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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五(19 日)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案。

法官認為,根據《國安法》條文,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詞又指,國安委的職責,屬法院職能範圍以外事宜,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監督國安委工作,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最終駁回其許可申請。對於黎一方早前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法官反駁指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黎一方評論屬「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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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法院本周五裁決

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法院本周五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黎智英分別於 3 月及 4 月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於本周五(19 日)就兩宗案件頒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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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指控方阻Tim Owen來港抗辯「是逼害非檢控」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指控方阻Tim Owen來港抗辯「是逼害非檢控」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不設陪審團,原訂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終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周二(2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辯方指委任「指定法官」過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造成表面偏頗,影響公眾觀感。他又指,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遭政府「惡意」阻礙來港抗辯,形容「是逼害不是檢控」。控方則指,辯方提出嚴重指控,且無證據支持,重申政府沒有行為不當。3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將於一個月內宣判,期間候黎智英另一宗司法覆核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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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先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提出反對,均被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案件押後至 9 月開審。

黎智英上周五(17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各級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 Tim Owen 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 47 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暫未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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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12港人|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李宇軒等7人回港後已認罪 張俊富等4人待開審及答辯
2020 年 8 月,12 名港人涉嫌潛逃到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拘留,當中 10 人在內地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等罪,被判囚 7 個月至 3 年。事發至今近兩年半,李宇軒等 11 人已先後被移交香港;而被判囚 3 年的鄧棨然則仍在內地服刑,在廣州從化監獄度過今個農曆新年,預料他約於今年 8 月刑滿。

12 人在香港分別面對國安、縱火、暴動,以及襲警等罪(見內文表),當中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面對的控罪最嚴重,罪成最高可判囚終身。已移交香港的 11 人之中,李宇軒等 7 人已認罪;李正還押候判,其餘 6 人已判刑。

至於餘下 4 人,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 3 人的案件已交付至高等法院,待排期審理。喬映瑜面對製造及管有爆炸品等控罪,案件尚未答辯。此外,除李宇軒及未回港的鄧棨然外,其餘 10 人因潛逃事件,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當中 8 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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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聘英御狀|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遭拒 須向黎支付兩案訟費共85.5萬元

黎智英聘英御狀|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遭拒 須向黎支付兩案訟費共 85.5 萬元
還押兩年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訂 12 月 1 日開審。律政司不服黎智英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向上訴庭提上訴被駁回後,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同樣遭拒,須支付訟費。

上訴庭周三(21 日)就訟費命令頒下判詞,接納律政司一方所指,本案沒有特殊情況,證明黎智英需聘請 4 名律師處理上訴和終院許可申請,因此只允許批出兩名大律師的訟費,即律政司須向黎一方支付共 85.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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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國安案|高院押後至2023年9月開審 辯方指Tim Owen需處理另案

黎智英國安案|高院押後至2023年9月開審 黎由2020年底起還押 屆時失自由將逾2年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案件原訂於 12 月 1 日開審,控方因應釋法,把案件押後至周二(13 日)在高等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再訊,另因本案涉及已定罪、正被還押的證人,希望盡早開審。辯方認為,控方早前似乎相當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會接納特首釋法的請求,而黎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因被入境處拒絕在本案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早前已離港,指因應 Tim Owen 的檔期,希望把案件押後至明年 10 月開審。

法官杜麗冰最終宣布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11 月 21 日開審,預計審 40 日,並於 5 月 30 日進行案件管理。辯方的終止聆訊申請則於 5 月 2 日及 3 日處理。今年 12 月的審期擱置。黎智英繼續還押,他於 2020 年 12 月被捕,至今已還押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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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首提請釋法 指律政司將申請押後黎智英案 大律師公會主席:不損司法獨立

李家超首提請釋法 指律政司將申請押後黎智英案 大律師公會主席:不損司法獨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排期本周四(12 月 1 日)開審。終院昨拒就黎獲准聘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抗辯,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特首李家超宣布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

李家超周二(29 日)指,律政司將申請押後黎智英案,認為待人大釋法後得出結果後處理該案最合適,「係最符合案件利益,以及我哋整體法制上嘅利益」。被問及押後審訊對黎智英是否不公時,李家超未有直接回應。

律政司回覆指,已就案件黎智英國安案,致函原訟法庭申請押後審訊,對進行中的案件細節不作評論。司法機構回覆指,高院原訟庭周四會進行聆訊,就控方申請押後審訊聽取與訟方的陳詞。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認為,人大釋法會引起對本港法制的討論和批評,應審慎地行使釋法權力,期望將來可由香港法庭釐清《國安法》條文不明確之處。他指,不認為今次事件破壞本港司法獨立,認為香港有足夠具經驗律師處理國安案件,不擔心釋法會影響被告請律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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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 指需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 不礙被告選律師權、不影響外籍法官

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 指需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 不礙被告選律師權、不影響外籍法官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排期本周四(12 月 1 日)開審。黎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抗辯,終院周一(28 日)頒下判詞,拒絕向律政司批出上訴許可。

特首李家超隨後於傍晚宣布將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在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他表示尊重法院決定,惟作為特首及香港國安委主席,有責任考慮法律是否需要釐清,指已考慮多項因素,而提請釋法是「適當而必須」的決定。

李家超又指,釋法不礙被告選擇律師權利,符合條例要求,而議題與外籍法官是「兩碼子事」,因後者經品格審查等程序任命,而《國安法》亦有「指定法官」制度。至於黎智英的案件,李家超表示律政司適宜申請押後開審。

司法機構回覆指,《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安法》相對香港本地法例有凌駕性。司法機構尊重行政長官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的有關條文作出解釋,以釐清問題。 

港澳辦指,充分肯定、堅決支持李家超提釋法建議。中聯辦指「香港法律界普遍認為」,准許沒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勾結外國勢力案的抗辯「為外國插手干預開了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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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准聘英御狀 律政司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終院:上訴不得提新論點

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抗辯 律政司向終院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排期 12 月 1 日開審。黎早前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抗辯,律政司上訴被駁回,上周一(21 日)亦被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律政司直接向終審法院再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周一(28 日)頒下判詞,駁回申請。

判詞指,律政司上訴至在終院申請許可的階段,才提出截然不同的新論點,如指「海外大狀參與國安案,與《國安法》防止外國勢力干預的立法原意相違」,法官認為屬「未經闡明及未有證據支持的爭議」。而根據終院已充分確立的原則,為保障審訊公平進行,於上訴時不應提出新論點。但判詞同時強調,只要涉及國家安全的爭議經妥善提出,法庭必定會履行責任,又指在處理「專案認許」申請時,國家安全必然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

特首李家超隨後於傍晚會見記者,宣布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釐清在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另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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