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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倡武裝手法達「港獨」 武館教練及女助手認煽動顛覆、無牌管槍械 押後2.24判刑

被指倡武裝手法達「港獨」 武館教練及助手認煽動顛覆政權、無牌管槍械
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 2020 年起年半間,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辦「殺鬼隊訓練班」,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他周五(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弩、短箭等,同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餘下「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與控方達認罪協商、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男教練倡藉武術訓練建立「軍隊」,發動武裝革命推翻中國共產黨及香港特區政府。法官練錦鴻閱讀帖文內容後,關注被告會否有精神方面問題,決定押後案件至 2 月 24 日判刑,期間教練須續還押,以候索取精神科及心理報告等,女助手則准以 5 萬元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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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藏爆炸品 官斥「恐怖襲擊」 稱被告擁大好家庭「點解走上呢段路」

男子認藏爆炸品 官斥「恐怖襲擊」 稱被告擁大好家庭「點解走上呢段路」
兩男子被指於 2021 年,在粉嶺榮福中心藏有爆炸品或槍械,被控管有爆炸品、無牌管有槍械等罪。當中現年 44 歲的網絡工程師周五(13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爆炸品罪。法官郭啟安把案件押後至 2 月 20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在讀畢案情及被告的求情文件後,法官多番問及被告犯案原因,又形容本案有「恐怖主義襲擊」的成份,而且涉及遙控裝置,乘人不備「你在光我在黑」,批評「簡直係恐怖襲擊」。法官指被告擁有大好家庭,似乎沒有經濟困難,「點解會走上呢段路,變咗恐怖分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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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認藏彈藥、氣槍 判囚16月至32月 還押日數超刑期當庭釋放

3青年認藏彈藥、氣槍 判囚16月至32月 還押日數超刑期當庭釋放
2020 年 3 月底,警方拘捕三青年,指他們涉於柴灣龍躍徑一棄置石屋或住所,管有槍械、大量彈頭等,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等 6 罪。案件早前交付至高等法院,3 人認罪,周二(13 日)被法官張慧玲判處囚 1 年 4 個月至 2 年 8 個月不等。各人因正在或一度還押,日子多於刑期,等同刑滿當庭獲釋。

法官提到,3 人原可早於 11 月獲釋,無奈因她染疫,案件延遲至 12 月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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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柴灣有彈藥、槍械組件 兩男被控無牌管槍等罪 押後待控方索軍火專家意見

被指柴灣有彈藥、槍械組件 兩男被控無牌管槍等罪 押後待控方索軍火專家意見
警方今年 9 月埋伏柴灣興民邨梯間,拘捕懷疑交收或提取子彈的兩男。二人被控無牌管有彈藥、槍械等 5 罪,案件周三(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押後本案至 2023 年 3 月 1 日再訊,指警方化驗涉案物品進度約一半,將會再做 DNA 檢驗及索取軍火專家意見,另二人已交出密碼,警方有需要會檢驗其手機、電腦,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另首被告朱英健染疫,將於 12 月 13 日再訊;次被告劉宇興首度提堂時保釋被拒,周三沒再申請,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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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倡「港獨」 武館教練及女助手擬認煽動顛覆、無牌管槍械 明年 2 月答辯

被指倡「港獨」 武館教練及女助手擬認煽動顛覆、無牌管槍械 明年 2 月答辯
尖沙嘴一間武館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另與女助手管有開山刀等,分別被控《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以及「無牌管有槍械」等罪,周二(6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表示,兩名被告擬認罪,「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存檔法庭。

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提出分拆案件,指其不涉《國安法》罪行;控方反對指,兩人涉及的控罪源於同一事件。法官王詩麗聽畢控辯雙方陳詞,拒絕分拆女被告的案件,兩人將於 2023 年 2 月 3 日答辯,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期間兩人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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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人被指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言論 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 還押候訊

5 人被指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言論 被控串謀有意圖傷人 還押候訊
警方 2022 年 5 月拘捕 6 人,涉於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及討論製造炸彈、如何購買武器等,其中 3 人被控「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另外 2 人周一(10 日)到警署報到時被捕,周二(11 日)被帶到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將已被控的 3 人控罪修訂為「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獲裁判官劉淑嫻批准,而首次提堂的兩人亦被控同罪。控方並申請押後至 11 月 2 日再訊,以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亦將案件合併處理。

裁判官聽取辯方的保釋申請後,認為控罪嚴重,而案件將轉介區院審訊,被告有不依期歸押的風險,最終拒絕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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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被控《反恐條例》及串謀殺警等罪 全部完成交付高院程序 各人已還押 2 至 3 年

13 人被控《反恐條例》及串謀殺警等罪 全部完成交付高院程序 各人已還押 2 至 3 年
2019 年 12 月 8 日「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夕,警方於全港多處檢獲槍械等違禁物品,拘捕 13 人,包括 3 名「12 港人」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當中 10 人被政府首引《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起訴,最高可判囚終身。

案件周一(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進行提訊日,全部被告完成案件交付至高等法院程序。傳媒因報道限制,未能報道程序內容。各被告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各人已還押 2 至 3 年。

各被告進出被告欄時,與旁聽席揮手、點頭、雙手合十示意,另有被告在被告欄內對話、發出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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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 FB 倡建「港獨武裝力量」 武館教練及女助手還押 11.3 再訊

被指 FB 倡建「港獨武裝力量」 武館教練及女助手還押 11.3 再訊
尖沙嘴一間武館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與女助手另疑管有開山刀等,本月 5 日被改控《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轉介區院,周四(22日)提堂。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1 月 3 日再訊,以待辯方檢閱控方文件及索取法律意見。男教練與其女助手均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另外,女助手聽力弱,提堂期間需戴上耳機或多次由書記大聲轉述。官指下次提堂會安排耳機予她以便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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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柴灣管有彈藥、槍械組件 兩男被控無牌管槍等罪 還押 12.7 再訊

被指柴灣管有彈藥、槍械組件 兩男被控無牌管槍等罪 還押 12.7 再訊
警方周一(5 日)接獲報案,指柴灣興民邨梯間有懷疑彈藥,遂到場埋伏,拘捕懷疑交收或提取子彈的兩男。二人被控無牌管有彈藥、槍械等 5 罪,周三(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兩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 12 月 7 日再訊,待警方繼續調查,包括進行科學鑑證、檢驗相關子彈、手機等。兩被告申請保釋,控方反對,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拒批,二人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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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 FB 倡建「港獨武裝力量」 武館教練等 2 人 8.31 再訊 控方準備轉介區院

被指 FB 倡建「港獨武裝力量」 武館教練等 2 人 8.31 再訊 控方準備轉介區院
尖沙嘴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海報,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與女助手另疑管有弩、開山刀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無牌管有槍械等 5 罪。 案件周二(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指案中 7 把弩的總拉力為 13 至 17 公斤,超過法例訂明的最高合法火器拉力,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31 日,以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隨即批准,下令將兩被告還押至 8 月 31 日再訊。

武術教練步入羈留室前向公眾鞠躬,親友見狀嚷道:「過兩日搵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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