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判緩刑。 7 人分別就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指即使上訴人站在隊頭、帶領喊口號,也不一定能推論他們是組織者,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則全部駁回。 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獲減刑3至6個月,4人早前已服畢本案刑期。另外 3 人包括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吳靄儀在庭外指,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影片】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
2019 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吳靄儀及李柱銘等 7 名民主派人士,經審訊後被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 8 至 18 個月,當中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被判緩刑。 7 人早前就定罪上訴,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及何秀蘭另就判刑上訴,上訴庭周一(14 日)頒下判決,裁定「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定罪上訴得直,「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定罪及刑期上訴亦全部駁回,其中 4 人改判囚 5 至 12 個月。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則因緩刑期限已過,未有處理原審判刑。 李卓人、何俊仁今早由懲教署押解到庭,吳靄儀及李柱銘亦有到庭。吳靄儀在庭外指,要先了解判詞細節,與律師商討,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現階段不適宜作任何評論。 文字報道:8.18流水式集會案 黎智英、吳靄儀等7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 參與集結罪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