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 47人案|16人不認罪今開審 控方透露趙家賢、林景楠等4被告將作供

【實時更新】 47人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16人不認罪今開審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其中 16 人不認罪周一(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庭上透露,4 名認罪被告,包括林景楠、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將以控方證人身分先作供,預料控方下午開始開案陳詞。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不認罪被告當中,有 6 人正還押,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 案件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16 名被告分別屬於新界東、港島等 4 個地區,以及醫療衞生和超區 2 個功能界別,而吳政亨並非參選人。控方指控眾被告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另外 31 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若罪成將按三級罰則,「首要分子」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相關報道:47人案・開審前整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 16人不認罪受審 15:59 休庭 控方稱留意到時間,差不多要休庭。法官陳慶偉散庭提醒旁聽人士,要有序離開,另不要騷擾控方或辯方團隊,否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 15:55 戴耀廷撰文講解「真攬炒十步」 案情指,2020 年 4 月,戴在各報章上進一步推動「攬炒」議程,包括在《蘋果日報》發表兩篇文章,分別是「攬炒的定義和時間」和「攬炒的時代意義」,解釋(i)如何通過初選實現攬炒,令政府停擺; (ii) 實施「攬炒」的時間;(iii) 如何將「攬炒」成為顛覆的大戰略(grand strategy)。  戴並預料,若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決定解散新成立的立法會,會同時宣布「一國兩制」的終結。他又提到,單靠街頭運動不足以迫使當權者讓步,且很多香港市民已改變心態「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 15:48 戴、區見記者 稱立會奪控制權能抗衡中國政府 控方指,戴耀廷、區諾軒等人,於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開記者會,解釋初選計劃和策略,包括指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議席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足夠影響力,與中國共產黨及政府抗衡。 戴提及,希望在新界東,新界西各爭取 6 席,九龍西、香港島則爭取 4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29-2.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29-2.4
鍾旭華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死於意外 官感激遺孀參與 多部門稱將研究建議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五(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第六日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意外。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多次感激遺孀陳利珊,指她參與搜救和多年後出席聆訊,「實在非常非常困難」、「唔係為咗自己」,指「好理性,盡自己能力參與搜救」,又稱許她勇敢,寄語將來生活安好。

就研訊揭露搜救隊未即時接納 GPS 資料等多個問題,4 男 1 女陪審團針對民航處、消防處、警方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等,提出長達 5 頁紙的建議,包括聯合救援隊伍應學習市面上最新的救援技術及儀器。

消防處、警方、民航處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指,將研究死因庭建議。消防指,將持續引進新技術提升搜救效率。民航處指已就滑翔傘活動發出安全指引,曾研究外地監管制度,指均由非政府組織負責管理及發展。通訊辦則指,一直鼓勵營辦商增建無線電基站,將繼續便利加強電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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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深水埗警署|5人暴動罪成 3人囚22至32月 兩青年被判入教導所

8.29深水埗警署|5人暴動罪成 3人囚22至32月 兩青年被判入教導所
2019 年 8 月 29 日,深水埗警署外發生警民衝突,有示威者包圍警署。4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另1人開審前認罪。其中 3 人周六(4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2 月至 32 月,另 2 名年輕被告被判入教導所。

辯方引述案例指,本案暴動的人數和規模「屬最輕」,無施放催淚彈,亦無堵路或對峙場面。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接納本案滋擾程度不算嚴重,較同類案件輕,但本案暴動針對警署,指有人向警署擲磚是「直接挑戰法治社會的最前線」。

散庭時,有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稱「愛你哋、撐住、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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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1男暴動罪成還押3.11判刑 官:恃人多勢眾留守、助長氣焰

11.18油麻地|11男暴動罪成還押3.11判刑 官:恃人多勢眾留守、助長氣焰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大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其中一宗涉及 11 名男子的案件,經審訊後,所有被告周六(4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當中兩人另被控藏索帶罪成,還押至 2 月 18 日求情、3 月 11 日判刑。

暫委法官徐綺薇批評,有被告的供詞前後矛盾、有違常理,為掩飾自己身處暴動現場的真正原因,而編造故事。法官考慮被告案發時穿著與示威者相若的衣著、帶裝備到場等環境證據,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有意圖參與暴動,並向其他參與者顯示他們是同路人,恃著人多勢眾留守現場,助長氣焰、壯大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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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 | 甚麼是「企圖」?

法律 101 | 甚麼是「企圖」?
相信大家都見過有人被控「企圖」干犯某一罪行。不知你曾否質疑過,「企圖」犯罪都算罪?沒有成功犯案都可入罪,豈不等同思想罪行?法律如何界定一個人,行動到哪個程度,才可因「企圖」犯罪而被定罪呢?

《法律 101》早前介紹過「串謀」(conspiracy)及「煽惑」(incitement) 的概念。今期講述第三及最後一種刑法下的「初步罪行」(inchoate offences) —— 「企圖」(atte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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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16被告不認罪2.6開審 正庭及延伸庭共設406公眾席

47人案|16被告不認罪2.6開審 正庭及延伸庭共設406公眾席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16 不認罪被告將於下周一(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審,預計審期 90 日。

司法機構周五(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張貼告示,指案件將於早上 10 時,在 3 號法庭聆訊。屆時正庭將設 39 張公眾旁聽票,另增設 4 個設有聆訊直播的延伸區域,有 367 個旁聽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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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突圍」案 3人審訊中途改認暴動罪 還押2.9判刑

理大「突圍」案 3人審訊中途改認暴動罪 還押2.9判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被控理大內、外暴動等罪。其中一宗涉 8 人案件,原有 4 被告不認罪、正接受審訊,其中 3 人在審訊中途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涉及理大外的暴動罪,另一理大內暴動罪則獲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 2 月 9 日判刑,3 名被告須還押。

辯方求情指,3 名被告當日都是到場急救,雖然在開審後第 5 日才改認罪,但辯方不爭議大部分案情,望法庭仍可給予 20% 認罪扣減。另外,其中兩被告為夫妻,女方有為丈夫撰求情信,遭法官陳廣池質疑,為何男方沒同樣為妻子寫信,指伴侶比父母親密,「感染力大過機構社工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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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17歲男學生縱火等4罪全部罪成 還押2.28判刑

7.1 銅鑼灣|17歲男學生縱火等4罪全部罪成 還押2.28判刑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他否認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區院法官謝沈智慧裁定,控方片段中的男子為被告,指他當日與其他黑衣人行事,到「美心西餅」捲閘投擲汽油彈,夥同他人縱火,全部罪名成立,還押至 2 月 28 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有旁聽親友聞判後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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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獲批新呈逾400頁文件 稱協助鍾沛權記憶 辯方憂擴闊檢控基礎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獲批新呈逾400頁文件 稱協助鍾沛權記憶 辯方憂擴闊檢控基礎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26 日審訊。

控方繼續盤問鍾沛權前,再呈遞橫跨 4 年的時序表,以及逾 400 頁新文件,指能協助鍾記憶當時的社會背景。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反對,批評控方如「走後門」,做法「分分鐘擴闊檢控基礎」,又指本案審訊至今,出現太多「突襲」情況,令她「感到非常惶恐」,擔心未能盡辯護律師的責任,「即使佢哋兩位最終被定罪,成個審訊過程都要公平公正」。

法官郭偉健認為,涉案文章發布的社會背景,是案件不可或缺的因素,控方詢問被告對關鍵時間的認知,是公平及必須的做法,最終裁定控方有權採用新的時序表及文件輔助盤問。案件下周三(8 日)續審,候被告閱讀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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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用假「安心出行」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認罪 保釋2.24判刑

涉用假「安心出行」進灣仔入境大樓 23歲女文員認罪 保釋2.24判刑
政府規定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5 人被指在當天於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

23 歲女文員周五(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擔心使用真實程式會披露私隱,一時愚蠢犯案。裁判官溫紹明考慮被告案發時年輕,相信她認罪有真誠悔意,接納辯方所指她有良好品格。而她因本案失去工作,信納她已受教訓,現時工作亦表現良好,下令為其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把案件押後至 2 月 24 日判刑,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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