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自閉症的 22 歲送貨員,被指在 2021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號召市民上街參與「平安夜革命」等,被控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辯方周一( 27 日)指,被告打算承認所有控罪,但仍會提出法律爭議,指煽動罪性質嚴重,因此區域法院無權處理,應轉介至高等法院、由陪審團或 3 名指定法官審理。區院法官郭偉健聽罷陳詞,押後至 8 月 1 日頒布決定,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患自閉症的 22 歲送貨員,被指在 2021 年間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號召市民上街參與「平安夜革命」等,被控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辯方周一( 27 日)指,被告打算承認所有控罪,但仍會提出法律爭議,指煽動罪性質嚴重,因此區域法院無權處理,應轉介至高等法院、由陪審團或 3 名指定法官審理。區院法官郭偉健聽罷陳詞,押後至 8 月 1 日頒布決定,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2019 年 8 月 11 日「港島東大遊行」,當日北角有懷疑「福建幫」聚集酒樓外襲擊示威者,事後一名男金融顧問,被指在現場管有一支木棍,警誡下稱「我驚出街畀人打,我攞嚟自衛嘅」,經審訊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 5 個月。
他不服定罪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周一( 27 日)裁定,上訴理據無一成立,並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遂駁回上訴,維持定罪原判,下令原准保釋的上訴人即時服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時任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員黃展浩供稱,他在紅磡警署為被捕人士檢取證物,從首被告的背囊搜出急救反光背心及包紮用品,並將物品放入大袋,交給證物部同事,期間沒有非法干擾證物。 此外,第六被告代表律師突反對部分相片呈堂,被暫委法官黃士翔批評浪費審訊時間。案件押至周二(28 日)續審,待辯方整理相關文件。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等 8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 2020 年七一遊行,當中 7 人認罪,判囚半年至 1 年。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控罪,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同案已服刑完畢的曾健成亦有到場旁聽。 控方開案陳詞指七一前夕,陳榮泰與其他人在終審法院外召開記者會,陳榮泰呼籲民眾穿着花色衣服,「唔好着黑衫、留返我哋着⋯聽日係我哋指標嚟㗎,作為一個香港人,假期想去行街,喺銅鑼灣行下 Sogo 都係會有事嘅,咁我哋都想試吓,到底係有咩嘢事。」 控方又播放七一新聞片段,而兩名警員作供指,當日看到多人聚集,曾警告勿參與非法集結,又指有人從天橋向警員扔水樽。
2019 年 11 月 13 日「晨曦行動」,示威者癱瘓多區交通發動三罷,其中上水北區大會堂外有人為清理路障爭執,雙方互掟磚頭,一名七旬食環署清潔工疑遭硬物擊中,翌日死亡;另有六旬男子遇襲受傷。兩名案發時未成年男子否認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 3 罪。 案件周一(2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七日聆訊,法官杜麗冰向陪審團指,呈堂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控罪將修正為誤殺罪。案件周二( 28 日)開始辯方案情,首被告不會作供或傳證人,次被告則擬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 兩被告今早開庭時神情凝重,得悉被改控誤殺後,在被告欄內彎起笑眼。
2019 年 11 月,市民「圍魏救趙」支援理大內示威者,與警爆發激烈衝突,231 人被控暴動等罪,分拆多案。其中歌手莊正一案,11 被告不認罪,周五(24日)在區院作第 20 日審訊。 控方盤問首被告指,事發照片顯示他身旁有生理鹽水,是否工作需要。法官林偉權質疑控方開案從未提及被告管有鹽水。控方指不依賴物證,但有權依賴被告作供,再被官質疑是否「蓄意唔依賴」,然後從被告作供取得有利控方的證供。辯方指控方做法影響辯護。 法官最後裁定控方不可就鹽水繼續提問,又指不會考慮被告相關作供,稍後頒書面理由。此外,首被告供稱當日與人駕車送朋友回旺角住所,回程時經碧街遇「人踩人」,重申從沒戴口罩、手套、帽等,亦有被救時照片作證。案件下周一(27 日)續。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五( 24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高級督察黃瀚緯繼續作供。 黃在辯方盤問下稱,曾向全部疑犯使用胡椒噴霧;但在控方覆問下,黃稱「我有使用,但冇噴。」旁聽席有人竊笑,他繼續解釋:「我只係指向佢哋(被捕人士),使用胡椒噴霧衝入去,冇噴向人。」案件下周一(27 日)續審。
2019 年 7 月,43 歲司機被指在 WhatsApp 群組發出「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訊息,後遭群組會員舉報,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經審訊後,司機周五(24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官游德康指,被告發放涉案訊息,足以構成犯罪行為,但考慮當時社會氛圍,「無論屬於哪個陣容,必然會感到憤慨及無助,發洩人之常情」。他認為被告發出訊息,唯一目的是宣洩情緒,並無煽惑意圖。 法官宣讀判詞後,特意向被告稱「裁決完咗啦」,被告回答:「多謝法官大人!」被告的女親友聞判飲泣,直至被告從被告欄行出來擁著她,該女親友放聲大哭,「兩年啦⋯」
警方 2019 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爆發警民衝突,6 人被控在油麻地暴動,周五( 2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偵緝高級警員 54950 供稱﹐在警署向其中一名被告檢取口罩等證物。辯方指被告原本沒有戴口罩,是警員要求他戴上口罩拍照,惟警員否認。控方傳畢所有證人,法官謝沈智慧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下周一( 27 日)續審,候辯方律師向被告索取指示。
2020 年 5 月,49 歲男商人在反對《國安法》街站與職員起衝突,期間傷及前區議員李文浩的女助理。去年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監禁 4 周,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高院法官李運騰周五( 24 日)駁回其定罪及刑期上訴,形容上訴理據不切實際,上訴人證供難以置信,直言「荒謬言詞不會因為被一再重複而變得更可信」。法官亦不接納他聲稱襲擊行為與政見無關,下令男商人即時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