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名男子涉訛稱持有認可國家的駕駛執照,詐騙運輸署豁免他們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直接獲牌。當中兩男周四(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人起初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後現身法庭。兩人一同押後 3 月 19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8 名男子涉訛稱持有認可國家的駕駛執照,詐騙運輸署豁免他們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直接獲牌。當中兩男周四(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人起初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後現身法庭。兩人一同押後 3 月 19 日再訊。
36 歲持雙程證內地男子,涉於 2024 年申請「高才通」計劃來港時,訛稱持有澳洲蒙納士大學學士學位,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案件周四(8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並充公 20 萬元保釋金。
藝人阮民安涉嫌於土瓜灣一間超市,盜竊約值 140 元的花生、薯片、可樂等 11 件物品,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三( 9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惟阮民安未有到庭。
法庭保安在庭內、外呼叫阮民安的名字,均不獲回應,裁判官陳志輝遂應控方申請,向阮發出拘捕令。
26 歲城大博士生承認去年 6 月,在城大校園向女子潑混有精液的液體,就猥褻侵犯罪被判罰款 5,000 元。控方提出刑罰覆核(法律 101 文章),周四(2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但被告未有應訊。
控方表示,警方曾嘗試聯絡被告,包括電話、以平郵派遞聆訊通知書,但未能確保他收到,寄掛號亦因沒人收件而被退回。控方又指,根據出入境紀錄,被告今年一月離境後,未再入境,遂申請拘捕令。
裁判官李志豪遂稱,今日不會處理覆核,待被告出席再作安排,並下令在內庭處理拘捕令安排。案情指,被告在被捕後聲稱「不小心」犯案,事主曾發公開信,促請律政司上訴。她回覆《法庭線》指,等待後續進展,而目前案件有上訴,令她對司法制度的信心略增。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雙方爆發衝突。警方事隔 4 年半、於 2024 年 6 月底重新拘捕 5 名男子,當中一人報稱中學教師、兩人報稱學生,控以暴動、刑事毀壞罪,案件周二(15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控方稱,第五被告黎駿杰沒有到庭,警方聯絡其家人,黎的家人指黎今早 10 時出門,之後沒有見過他。法官彭中屏應控方要求發出拘捕令,並下令黎不得保釋。其餘 4 名被告均申請押後案件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再訊,以徵詢法律意見及翻閱文件, 獲法官批准,4 人期間續准保釋。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 4 人,涉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其中一名馬姓被告早前缺席聆訊被頒拘捕令,其餘 3 人續受審,案件周四(2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詹培忠父子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律 101 文章),指證監會於 2020 年表明不會起訴,卻在 2021 年 11 月突然起訴,質疑亦有調查事件的廉政公署「有計劃延誤」檢控,以免「打草驚蛇」,又指延誤令辯方難以找回相關文件和聯絡證人,造成不公。
控方質疑辯方是「有策略性地」不聯絡證人,又指案情複雜、調查需時,加上檢控前立法議員並非易事,所花費的時間亦不足以擱置聆訊。法官押後下周一續審,料屆時將作決定。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其兒子詹劍崙等 4 人,涉為一間上市公司配售可換股票據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被指串謀欺詐聯交所及該公司,案件周二(28 日)於區域法院提訊。
詹培忠父子及王姓被告擬不認罪,餘下的馬姓被告則續缺席聆訊。案件排期於 2024 年 5 月 2 日開審。辯方指,擬於審訊時作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指廉署於 2013 年起開始調查,但至 2021 年時才作拘捕,認為案件嚴重延誤,要求控方提供案件時序表。
控方另因應辯方將不在港,申請將審前覆核提前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獲法官彭中屏批准。
2019 年 9 月 2 日,大批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現年 28 歲保險經紀,事隔逾兩年,於 2022 年中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告早前認罪,周二(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14 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列出 8 項加刑的因素,指事主僅為無辜過路途人、示威者對事主作出騷擾、包圍、責罵、動粗,屬仇視霸凌,又指示威者窮追事主,在警署附近都不放過他,可見示威者目無法紀。 官又指,不接納辯方所指被告出手制止的說法,指事主亦明顯是遊客,涉案行為破壞香港國際都市形象。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已明白事件的嚴重性,而被告又指「慶幸及早被捕」,事後未有參與任何社會事件或暴動。
2019 年 9 月 2 日,大批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 27 歲保險經紀於 2022 年中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告不認罪,原定周二(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惟被告連續缺席兩日聆訊。辯方指,被告有自殺傾向,自周一早上(19 日)情緒不穩,亦沒有攜帶手機,朋友正代他與當值律師聯絡,並指他正留院待轉介精神科。惟除病人手帶外,無其他證明。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關注,被告「純粹係自由咁進出(醫院)」,加上無書面證明,認為屬於「未有依時歸押」,遂撤銷被告擔保,簽發拘捕令,「相信被告喺警方拘捕之下,有需要接受治療都可以接受治療」,另指如正式入住精神科,可再作適當申請。
2021 年、首個《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六四,警方第二度以疫情為由,不批准支聯會辦悼念晚會並封鎖維園。報稱網媒「Free HK Media」創辦人的「姜牧師」姜嘉偉等 4 人,否認在翌日凌晨,於維園外一帶違反限聚令,原定周二(21 日)早上 9 時 30 分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惟案中兩名被告缺席。 由於二人自行代表,裁判官屈麗雯兩度押後等候被告,並指若二人早上 11 時仍未出現,考慮發拘捕令。至早上 11 時 08 分,二人繼續缺席,裁判官遂下拘捕令,另有被告提出醫學治療相關申請,本案押後 4 月 4 日再訊,原定周三審期亦取消。 兩被告在拘捕令發出後,半小時內先後趕至法庭。裝有義肢的男被告解釋因腳痛腳腫;女被告則指抑鬱症發作而遲到。二人最後獲撤拘捕令,准以 500 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