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控、辯雙方早前爭議「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檢控時限。3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裁定控方檢控沒逾時,案件押至明年 1 月 2 日續審,料讀出開案陳詞。
判詞指,本案煽動罪是串謀控罪,被告被指持續犯案,因此其檢控時限應由指稱串謀的最後日期,即 2021 年 6 月 24 日才開始計算。
法官又認為,當控方於 2021 年 12 月 13 日去信法院表示有意加控,而法院於翌日收到新控罪書及律政司司長同意檢控書等文件,該項煽動罪的檢控已「開始進行」,所以較時限屆滿之日、即同年 12 月 24 日為早。總括而言,法庭認為檢控並未喪失時效,法庭有司法管轄權審理煽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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