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二 (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6 日審訊,商討結案陳詞的注意事項,黎沒有出庭。
另外,案件原訂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但該日與另案日子重疊,法官決定改於 8 月 14 日結案陳詞,預料需時 8 天。控方另確認會依賴終院在譚得志煽動案的裁斷,即控方毋須證明煽暴意圖;辯方則透露,不爭議控方專家證人有關制裁的報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二 (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6 日審訊,商討結案陳詞的注意事項,黎沒有出庭。
另外,案件原訂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但該日與另案日子重疊,法官決定改於 8 月 14 日結案陳詞,預料需時 8 天。控方另確認會依賴終院在譚得志煽動案的裁斷,即控方毋須證明煽暴意圖;辯方則透露,不爭議控方專家證人有關制裁的報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五(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5 日審訊。辯方呈堂黎 WhatsApp 紀錄、公司組織章程大綱等文件,正式完成舉證。
經控辯雙方商討後,法官杜麗冰將口頭結案陳詞訂於 7 月 28 日處理,預料需時 8 日。另外,案件下周二(11 日)開庭,商討有關結案陳詞法庭關注的地方、書面陳詞的大綱以及提交時間表。散庭時,黎脫下耳機,向家人及法律團隊輕輕揮手道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5 日審訊,黎智英周四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於周五完成舉證。案件訂於 7 月 28 日結案陳詞,預計需時 8 日。
辯方周四在提問尾聲指,若法庭沒有其他問題,「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證供(epic evidence)」。黎其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向控辯方、法官輕輕揮手說「Thank you」,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被告欄。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辯方完成舉證 案件訂於7.28結案陳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4 日審訊,在辯方第二日覆問後,黎完成 52 日作供。
辯方在提問尾聲指,若法庭沒有其他問題,「這就是黎先生的『史詩式』證供(epic evidence)」。黎其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向控辯方、法官輕輕揮手說「Thank you」,在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被告欄。
控方遂讀出 WhatsApp 專家證人供詞及 2019 至 2020 年合法遊行集會的日子。辯方另欲呈其他媒體報道,以助證黎的供詞,法官指與案無關,最終拒絕。案件押至周五(7 日),待辯方修訂承認事實。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4 日審訊,黎智英完成 52 日作供。辯方下午提問後向法庭表示,除非法庭有其他問題,否則黎已完成作供。黎隨後在證人台除下耳機,向控辯方、法官輕輕揮手說「Thank you」,由懲教人員押解下返回犯人欄。
辯方周三(5 日)開始覆問,提到黎曾於專欄指「有心人說,快點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被控方質疑黎所言非事實。黎在覆問下指,是時事評論員蕭若元曾於節目這樣說,相信對方可能關心他,「想說一些話嚇走我」。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黎完成 52 日作供 案件押至周五待辯方修訂承認事實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三(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3 日審訊,黎第 51 日作供,由辯方覆問。
針對黎曾於專欄提及「有心人說,快點走,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可以是槍斃的啊」,控方早前質疑黎所言非事實。黎在覆問下指,是時事評論員蕭若元曾於節目這樣說,相信對方可能關心他,「想說一些話嚇走我」。
他另外在覆問下重申,沒牽涉民主派初選、不知同案被告陳梓華涉及國際線,並提到於 2020 年就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申請更改保釋條件時,沒向法庭透露打算赴美見官員,因擔心事件較敏感,會減低申請的成功機會,但重申赴美主要目的是探望孫女,當時見外國官員亦非犯法。案件押至周四(6 日)續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二(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3 日審訊,黎智英第 51 日作供,控方周一完成 24 日盤問,今由辯方覆問。
針對黎於 2019 年 7 月保衛民主基金會(FDD)訪談提到「你(美國)擁有核武,可以在一分鐘內解決他們」,黎在覆問下澄清,「核武」意指「道德權威」,非指真武器。法官李素蘭問,「道德權威如何在一分鐘內解決中共?」,黎指,這只是一種寫作方法。李素蘭質疑,他不是在寫作而是演講?黎指,是一種表達方法。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專欄稱勾結外國可槍斃遭質疑非事實 黎指說法出自蕭若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一(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2 日審訊,黎第 50 日作供。
控方先後引述黎的「Live Chat」節目及專欄內容,指當中分別提及「科技禁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以及要求中美貿易與人權議題扣連。黎否認提倡美國針對中國「科技禁運」、繼續取消香港特殊地位,強調當時已實施這些措拖,自己只是分析現況。控方質疑,黎犧牲香港為美國爭取利益?黎否認,指香港與美國有共同價值觀,他是為香港自由而戰。
控方完成 24 日盤問,辯方預料覆問需時一日,案件押至周三(5 日)續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2 日審訊,黎智英第 50 日作供,控方第 24 日盤問,問及「科技禁運」議題。黎否認提倡針對中國實施科技制裁,指自己僅陳述事實,因當時已實施制裁。
控方上周引述黎的「Live Chat」節目言論,問是否反映即使有犯《國安法》的風險,黎仍會繼續行事、《蘋果》會照常運作。黎解釋《國安法》紅線模糊,承認會「打擦邊球」,在模糊地帶冒險,但若行為明顯違法,「我不會蠢到去做」。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控方質疑黎犧牲香港為美國爭取利益 黎:我為香港自由而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41 日審訊,黎第 49 日作供。
控方引述黎專欄文章,當中提到 200 名警員搜查《蘋果》大樓,形容「警權侵犯新聞自由」。法官質疑黎刻意向讀者營造警方肆意搜查、違憲的形象。黎否認,稱僅描述所看到的情景,又指《蘋果》是首間被 200 警員搜查的媒體。法官李運騰則指,《星島》亦曾被廉政公署搜查。
控方另引述黎的「Live Chat」節目言論,問是否反映即使有犯《國安法》的風險,黎仍會繼續行事、《蘋果》會照常運作。黎解釋《國安法》紅線模糊,承認會「打擦邊球」,在模糊地帶冒險,但若行為明顯違法,「我不會蠢到去做」。案件下周一(3 月 3 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