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8 日,有人在旺角警署附近聚集示威、一度堵塞馬路,並向旺角警署發射鐳射光。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 2 男 1 女,3 名被告同被控參與非法集結,1 女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周三(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當中 1 名男被告認罪,還押至 2 月 1 日判刑。其餘 2 名被告申請押後答辯,獲署理裁判官黃雅茵批准,以原有擔保條件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 3 月 3 日再訊。 代表認罪被告鍾慶燊的辯方律師求情指,由 2019 年案發至今已逾 3 年,比一般刑事案件長,鍾已承受巨大壓力,強調他坦白認罪、感後悔,過往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且希望照顧 90 歲、患長期病患的嫲嫲度過她餘下的日子,望法庭輕判。當裁判官問及鍾是否繼續申請保釋時,控方稱不反對,但辯方指鍾在清楚了解自己的法律權利後,仍主動要求即時還押,稱他希望「事情盡早告一段落」。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