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被捕者分成多案被控暴動,其中 11 人不認罪,周二(13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甫開庭,一名報稱登記護士的被告改認暴動罪,須即時還押,押後 10 月 25 日求情。其餘 10 人中,包括一名報稱當時為義務急救員男子。法官郭啟安提到其口供中曾招認「為受傷示威者急救」,而上訴庭早前裁定,救人非有效辯護理由。法官強調,並非要影響被告決定,但目前情況等同「佢認罪架喇喎」,要求辯方確認被告是否知悉上訴庭最新裁決、是否繼續不認罪。 辯方索取指示後,指被告繼續不認罪,獲官指,「你自己慢慢考慮喇,但要明白愈遲,對佢幫助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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