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 7 人早前就定罪上訴,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另就判刑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亦全部駁回,其中 4 人改判囚 5 至 12 個月。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 李卓人、何俊仁今早由懲教署押解到庭,吳靄儀及李柱銘亦有到庭。吳靄儀在庭外指,要先了解判詞細節,與律師商討,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文字報道: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分別就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指即使上訴人站在隊頭、帶領喊口號,也不一定能推論他們是組織者,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則全部駁回。

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獲減刑3至6個月,4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另外 3 人包括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吳靄儀在庭外指,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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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沒註冊案 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等5信託人提定罪上訴

612基金沒註冊案 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等 5 信託人提定罪上訴
已停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無註冊,違反《社團條例》一案,5 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學者許寶強及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周一(12 日)提出定罪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見聆訊排期。

本案為首宗被票控沒為組織註冊社團、被告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案件。5 名信託人連同基金秘書施城威,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處罰款。施則暫未見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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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申上訴 指獲民陣邀持橫額疏散人群至中環

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申上訴 指獲民陣邀持橫額疏散人群至中環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提出定罪和刑罰上訴,周三(30 日)在高院就申請許可踏入第 3 日聆訊。

上訴方提出,當日人群塞滿維園足球場,幾名上訴人獲民陣邀請持大橫額「流水式」離開,協助疏散人群至中環。法官質疑,沒證據顯示市民沒自行解散能力。上訴方指,當時人流繼續湧入,如要逆流離開有困難。

上訴方另提出,當日參與遊行人數非由上訴人控制,「出來的人數,就是證明有多少人抱相同想法,要參與和平示威…就是多少人為著胸口的鬱悶,去回應民陣號召」。至於刑期上訴爭議,雙方將改以作書面陳詞。法庭將在 2023 年 7 月前頒下書面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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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申上訴 質疑警方禁遊行過份限制人權

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申上訴 質疑警方禁遊行過份限制人權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7 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周二(29 日)在高院就申請上訴許可踏入第 2 日聆訊。

上訴方引案例指,原審法官沒評估警方不批民陣遊行之舉,是否過份限制人權,認為法庭要在公民基本權利及公共秩序間取平衡。上訴方又指,案發時群眾有強烈情緒,上訴人相對知名,現身現場有助安撫大眾情緒,認為法庭亦應考慮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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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案總結 社團沒註冊首案審訊、首定罪最高罰一萬元 控辯連番爭議定義

612 基金案總結 社團沒註冊首案審訊、首定罪最高罰一萬元 控辯連番爭議定義
「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沒註冊為社團,5 名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前嶺大副教授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以及基金秘書施城威被票控,上周五(25 日)被裁定全部罪成,判處罰款。

本案為首宗社團沒註冊罪的審訊,吳靄儀指裁決結果對結社自由很重要。該控罪首次定罪最高罰款為一萬元,但本案由審訊至判刑歷時 8 天,當中 5 天為控辯結案陳詞。辯方主要由 3 名資深大律師及 2 名大律師上陣,處理法律爭議;在審前覆核,辯方已透露收到控方 20 箱文件。

控辯圍繞《社團條例》的適用範圍、條文演譯,特別就「社團」及「幹事」定義展開連番爭議。《法庭線》整理 8 天審訊重點,讓讀者掌握雙方的觀點、對控罪元素的立場,進而了解法庭就本案的裁決,對其自身權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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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不服定罪判刑提上訴 指僅協助疏散人群

8.18 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人不服定罪判刑提上訴 指僅協助疏散人群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

黎智英、吳靄儀、李柱銘及梁國雄等 7 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周一(28 日)在高院處理許可申請。上訴方指,「組織」是指「事前」準備,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有份組織,又以韓國梨泰院、香港蘭桂坊的人踩人事件為例,指出「流水式」集會協助疏散人群,亦有其重要性。聆訊周二(29 日)續。

社民連成員開庭前在法院外高呼「和平示威集會無罪 政治打壓可恥」, 主席陳寶瑩指若不涉暴力及破壞社會安寧,涉案控罪以往大多數判罰款,又指當日集會非常和平,惟 9 名被告被重判,「公民權利、和平集會權利基本上係冇㗎啦」,又指對上訴結果不感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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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1.20-26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1.20-26

蘋果高層案|張劍虹、陳沛敏等 6 人認罪候判 《蘋果日報》及壹傳媒 6 名前高層,包括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及楊清奇,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還押至今近 1 年半,周二(2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則存檔法庭。 案情指,黎智英會與被告召開「飯盒會」,討論《蘋果》的出版政策、給予指示,又指《蘋果》在反修例運動及疫情期間,發布超過 160 篇煽動性刊物,內容針對中共及港府,呼籲市民參與示威,提倡「攬炒」方式抵抗中央。控方列出多篇與黎智英申保釋有關的法庭報道,指其表面上是新聞報道,當中引述他還押期間有高血壓和牙痛問題、又提及他被拒保釋時,向子女展現的神情等﹐「旨在引起公眾對黎智英的支持和同情」。 涉案文章亦包括最後一期《蘋果日報》,當中描述市民到場道別,陳沛敏及林文宗繼續執行編採工作等。控方認為,旨在顯示《蘋果》 非法活動獲得支持。案情又指,自 2014 年「佔中運動」開始,黎智英經常公開發聲,宣傳政治立場和看法,又指他開設 Twitter 帳戶,與「外部勢力」互動。 蘋果高層案|張劍虹等 6 人認罪 控方列黎智英保釋法庭報道 指引公眾同情蘋果高層案|控方指黎智英「佔中」起宣揚政見 開 Twitter 與「外部勢力」互動蘋果高層案|控方指最後一期《蘋果》 「旨在顯示非法活動獲支持」 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 律政司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11.28 裁決 至於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案,案件排期 12 月 1 日開審。黎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 Tim Owen 抗辯,律政司上訴被駁回,周一(21 日)亦被上訴庭拒絕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律政司直接向終審法院再申請上訴許可,周五(25 日)開庭審理。早前抵港的 Tim Owen 亦有到庭旁聽。 律政司一方指,《國安法》源於內地刑法,與本地法律融合時,海外律師須充分理解兩者,否則其陳詞「危險」及「適得其反」。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即使是他本人,亦不熟悉《國安法》,質疑這並非充分理由。3 名終審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案件至周一(28 日)裁決。 另外,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的欺詐案,周四(24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12 月 10 日判刑。 黎智英國安案|不服黎准聘英御用大狀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拒批許可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抗辯 律政司直接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終院周五處理黎智英獲准聘英御狀抗辯 律政司向終院申上訴許可 官押下周一裁決黎智英欺詐案|辯方求情指不涉誠信非因金錢 只為方便、涉案範圍僅佔大樓 0.16% 南丫海難|家屬要求召開死因研訊 官指未符公眾利益駁回申請 … Read more

【影片】612 基金案|陳日君等 6 人罪成罰款 官:社團例為維護國安 基金屬沒註冊社團、被告為幹事

已停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無註冊作社團,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等 6 人被票控,周五(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各被告沒有求情陳詞。官判處 5 名信託人各罰款 4,000 元;施城威則罰 2,500 元。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社團條例》旨在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等;政府有責任透過註冊制度監管社團。官裁定「612 基金」是「有系統及與公眾有緊密互動的組織」,6 被告之間有相互權利及義務,因此基金屬於「社團」,而 6 人均為成員及幹事。 吳靄儀於散庭後指,非常感激市民支持,又感謝法律團隊「為我哋同埋社會公義盡心盡力」。吳指,本案是首宗被票控沒為組織註冊的審訊,案件關乎香港人的結社自由,是很重要的事,會研究判詞再決定後續行動。陳日君則強調,案件與宗教自由無關。 文字報道:612 基金案陳日君等 6 人罪成罰款 官:社團例為維護國安 基金屬沒註冊社團、被告為幹事

【影片】612 基金案|6 人罪成罰款 陳日君:「我係非常贊成做人道援助嘅香港公民」

已停運的「612 人道支援基金」被指無註冊作社團,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大律師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前嶺大副教授許寶強、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及基金秘書施城威 6 人被票控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周五(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 2500 至 4000 元。 除施城威外,另外 5 人散庭後見記者,吳靄儀表示,今次官司並非為他們幾個而打,對香港而言,是首宗針對《社團條例》、有關社團註冊的案件,裁決結果關乎社會上很多團體或組織,「佢哋嗰個待遇、處境會係點,對佢哋係好重要」。她指,裁決亦對港人的結社自由非常重要,會仔細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怎樣做。 陳日君樞機則提到自己於今次案件是首被告,「佢哋好畀面我,將我擺第一位,我係第一位被告,但其實我哋五個係一齊做嘢嘅」。他指自己是宗教人士,但希望案件不要與宗教自由拉上關係,強調自己是基金會一分子,又指自己是「非常贊成做人道援助嘅香港公民」。 文字報道:612 基金案陳日君等 6 人罪成罰款 官:社團例為維護國安 基金屬沒註冊社團、被告為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