,其後與他人潛逃台灣不果被捕,2021 年 3 月內地刑滿後移交香港。黃周四(12 日)在區院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存檔法庭。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2 港人」之一的黃偉然,2020 年初被控製造俗稱 DNT 的炸藥,其後與他人潛逃台灣不果被捕,2021 年 3 月內地刑滿後移交香港。黃周四(12 日)在區院承認一項製造爆炸品罪,妨礙司法公正罪則存檔法庭。
青衣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前年遭破壞及縱火,事後兩名中四男生被控縱火、刑事毀壞及管有攻擊性武器 3 罪,今(11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辯方申請被告無須答辯,控方承認,沒有證據指首被告是案發當日手持伸縮棍的人。法官林偉權聽畢雙方陳詞,裁定首被告所有罪名表證不成立,當庭釋放,他步出被告欄時與家人相擁。次被告面對的縱火罪則表證成立,案件押至 5 月 26 日結案陳詞,次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019 年 11 月 12 日的「破曉行動」中,3 名女大學生被指在恒生大學毗鄰的大老山隧道參與暴動,早前被捕後一度「踢保」。事隔近兩年半,警方提出檢控,案件今( 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人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下月 23 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
35 歲美籍律師 Samuel Phillip Bickett 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判監 4 個半月,一度向高等法院提上訴被駁回。他被遣返美國後,上月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惟昨( 10 日)被終院司法常務官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拒絕。Bickett 表明會堅持上訴,將直接向終院法官提交額外陳詞,稱若終院仍然拒絕受理,「很明顯不能再依靠終院維護法律」。(It will be crystal clear that the CFA can no longer be relied on to defend the law.)
2019 年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示威者在多區集結堵路癱瘓交通發動「三罷」,多人被捕。事隔兩年半,3 名青年被指當日在旺角與他人集結,被控非法集結等罪,今(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應辯方要求,押後 7 月 6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3 被告均准以 1 萬元擔保,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赴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報稱住址。
2019 年 9 月 14 日,逾 300 名手持五星旗的市民在牛頭角淘大商場聚集,與反修例示威者互相指罵和打鬥。事隔逾兩年半,警方正式起訴 7 名男子,指他們參與非法集結、襲警等,今( 11 日)分 4 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獲法庭批准,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外出。
《港區國安法》前年實施前夕,有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發起「和你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拘捕 1 男 1 女。事隔近 2 年,兩人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今( 1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應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2 日再訊,以便辯方索取文件,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懲教助理被指前年縱容在囚人士使用手提電話,並多次為對方購買香煙,共有 5 人被控兩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一名懲教人員及作為「傳話人」的釋囚,今(11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被判監禁 7 個月及 6 個月。法官游德康指,懲教助理違反懲教署對職員的信任,即使沒證據顯示他收取利益,亦須判處足夠懲罰,以儆效尤。
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新界西候選人趙寶琴及王振霖,被指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被廉政公署起訴。他們早前認罪,還押至今( 1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求情。辯方指,提名期結束後翌日,政府宣佈暫緩選舉,被告或因一時疏忽,沒有留意需遞交申報書,形容本案十分特殊,甚至是前所未見,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裁判官指需時考慮,押後至明午判刑。
警方國安處去年指稱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向 7 常委索資料跟進不果,副主席鄒幸彤等 5 人其後被控於《港區國安法》下「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其中 3 人包括鄒否認控罪。辯方早前要求控方披露控罪詳情,交代支聯會屬哪個外國政府或組織的「代理人」,但控方以相關資料涉及「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 PII)為由拒絕,雙方昨日就此陳詞。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控方須披露部分文件,包括警方搜查令、調查報告中涉及支聯會的段落,但未有透露當中是否包括「代理人」資料。裁判官另訂定本案 7 月 13 日開審,審期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