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男警被指去年 5 月未有將涉及醉駕案女子的血液樣本交到政府化驗所,其後不當要求該女子交出 30 萬元,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要求對方作出非法的性行為。
男警原被控強姦,但據今年 2 月修訂的控罪書,他被改控勒索、以威脅或恐嚇⼿段促致他⼈作非法的性⾏為、藉公職作出不當⾏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4 罪。案件案件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擬不認罪,官排期明年 8 月 24 日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5 歲男警被指去年 5 月未有將涉及醉駕案女子的血液樣本交到政府化驗所,其後不當要求該女子交出 30 萬元,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要求對方作出非法的性行為。
男警原被控強姦,但據今年 2 月修訂的控罪書,他被改控勒索、以威脅或恐嚇⼿段促致他⼈作非法的性⾏為、藉公職作出不當⾏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4 罪。案件案件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擬不認罪,官排期明年 8 月 24 日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47 歲男子被指於 2022 年 3 度觸摸 12 歲親女的胸口及私處,又強迫親女為他手淫等,被起訴 3 項非禮罪。案件經審訊後,法官謝沈智慧周一(29 日)於區域法院頒下判詞,裁定被告 3 罪罪名不成立。
判詞提到,女童 X 曾先後向學校老師、社工及醫生供述非禮細節,但各版本的日期、次序節均有嚴重分歧。例如事主供稱發生非禮的部分日期,被告根本不在港,X 又曾加插手淫及口交等案情。法官最後拒納 X 的證供,裁定被告 3 罪脫。
法官在判詞批評,主控認為 X 的證供清晰直接,「簡直是漠視證供、強詞奪理,誤導法庭」,又指在結案時曾要求主控就證供分歧陳詞,但主控無法協助法庭,「還於庭上嚎啕大哭,引致本席須數度休庭,還聲稱沒有服藥,突然拿出藥物於庭上服食,行為絕對不專業,令人咋舌」,要求律政司跟進。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會仔細研究法官的裁定,再決定如何跟進,並會繼續秉持《基本法》第 63 條下的憲制責任,公平和專業地進行所有檢控。
2022 年 5 月,搭棚工陳兆豐在油麻地吳松街舊樓外牆搭棚時安全繩斷裂,由六樓墮下身亡。家屬入稟向僱主許佢成追討僱員補償。許缺席聆訊,區院早前頒下非正審判決,判僱主一方須負法律責任。官周二(30 日)頒下書面裁決,評定許須賠償 210 萬元兼付訟費。
許佢成另被勞工處票控 4 罪,他承認一罪,另 3 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批准他分 90 期繳交 9 萬元罰款。律政司申請刑罰覆核,指欠阻嚇力,案件押後 10 月 13 日處理。
油麻地搭棚工墮斃 八旬母出庭追討僱員補償 法官押後判決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 13 人未達成和解,合併兩案處理。當中涉「光民村」的合併案周二(30 日)完成結案陳詞,法官陳錦泉指盡量在另一宗合併案開審前頒判詞。
3 名自行陳詞的居民表達對「平屋」的不滿,稱住邨內 50 多年,是其唯一且永遠的家,獲通知不獲回遷資格有如晴天霹靂,有人稱因在外照顧母親而失回遷資格,感「好冤屈」。代表另 2 居民的大狀則指礙於「承諾書」條款未能和解,並引「不合情理交易」原則抗辯。
「平屋」一方主要回應居民方大狀的主張,反駁指被告或許教育程度不高或不太諳英文,但不屬該原則下較弱勢一方,重申作為非牟利公司,不會有意圖壓逼或欺詐任何人簽署文件,從而令公司得益。
上一天審訊報道:5人續抗辯 屋邨經理同意非人人能負擔市面租金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蔡的前家姑李瑞香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周二(3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 10 月 28 日求情,期間被告撤銷擔保,須還押。
法官陳廣池指被告的證供不盡不實,包括數年前警員上門找兒子鄺港智,但李稱沒問曾任警長的丈夫。而蔡母就蔡失蹤報案後,李致電蔡母責怪對方;據片段,有理由相信鄺港智在被告住處留宿,但被告在警員查問時未直接告知,亦未有提供鄺的聯絡方式等。
官批評,被告回應警員查問時「玩弄文字遊戲」、「放煙幕,帶警員遊花園」,在各類證據疊加效應下,認為被告是「護子心切」犯案。
一名 54 歲男警被指於 2023 年 11 月,串謀他人販運大麻及傷害他人,亦涉令一名警長收指示,銷毀針對他的刑事調查。男警被控「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串謀傷人」、「妨礙司法公正」3 罪 。另外兩涉案男女則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分成 3 案周一(29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根據控罪書,女被告林宛瑩為律師,男被告李志謙則沒有報稱職業。控方申請把 3 案合併,並把案件轉介區院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16 日再訊。男警申請保釋被拒,另外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2015 年 2 月 ,一眾遇難者家屬擠在立法會一間會面室見記者,回應「海泰號」和「南丫四號」兩名船長的誤殺案判決。家屬代表、痛失兒子的古太說尊重裁決,認為對兩名船長和家人都是很大打擊。坐在旁邊的 Ryan 無法認同,忍不住打斷她:「香港有死刑嘅話,我都會覺得仍然唔夠。」
這場香港 50 年來最嚴重海難,令他與哥哥及 10 歲侄女天人永隔。13 年過去,心結仍未解開,時間絲毫沒沖淡傷痛,Ryan 形容:「係冇辦法平息嘅憤怒,甚至乎係隨住時日而增加。」
問他想為哥哥、侄女爭取甚麼,他反問:「係想問我冠冕堂皇嘅講法,定係心底嗰句?」
他沉默片刻,回答說:「聖經有句說話,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呢句就係心嗰句。」
對家人的愛與責任,支撐著他多年來一次又一次受訪、撰寫聯署信,誓要為至親追尋真相、討回公道。憤怒與堅毅背後,是無數個徹夜難眠的晚上。事發後,Ryan 有兩年時間不靠酒精難以入睡、在年邁父母面前不敢示弱、臉上也難再見到昔日的笑容。
「呢件事如果冇發生的話,我成個精神面貌一定會唔一樣。」
一場海難,令他痛失家人,也失去了一部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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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0 月 1 日,趙炳全(全叔)與妻女、姊姊、朋友登上南丫四號,出發十多分鐘便被另一艘船海泰號攔腰撞穿,在 118 秒內直插海床。全叔剛把救生圈分給姊姊,便失足墮海。他奮力游上水面,還救了兩位陌生人,茫茫大海之中,卻找不到姊姊的身影。
「(事故)第二日,我媽媽喊住同我講:『阿全,點解唔救你家姐呀?』」全叔雙眼通紅,哽咽地說:「呢句係我最記得嘅⋯⋯」
他墜海時耳膜穿破,左耳喪失六成聽力,手腕骨折久久未痊癒,更一度出現幽閉恐懼症,多年來不敢坐船、搭飛機。但他努力克服身心創傷,同時鍥而不捨地為姊姊追尋真相。
「我好想知道點解(南丫四號)沉得咁快⋯⋯點解姐姐走唔到⋯⋯」
這一個答案,追查 13 年仍然未有人能解答。全叔想過放棄,但一想到姊姊死得不明不白,就心有不甘。由 2012 年召開的調查委員會,到 13 年後召開的死因研訊,全叔堅持每天出席,為求親耳聽到每一句口供,能走近真相多一步,「起碼我有個知字,我個心舒服好多。」
他指,知道現時難以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仍寄望悲劇能帶來改善。
「有啲人話呢啲事,一百年都唔遇一次,但一遇到就會死好多人⋯⋯唔好以為安全係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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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 Alice,我細佬係梁家杰⋯⋯」訪問剛開始,Alice 讀出弟弟的名字,眼淚已奪眶而出:「十幾年前,佢係一個 23 歲嘅少年。」
2012 年 10 月 1 日晚上,家杰與另外 38 名乘客在海難中葬身大海。那一年,他剛於港大畢業,在港燈任職見習工程師兩個多月。被尋獲時,身邊還留著學聯會員證,以及一張 Neway K-Fun 卡。
在姊姊眼中,弟弟勤奮上進、關心社會。「我諗佢都冇諗過,踏出社會唔夠 3 個月就走咗⋯⋯」
令她更意想不到的是,追尋真相之路困難重重,「冇諗過走咗 13 年,到今時今日先開死因庭,冇諗過要開死因庭,先知道真相,亦冇諗過原來開死因庭,係咁困難。」
海難令家庭遭逢巨變,連這位慣於主持大局的大家姐,也一度手足無措。由事發當刻如何安撫父母、往後如何面對節慶、以至家裡該否擺放弟弟的照片,都變成一場又一場戰役。
「我知道我爸爸有一年幾嘅時間,佢飲茶係會開多個茶位⋯⋯」Alice 哽咽道:「其實大家要適應呢啲嘢,係需要好長時間。」
如今,她只寄盼研訊結束後,能走到弟弟墳前,告訴他:「件事解決咗喇。」讓弟弟安息。「我肯定佢有嚟聽審,佢都知道成件事有幾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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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蔴地街坊會學校一名小四 SEN 學生的家長,上周四入稟區域法院控告該校校長、學校及教育局,指校長拒絕其患自閉症及輕度智障的孩子繼續就讀,令孩子至今停學 7 個月,而在學時亦曾多次在學校被鎖在猶如「迷你監獄」的房間,每次歷時約數小時。
校方周一(29 日)書面回覆,稱已啟動內部程序深入了解情況,基於保障學生私隱,現階段不便作出進一步評論。校方又指,一向秉持關愛共融的教育理念,對於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一直秉持專業態度,持續提供專業支援協助適應校園生活。
教育局上周五回覆指,局方人員一直與學校及家長保持聯繫,提供適切的建議及協助,並按既定程序要求學校嚴肅跟進有關個案及密切留意學生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