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周一(31 日)於高院踏入第 79 天審訊。
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接受辯方盤問時,確認在明愛醫院和羅湖站的爆炸品,分別是「火箭糖」和「閃粉」炸藥,屬低性能炸藥,而各被告僅談及策劃在將軍澳擺放「閃粉」炸藥,無印象談及 AN/AL 等高性能炸藥。
證人不同意上述兩種炸藥均歸類為煙霧彈,重申炸藥的威力取決於其數量、擺放的容器、爆炸的地點,「講唔到一出現某一種炸藥,就斷定佢嘅實際用途」。審訊周二續。
第 78 天審訊|被告討論放碎石入炸彈 控方專家指可增威力 另指有人指導製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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