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4 月,兩名青年被指送喝醉酒的 14 歲女童回家,並在睡房輪姦她。兩人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三(21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9 年。 法官黎婉姫形容家中是每人的安全島,惟女童受事件影響,案發至今不敢回家。她指兩名被告趁女童喝醉無力反抗、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輪姦她,屬加刑因素,而兩人對事主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患創傷後壓力症,對將來感到困擾同絕望,曾萌生自殺念頭。案情指,事主曾告知男友,對方表示知悉事件,回應「無計啦,嗰個係我二叔」。
男子涉打死女友藏屍床下 死者全身 101 處傷 控方:被告稱遭死者誣捏強姦
50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年在女友寓所打死 34 歲同居女友,並把遺體藏於床下。死者全身有 101 處傷勢,多條肋骨骨折、大範圍瘀傷等。被告擬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周三(12 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引述被告的會面紀錄指,死者生前曾在寓所大叫並掀起衣服,誣捏被告非禮強姦她。被告因另案被通緝,擔心死者驚動他人,所以把死者綁起,並曾數次打她。及後被告睡着,醒來時發現死者已沒有動靜,於是把遺體藏在碌架床下層的床板下。控方指,死者女同事其後曾到涉案單位留宿,死者遺體當時已藏在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