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上水北區大會堂外兩批政見不同者互掟磚頭時,一名七旬男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誤殺(原為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受審。 法官杜麗冰周一(11 日)在高院原訟庭引導陪審團,指他們有裁定事實的責任,籲他們運用經驗、常識,莫被偏見或同情影響判斷;而兩被告沒案底,法庭上會視為「較沒可能」犯罪。法官又指,控辯雙方分別「以共同犯罪原則」舉證及「自衛原則」辯護,陪審團須分辨證人供詞是否可信、可靠及準確,以判斷呈堂證據是否足以將被告入罪。陪審團將於周二( 12 日)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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