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被指顛覆案,法庭周五早上將處理求情。前常委鄧岳君周四(27 日)續排首位輪候旁聽,他關注支聯會的法律代表會否作求情陳詞,而他希望為支聯會作總結,重申他們對國家、政權皆沒敵意,只希望「有個更加文明進步的憲制」。
鄧另稱,周四早上有兩批人同時到場排隊,帶同手推車、地席。記者下午見有人剝瓜子、吃麵包和番薯,有人則午睡。司法機構公布將派發 379 張公眾旁聽籌,當中 63 張可入正庭。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支聯會被指顛覆案,法庭周五早上將處理求情。前常委鄧岳君周四(27 日)續排首位輪候旁聽,他關注支聯會的法律代表會否作求情陳詞,而他希望為支聯會作總結,重申他們對國家、政權皆沒敵意,只希望「有個更加文明進步的憲制」。
鄧另稱,周四早上有兩批人同時到場排隊,帶同手推車、地席。記者下午見有人剝瓜子、吃麵包和番薯,有人則午睡。司法機構公布將派發 379 張公眾旁聽籌,當中 63 張可入正庭。
41 歲男被指自 2012 年起養狗時沒有為狗隻領取牌照,又兩度於今年 2 至 3 月虐待一隻貴婦狗。他被控兩項殘酷對待動物及一項沒有為狗隻領取牌照罪,案件周四(2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0 月 2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3,000 元保釋。
上周被原訟庭裁定煽動顛覆罪成的鄒幸彤,其 Patreon 周四(27 日)發文,稱「公道自在人心,不在一紙判決,與其仰望自上而下的定調,不如深耕至(自)下以上的喧嘩。」又稱「當我知道正庭以外都是朋友,我很高興!」
38 歲匡智會助理舍監,被指 2024 年五度性侵輕度智障女院友,被控 5 項強姦罪,案件周四(2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
警員出庭作供指,在被告房間檢取潤滑劑、安全套等,又從 CCTV 發現被告與事主 X 在涉案日子先後進入房內。當被告離開房間時,他分別曾把黑鞋換成拖鞋,又整理衣領等。而政府化驗師則確認,X 的床單上有被告精液及 X 的 DNA,吻合二人曾性交的情況。
北角中菜館「人人和平」被指擺放貨架和餐車阻塞逃生通道,被消防處票控一項「阻塞逃生途徑」罪,案件周四(2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0 月 29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原訟庭上周裁定支聯會煽動顛覆罪成,法官駁回辯方,認為「結束一黨專政」意指終結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與中國憲法相悖,並接納控方呈遞的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 2020 年《國安法》實施前及後的公開發言與聲明,作為定罪證據。
判詞反覆強調言論自由受保障,不過指相關表述證明被告對中共懷敵意、明知「結一」主張可能違法仍堅持、不會為尋求與中央政府溝通而放棄抗爭路線,亦並非真誠地推動修改憲法,而且是在預期支持者及受眾會不惜代價包括違法的情況下,仍鼓動他們付諸實行。
判詞詳細引述部分內容,《法庭線》整理及按時序排列,讓讀者了解被告說了甚麼,法官又如何解釋視它們為罪證。
20 歲浸大男學生被指在後樓梯和家中,非禮和強姦智力邊緣的 17 歲堂妹。他早前承認一項強姦罪及兩項猥褻侵犯罪,周四(27 日)在高院被判監禁 8 年。
特委法官郭棟明引述報告顯示,事主承受巨大心理創傷,出現失眠、脫髮、吐血等創傷後壓力症狀,而被告父母責怪受害者的態度,令事主及其父母感到痛苦。法官斥被告為滿足變態慾望作出「噁心」行為,認罪後卻向感化官否認強姦,促被告在獄中徹底反省,遠離淫褻物品,「它們只會荼毒你的心靈」。
25 歲男警涉 2024 年沒將醉駕案女子的血液樣本交至政府化驗所,其後疑威脅女子交出 30 萬元並要求性交。控方就勒索及威脅性交罪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交替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周四(27 日)進入第四日審訊,被告不作供,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11 月 16 日作結案陳詞。
辯方早前引用 WhatsApp 對話,指被告文書同事「Cat 姐」曾要求被告「是鬼但搵個位」放置血液樣本,法庭早前將該對話紀錄列為暫准證物。辯方今稱獲控方提醒相關對話不可列為正式證物,而昨日證人亦稱不記得對話,故辯方亦認為可抽起。官考慮後決定把對話列為「MFI」,即僅標記為識別而不接納為正式證物。
25 歲男警涉 2024 年沒將涉及醉駕案女子的血液樣本交至政府化驗所,其後疑威脅女子交出 30 萬元並要求性交。控方就勒索及威脅性交罪不提證供起訴,被告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交替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周三(26 日)進入第三日審訊,官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早前引用 WhatsApp 對話,指被告文書同事「Cat 姐」曾要求被告「是鬼但搵個位」放置血液樣本。「Cat 姐」周三作供時,一度稱沒印象曾與被告通訊,至辯方播放及讀出相關對話紀錄後,她確認「如果望電話號碼,呢個係我電話號碼嚟」,但就相關內容均稱「冇印象」、「唔記得」、「唔肯定」,並否認冒被告上司簽發化驗表格。案件周四續。
男子否認非禮和偷窺在教育大學迎新營(O Camp)認識的女生、在紅十字會活動的營地強姦,以及在飛鵝山非禮,共 5 名事主,案件周三(26 日)在高院展開第二日審訊。
飛鵝山事件的事主指在車上拒絕與被告性交,然後遭對方非禮,又指對方「令我覺得被威脅嘅感覺」。辯方指事主是主動親吻、脫衣等,事主全部否認,又稱起初在意別人目光,感難開口說出經歷,無意報案。案件周四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