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 名前高層及 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分成 3 宗案件處理。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二(17 日)將 3 案合併,正式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日期待定,7 名被告續還押。
黎智英、張劍虹及陳沛敏等 7 人至今已分別還押 9 至 16 個月,他們早上步入法庭時向公眾揮手及點頭示意,似乎精神不俗,但身型稍微消瘦。其中羅偉光擺出「OK」手勢,黎一度拉下口罩,以口型向親友傳話,然後微笑。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6 名前高層及 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分成 3 宗案件處理。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二(17 日)將 3 案合併,正式交付高等法院審理,日期待定,7 名被告續還押。
黎智英、張劍虹及陳沛敏等 7 人至今已分別還押 9 至 16 個月,他們早上步入法庭時向公眾揮手及點頭示意,似乎精神不俗,但身型稍微消瘦。其中羅偉光擺出「OK」手勢,黎一度拉下口罩,以口型向親友傳話,然後微笑。
「齊柏林熱狗店」分店店長與女友,被指 2021 年 4 月在石硤尾民建聯街站,把用以懸掛國旗的索帶剪斷,導致五星旗倒下。兩人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周二( 17 日)被判罰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賠償港幣 100 元。
網民前年 5 月發起反《國歌法》示威,23 歲男生被指在旺角向警員投擲鐵罐,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覆核,今(17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
律政司一方認為,被告須判即時監禁,但法官彭偉昌質疑,被告已完成逾九成社會服務令,改判監會否構成雙重刑罰,「唔係好公平喎?」高院 3 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指同意原審裁判官原則性犯錯,惟考慮所有因素後,拒絕覆核申請,稍後頒下書面判詞。
「12 港人」中有 3 人涉 2019 年灣仔汽油彈原材料庫案,其中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鄭子豪、廖子文及同案另兩人,今(17 日)在區域法院就汽油彈案再訊。鄭原擬否認控罪,律師昨稱有「新指示」要求押後,今鄭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由於控方處理案情需時,法官游德康押後案件至明日,一併就鄭及昨認罪的廖子文等人宣讀案情。
司法機構周一(16 日)更新《法官行為指引》,新版在前言加入《基本法》誓言,並加入「對他人作出評論」、「保密」、「社交媒體」,以及「利益及款待」等 4 節,指出法官應避免作出不必要評論,包括即使在匿名情況下,亦應避免向傳媒發表意見。
一名 59 歲兒童暫托所男幹事,被指在 2020 年 5 月至 6 月,在暫托所房間內強吻案發時 9 歲的印裔女童,又以下體摩擦女童下陰。他今(16 日)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同日開審。控方播放與女童錄影會面,片中她供稱有一晚在舍內,有一名「老男人」進入她房間,他關門後光著下身,用下體摩擦其下陰,又強吻她和摸她胸部。她指事後大哭,覺得自己是「壞孩子」,「因為我容許這事發生」。
另外,法官在審訊期間,批評警員為女童錄取口的態度具引導性,稱「個啲咁嘅態度,引佢講啲嘢引到出哂口」,又指女童在片段尾聲,曾向警方表示翌日要上課,希望早點回家,斥「似乎警員調查都係為自己方便,而唔係為受害者著想」。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第六日審訊完結。同案被告、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周一(16 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他獲豁免起訴。
周達權供稱,黎智英的私人公司 1998 年更改註冊地址至將軍澳工業邨,惟從未在「水牌」上出現,又指該公司沒有申請牌照,是「當時由黎生同其他董事決定,我都唔知點解」。黎智英周二需出席另案聆訊,案件押至本周三(18 日)續審。
營運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的 59 歲男子,被指 2022 年初於法院旁聽時作出滋擾行為,及製作片段意圖煽動他人不滿政府,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2019 年 11 月 19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引發衝突。警方在尖沙咀厚福街拘捕多人,當中 5 人被控暴動罪,4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6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2019 年 11 月 11 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行動,全港各區均有示威遊行,23 歲女售貨員被指在元朗參與非法集結,案件今( 1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在上午舉證後,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作供,透露自己是元朗橫台山原居民,並在 2019 年修畢毅進文憑課程,立志投考警隊、海關等部門。她供稱,當日只是打算到澳洲領事館了解工作假期計劃,見馬路被堵塞於是上前清理雜物,強調自己從未參與反修例示威,「因為我想投考紀律部隊,所以無諗過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