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否認煽惑傷害無綫新聞員工 控方指被告留言稱「tvb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

27歲男否認煽惑傷害無綫新聞員工 控方指被告留言稱「tvb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
27歲審計員涉於 2019 至 2020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發布帖文,煽惑他人傷害無綫電視新聞部員工。他於 2021 年中被捕,被控各一項「煽惑普通襲擊」罪及「煽惑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9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由暫委法官崔美霞審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涉在兩則有關無綫新聞的連登貼文上留言,其中指「成個 tvb 新聞部見一個打一個」、「我不嬲都認為要打斷班仆街手手腳腳 包保佢地即刻笠水唔敢再報假新聞 叔一燒個次班藍絲廢老靜左一排」。

控方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發布涉案留言,認為考慮其留言字眼和帖文內容、受眾及案發時社會正發生動盪事件,被告的留言可挑起或刺激他人襲擊,或對 TVB 新聞部人員做成身體嚴重傷害。案件周二(20 日)續審,控方將傳召 TVB 高層作供,講述案發期間 TVB 遭受的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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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69日審訊 鄭達鴻:初選論壇上跟從了黨立場

【實時更新】47人案|第69日審訊 鄭達鴻:初選論壇上跟從了黨立場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4 日)展開第 69 日審訊。被告鄭達鴻第三日作供,辯方展示公民黨「論壇天書」,鄭指內容為黨政策立場的 Line to take(統一口徑),由楊岳橋議辦負責擬定。

鄭又指,在初選論壇上提及「迫使行政長官落實五大訴求」是跟隨了黨立場,而自己不認為要綑綁否決以落實「五大訴求」。此外,鄭供述《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 20 至 30 人緊急開會,梁家傑在會上指出,否決《財政預算案》從來只是籌碼爭取「五大訴求」,絕對不是癱瘓政府。

鄭上周五供述,公民黨內部討論是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時,自己兩度反對。鄭又提到相信政府理性,即使不回應「五大訴求」都會在預算案拋出「橄欖枝」,若對市民益處多於缺失,「到時無可能唔同意」;若公民黨堅持否決預算案,「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鄭達鴻指因應《國安法》實施 公民黨召緊急會議、三度改政綱

上周報道:
47人案|鄭達鴻續作供: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墨落無悔〉、信政府會拋橄欖枝
47人案|第18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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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18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 18 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12/6),第 65 日審訊:
原定將展開辯方案情,因法官不適押後再訊。

周三(14/6),第 66 日審訊:
辯方案情展開,吳政亨一方傳召 3 名證人,提出將電郵內容、受訪錄音呈堂。據庭上展示,吳於電郵中提及,「35+」其中一用處是「預備 2022(年)奪取特首之位,讓泛黃真正執政」,並稱不代表他支持或反對「泛黃議員」聯合否決任何議案。

周四(15/6),第 67 日審訊:
鄭達鴻為首名作供的被告,他供述譚文豪於公民黨內部會議提出,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而他自己、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曾提出反對,但黨魁楊岳橋及譚「一意孤行」。鄭又供稱,公民黨的立法會黨團凌駕執委會,他不會形容決策機制為民主。

周五(16/6),第 68 日審訊:
鄭達鴻供述公民黨內部討論是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時,自己兩度反對。鄭又提到相信政府理性,即使不回應「五大訴求」都會在預算案拋出「柑欖枝」,若對市民益處多於缺失,「到時無可能唔同意」;若公民黨堅持否決預算案,「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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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11-1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6.11-17

47人案|辯方案情展開 鄭達鴻: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墨落無悔〉、信政府會拋橄欖枝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6 日)展開第 68 天審訊,被告鄭達鴻供述公民黨內部討論是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時,有議助和資深黨工認為要簽,而自己兩度反對,認為「唔應該話簽就簽,個『黨格』會無咗」,惟意見不獲採納。 鄭又提到自己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指相信政府理性,即使不回應「五大訴求」都會在預算案拋出「柑欖枝」或甜頭,若對市民益處多於缺失,「到時無可能唔同意」。他又稱,若公民黨堅持否決預算案,會申請「議員豁免跟隨黨立場投票機制」,而「最壞嘅情況係可以退黨」。 鄭並稱,沒有收過由戴耀廷發出、港島區協調協議文件的初稿及最終版本,他亦認為 35+「十分之不可能」達成。案件下周續審。 律政司申令禁播《願榮光》 案件7.21審理 政府3網站發布禁令傳票 律政司上周一(5 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為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頒下禁制令,禁止公眾廣播、演奏或在任何平台傳播歌曲。案件周一(12 日)進行「法庭指示」聆訊。 法官陳嘉信要求律政司釐清「被告」身分,律政司一方表示,禁制令不是針對全世界,而是「正在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以及「有意圖進行相關禁制行為的人」。庭上亦討論如何向「被告」送達禁制令文件,律政司一方建議在警方、律政司及香港政府官網發布文件、在警署報案室張貼連結至該文件的二維碼,以及發布新聞公報。案件排期 7 月 21 日審理。 政府周三(14 日)指,已把相關文件上載 3 個網站,而有意抗辯人士,可於 6 月 21 日或之前提出,並須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指明的個人資料,在收悉相關文件後,7 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 另外,聆訊當日律政司代表未有向記者透露姓名,律政司同日回覆查詢,就該代表身分表示「沒有補充」。《法庭線》從兩個來自法律界的獨立消息渠道確認,該名律政司代表姓張。翻查資料及網頁庫存,她於 2019 年隸屬民事法律科,職位為署理高級助理民事法律專員;並曾於 2021 年代表律政司,處理《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提出的司法覆核。惟現時在政府電話簿中,未有顯示張女士的紀錄。 法官陳嘉信判詞4度被質疑 其中一份涉98%抄襲 張舉能:嚴肅訓誡 上周五(9 日)一宗民事案判詞,揭發《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陳嘉信就「黃道益案」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該案被告在上訴時指陳撰寫的判詞,逾 98% 內容皆來自原告的書面陳詞。上訴庭批評陳全盤抄襲原告,必然會令敗訴一方感委屈,覺得法官「走捷徑」及放棄了其司法責任,最後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予另一名法官重審。而上訴庭在判詞援引兩宗涉「司法抄襲」的案例,原審都是陳嘉信。 另外,上訴庭周三(14 日)審理另一宗原審同為陳嘉信的案件時,再度質疑陳的判詞「廣泛整合律師陳詞」,表明對其判決只會「給予很少或不給予比重」。 司法機構周二(13 日)回覆查詢指,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判詞不能抄襲,會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的信心。他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陳表示明白和同意。 南丫海難|高院拒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不服提上訴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準備前往維港欣賞煙花期間,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有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去年 … Read more

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還押7.15求情 官拒納被告證供

1118 油麻地站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9 人的案件,1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18 人經審訊後, 周六(17 日)在區域院被裁定罪成,當中一被告另被裁定管有汽油等物品罪成。

法官游德康指,各被告在暴動範圍內被截獲,必然知悉現場發生暴動,可推論他們至少以壯大暴動者聲勢,從而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的形式參與暴動。法官提到,警方驅散期間曾出現「人疊人」情況至少約 20 分鐘。

其中 12 名被告選擇作供或傳召證人,法官拒納被告證供,又指辯方證人無助證明被告案發時身在何處。其中一被告管有長者八達通,法官認為是為了隱藏行蹤;另一被告稱案發時到場急救,法官指他沒穿上反光衣表明身分,認為他以急救知識去協助受傷的暴動者;另拒納其他被告聲稱到附近吃飯、碰巧在場等說法。

法官指,同一事件的其他案件以約 5 年為量刑起點,拒絕為案發時 17 歲女生索取教導所報告,各被告須還押至 7 月 15 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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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日23歲港生被控煽動 官准保釋禁離港、設多項條件 辯方爭議裁院無權處理

留日23歲港生被控煽動 官准保釋禁離港、設多項條件 辯方爭議裁院無權處理
警方國安處 2023 年 3 月拘捕一名 23 歲女子,指她涉嫌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及相片,包括鼓吹香港獨立等字句。她被落案起訴一項煽動罪,案件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爭議裁判法院有否司法管轄權處理案件,又指涉案大部分帖文在香港境外發布,亦已超出檢控期限。控方指有關法律爭議正待上訴庭處理,建議本案押後至上訴完結後再處理。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保釋,限不得離港,並施加須刪除所有社交媒體程式並將有關帳戶交予警方檢查等條件。案件押後至 8 月 2 日再訊。被告神息平靜,家屬則聞言哭泣。她離開時在前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陪同下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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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高院拒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不服提上訴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

南丫海難|高院拒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家屬不服提上訴 上訴庭半年內頒判詞
2012 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124 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準備前往維港欣賞煙花期間,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海難造成 39 人罹難。死因庭 2020 年決定不召開研訊,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有遇難者家屬認為事件成因、責任仍未完全釐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 去年 11 月被駁回。其中兩名家屬不服提出上訴,案件周五(16 日)於高院上訴庭處理。三位法官聽畢家屬一方陳詞,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

對於原審法官指召開死因研訊不符公眾利益,上訴方強調,召開研訊可以釋除疑慮,亦可讓死難者家屬參與研訊,藉此讓事件告一段落,完全符合公眾利益。上訴方又指,雖然政府早前已就海難召開調查,但事件隨後有新進展,出現一些新證據,疑與「南丫四號」快速沉沒有關。再者,從公眾利益而言,「並非只有海事處需從海難中汲取教訓(it is not only the Marine Department has to learn from this marine disaster)」,其他持分者都應該獲得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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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元朗|「白衣人」鄧懷琛暴動等罪成判囚7年 申保釋候上訴被拒

7.21元朗|「白衣人」鄧懷琛暴動等罪成判囚7年 申保釋候上訴被拒
元朗 7.21 襲擊事發至今近 4 年,共 10 名「白衣人」被控,當中鄧懷琛暴動等罪成判囚 7 年,為區域法院可判處的最高刑期。鄧懷琛周五(16 日)在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聽畢雙方陳詞,拒絕其保釋申請。

另外,司法機構網站顯示,「白衣人」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及蔡立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排期於 2024 年 3 月 7 日處理許可申請,同日處理律政司就王志榮的無罪判決上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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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68日審訊 鄭達鴻: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需平衡檢視

【實時更新】47人案|第 68 日審訊 鄭達鴻:若預算案拋出橄欖枝 需平衡檢視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16 日)展開第 68 天審訊,鄭達鴻續作供。鄭於周四供述控方案情提及公民黨記者會的內情,指是源於一次內部會議,而譚文豪會上提出,用否決所有議案作為籌碼,爭取「五大訴求」。鄭稱他自己、郭家麒助理及林瑞華曾提出反對,但黨魁楊岳橋及譚,最終決定繼續召開該次記者會,形容兩人「一意孤行」。

法官陳慶偉今問鄭,他早前提到不同意否決所有議案,是否包括財政預算案。鄭答稱,「都唔同意,因為要睇返個實際嘅財政預算案係做咗啲咩。」鄭於資深大律師潘熙提問下進一步解釋,「我會認為五大訴求做唔到,固然係政府嘅一啲缺失。但同時間,政府都必然會拎財政預算案出嚟,我哋無可能唔睇當中嘅內容,到時候就係睇,財政預算案入面究竟有幾多政府拋出嘅橄欖枝,或者有幾多派糖嘅措施,成件事再作一個平衡嘅檢視。如果佢派出黎嘅,對市民有益嘅地方,係多過佢缺失嘅,到時無可能唔同意。」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鄭達鴻續作供:在公民黨內兩度反對簽〈墨落無悔〉、信政府會拋橄欖枝
周四報道:
47人案|首名被告作供 鄭達鴻:不同意否決預算案作籌碼 楊岳橋、譚文豪一意孤行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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