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一(5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指,男丁申建丁屋時須簽法定聲明及保證書,確認不會轉讓丁權,但被告串謀村長兼鄉委會主席程振明等人出售丁權,向地政總署作出虛假表述,誘使署方批准建屋。
控方續指,發展商把多個地段轉讓予被告,由被告申建丁屋。建成後,發展商以被告的名義申請撤銷轉讓限制,並支付補地價及行政費。相關地段後來納入私人屋苑「曉⾨」出售,每幢的售價由 800 多萬至逾一千萬元不等。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一(5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指,男丁申建丁屋時須簽法定聲明及保證書,確認不會轉讓丁權,但被告串謀村長兼鄉委會主席程振明等人出售丁權,向地政總署作出虛假表述,誘使署方批准建屋。
控方續指,發展商把多個地段轉讓予被告,由被告申建丁屋。建成後,發展商以被告的名義申請撤銷轉讓限制,並支付補地價及行政費。相關地段後來納入私人屋苑「曉⾨」出售,每幢的售價由 800 多萬至逾一千萬元不等。
將軍澳日出康城第一期「首都」一個單位,部分主力牆涉被拆除,以打通房間空間。屋宇署向業主、工程項目設計總監及承建商,發出共 6 張傳票。業主於上周一(12 月 29 日)被裁定全部罪成,罰款合共 18 萬元。
翻查地產代理監管局的牌照目錄,業主辜晉豪持有營業員牌照。《法庭線》向地監局查詢是否知悉本案、會否處分涉案業主等。地監局回覆時表示,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另指若持牌人曾干犯影響「適當人選」資格的事件,局方會將其個案交由牌照委員會審議。
2025 年 1 月,58 歲男子被指在啟德零售館外,以鐳射筆照射狗隻眼睛、兩名狗主,他否認虐畜、普通襲擊 3 罪,案件周一(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涉事狗主供稱愛犬被照射後,左眼變紅及流眼水,指被告向她稱使用「合法驅狗器」。
另一名事主則供稱,與友人遛狗時同遭被告照射臉部。辯方指出,其友人的愛犬跑往被告方向,將被告妻子逼到樹邊,又指被告與兩人理論時,曾稱「你哋隻狗嚇親我老婆,所以先用驅狗器」,事主一概不同意。案件周二續。
一名男警在今年 10 月紀律聆訊後被革職,他報稱聆訊涉違程序公義、刑罰不符比例,上周五(2 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撤銷革職決定,並索取訟費。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翻查資料,同名男警曾於 2018 年被起訴偷拍女子裙底,經審訊後無罪。他於 2022 年入稟高院要求擱置紀律聆訊,同年被駁回。
36 歲英國籍馬會馬術教練被指於今年 1 月 2 日,在尖沙咀美麗華酒店一房間內藏有冰毒、「偉哥」及針筒與針管,被控 3 罪。案件周一(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指,被告現時在醫院由警方看管,申請將案件押後到 1 月 8 日或最快出院日子再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獲裁判官陳志輝接納。
2018 年 11 月,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後不治,當時 86 歲的矯形外科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2025 年 11 月被陪審團裁定因嚴重疏忽非法殺害張,但因精神狀況不宜答辯後,獲無條件釋放。
就同一事件,李亦被控「企圖誤導警務人員」、「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等共 21 罪,案件周一(1 月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辯方指,李的身體狀況不宜答辯,控方表示不反對,並指會撤控,獲裁判官陳志輝接納。
37 歲持雙程證男子被指於 2024 年,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泰國皇太后大學畢業證書,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周一(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指本案已完成蒐證,正等候律政司的意見。辯方則反對押後,指本案押後多次,期間被告都不可離開香港,為他及其家人的生活帶來極大困擾,另為被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裁判官施祖堯最終批准押後案件至 3 月 2 日,並拒絕被告的更改保釋條件申請,被告需以原有條件,即每周到警署報到 1 次、不得離港等,保釋候訊。
34 歲男警被指 2025 年 1 月,在元朗寮屋與他人串謀製作毒品,被控一項「串謀製造危險藥物」罪,並自同年 4 月首提堂起還押。他不服決定,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黎婉姫周一(5 日)聽取雙方陳詞後駁回保釋申請,下令他續須還押。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在本月 30 日再提堂。早前警方回覆指,被告已停職。
一名南丫島榕樹下村原居民,指其村代表於 2025 年 9 月去世,惟民政事務總署、離島區民政事務專員在村代表席位懸空下,便直接就南丫島南段鄉委會主席一職進行補選,質疑屬行政失當、構成非法選舉,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為村代表席位補選,及在村代表補選完成及就職前,禁止舉行鄉委會補選。
經聆訊後,法官高浩文周五(1 月 2 日)指,本案有合理可爭辯之處及勝訴機會,批出許可。另外,官原於本周二聆訊時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舉行鄉委會補選。至周五,官指需要鄉委會執委會負責組織天后誕等,需維持其運作,撤銷臨時禁制令。
一名持雙程證的 44 歲男子涉於 2025 年 8 月及 11 月,管有及使用香港專業進修學院和職業訓練局的虛假信件,意圖誘使入境處接受信件。他被控各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五(2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索取律政司意見,案件押後至 1 月 30 日再訊,期間被告准以 2.5 萬元現金及 2.5 萬元人事擔保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