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告曾拉下口罩露面容 官關注禁蒙面控罪元素

10.9將軍澳|兩人否認「私了」便衣警 被告曾拉下口罩露面容 官關注禁蒙面控罪元素

2019 年 10 月,一名便衣警員疑在將軍澳尚德邨示威現場被示威者「私了」,事後 3 男 3 女被控暴動及非法禁錮等罪,4 人於開審前認罪,其餘 2 人不認罪受審,周五(4 日)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法官李俊文關注使用蒙面物品罪的控罪元素,指被告曾在案發間短暫拉下口罩,面容被攝錄,清晰可見。控方指,被告離家和回家時沒有戴口罩,卻戴著口罩在非法集結現場出現,已達成阻止別人辨認其身分的目的,又指被告短暫扯下口罩只為說話,其後很快戴回,邀請法庭考慮其蒙面意圖。案件押後至 9 月 20 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盧嘉欣(21 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學生)和雷藝佳(23 歲,電腦程式員)均否認非法禁錮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蒙面物品涉掛耳式口罩。盧另否認非法集結;雷則另外否認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傷人 17 )及暴動罪。 被告短暫拉下口罩露出面容官關注使用蒙面物品控罪元素 控、辯雙方早前已提交書面陳詞,周五作口頭補充。就盧被控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一罪,法官李俊文關注有關控罪元素,詢問控方是否針對使用物品「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這一點。法官指,控、辯雙方均沒有爭議,在非法集結中,盧曾短暫拉低口罩後再戴上,而她的面容曾被攝錄,片段中她的容貌清晰可見。 控方回應指,本條控罪立法原意是為禁止他人參與非法行為時蒙面,而根據閉路電視,盧在離家及回家時均沒有戴口罩,唯一戴口罩,是在非法集結發生及進行時,屬「有備而來」。案發中途她短暫拉下口罩,只為讓在場人士聽見她說話,其後在別人提醒下戴回口罩。 控方稱,法例是指「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分」,並非「完全可能阻止辨識身分」,故邀請法庭考慮整體情況,盧的目的是為遮蓋面容,並非在攝影機前展現面貌,其行為已構成「相當可能阻止」的控罪元素。 辯方則指,盧面對眾多鏡頭仍拉低口罩,而她的面貌清晰可見,於辯方立場考慮的是行為的結果。法官最後指,由於此控罪沒有相關案例,他在裁決時會「用返常理決定」,亦要先裁定盧在非法集結的角色,因辯方另爭議盧在本案身分為「調停人」。 辯方形容被告身分為另一被告「護花使者」 控方另引述雷的辯方結案陳詞,辯方稱雷於此案的角色明顯只是本案第 4 被告的「護花使者」或「保護者」。控方並不同意此說法,認為 2 名被告是共同行動,只是扮演不同角色,指雷讓第 4 被告可在無後顧之憂下襲擊警員,形容被告看見第 4 被告「攞鎚仔出嚟」,卻沒有一點驚訝。 針對雷被控傷人一罪,辯方律師則指,控方依賴共同犯罪原則(joint enterprise),指稱雷連同其他人一起襲擊警員,卻沒有列出證據舉證,包括確立雷與其他人的共同目的等,認為控方所依賴原則的證據薄弱。 6 人被控暴動、非法囚禁等罪4人認罪候判 本案原涉 6 名被告,4 名被告於開審前認罪,還押至 10 月 9 日求情及判刑,認罪被告依次為劉文全( 24 歲,演唱會舞台技工)、林芷瑩( 29 歲,銷售員)、吳婉菁( 21 歲,保險經紀)、及 … Read more

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判囚3年3月 申上訴被拒 官指「不利推論呼之欲出」

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判囚3年3月 申上訴被拒 官指「不利推論呼之欲出」
2019 年 10 月 1 日國慶,大批示威者在黃大仙集結,11 人暴動罪成,分別被判入教導所及判囚 3 年至 3 年 3 個月。案發時 24 歲的義務急救員不服定罪申請上訴,周五(4 日)在高院處理。上訴庭聽畢雙方陳詞,駁回上訴申請,將於 6 個月內頒布理由。

上訴方指,上訴人到場進行人道救援,其背包內大部分是急救用品,沒有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法官彭寶琴質疑,上訴人意圖提供醫療援助,令參與暴動者無後顧之憂,「唔可以推論佢有參與暴動嘅造意咩?」。法官彭偉昌亦指,上訴人在暴動現場,提供有風險的服務,「你可以話淨係救人,但好難推論,不利推論係呼之欲出」。

Read more

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受審 一學生中途擬改認罪 8.7再答辯

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受審 一學生中途擬改認罪 8.7再答辯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原被控非法集結,後被改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0 人的案件,6 人早前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五(4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其中一名被起訴時 17 歲學生擬改認罪,獲法官李慶年准保釋至 8 月 7 日再提訊,屆時重新答辯;其餘 3 名被告於同日續審。

Read more

8.11太古|6人非法集結、阻差等罪成囚3至6月 1人早前認無牌管無線電罰2,000元

8.11太古|6人非法集結、阻差等罪成囚3至6月 1人早前認無牌管無線電罰2,000元
2019 年 8 月 11 日,港九兩區大遊行後演變成多區快閃堵路行動,其中在港鐵太古站,有多人被捕。7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不認罪受審,當中 4 人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周四(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 3 個月監禁。

1 人被裁非法集結及管武罪成,兩罪共判囚 6 個月。另 2 名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的被告,則因阻差罪成,及於早前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分別被判 3 個月監禁及罰款 2,000 港元。

辯方求情時,指本案涉及檢控延誤,被告事隔 2 年後才突被起訴。裁判官劉淑嫻則指,警方調查需時,不認為控方存在錯誤,但表示本案司法程序涉時 4 年,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困擾,接納案件延誤為減刑因素,另指各被告的家人、上司等都對被告有正面評價,會再就各被告的良好品格,給予 2 星期刑期扣減。

Read more

職工盟屬會街站派口罩等 4人違限聚罪成各罰6,000元 官指非為防疫、不獲豁免

職工盟屬會街站派口罩等 4人違限聚罪成各罰6,000元 官指非為防疫、不獲豁免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之後被票控。4 人包括工會幹事林小薇,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裁判官王證瑜周四(3 日)在區院(暫代裁院)裁定所有傳票罪名成立,所有被告罰款各 6,000 元。

裁判官指,涉案街站於當眼位置展示標語如「光復地盤」、「工會戰線」,又重複播放關於「抗爭」等內容的錄音,選址亦非可接觸較多市民的地方,裁定涉案聚集並非旨在防疫,不獲法例豁免。裁判官又指,限聚令僅限制集會形式,並無限制表達訴求的內容,加上即使被告行使集會、結社自由,亦毋需參與多於 4 人的聚集,故控罪已平衡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

官另質疑,政府於案發後數日便放寬至 8 人限聚,被告卻不選擇於較遲日子聚集。

Read more

男子圖搶警槍罪成囚7年 判刑上訴被駁回 官指原審參考持械行劫案例無可批評

男子圖搶警槍罪成囚7年 提判刑上訴被駁回 官指原審參考持械行劫案例「無可批評」
2019 年 10 月 13 日「十八區開花」,數名男女被指在旺角「搶犯」及「飛踢」警員。當中一名 31 歲男子企圖搶劫、襲警等罪成,判囚 7 年,為區域法院審理的反修例案件中,判刑最重的示威者。被告早前不服判刑提上訴被拒。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彭寶琴周四(3 日)頒下判詞指,就上訴方質疑原審錯誤引用案例,指上訴人與另一涉案男子共同犯罪,認為 7 年監禁屬過重。法官認為原審在審視證供後肯定他們屬夥同犯罪,上訴庭沒干預理由。

法官認為,上訴人目的是傷害警員和搶槍,案發於社會大規模騷擾期間,加上案情嚴重,重判在所難免;又指原審參考持械行劫案例作判刑是「無可批評」,即使不參考該案例,判囚 7 年「雖然不短也絕非明顯過重」,故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ad more

8.29深水埗|7人暴動罪成 3男囚24至32月 4名未滿21歲被告判入教導所

8.29深水埗|7人暴動罪成 3男囚24至32月 4名未滿21歲被告判入教導所
2019 年 8 月 29 日,深水埗警署外有市民聚集,及後發生警民衝突,8 人被控暴動等罪。當中 7 人不認罪,其中一人早前獲裁不宜受審、當庭釋放,餘下 6 人罪成,連同開審前認罪的被告,法官王詩麗周三(2 日)在區域法院判當中 3 名成年被告監禁 24 至 32 個月,另外 4 名仍未滿 21 歲的被告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於人煙稠密的深水埗,現場有人於馬路噴漆、阻塞交通、於馬路飛奔,影響他人。示威者又以鐳射筆照射警署,大聲辱罵警員,其行為針對警署,公然挑戰執法者。而眾被告有所準備,帶備口罩、急救用品、防毒面具、電筒及鐳射筆到場犯案。但法官接納根據本案暴動範圍、人數、時間,認為嚴重性較同類案件低。

Read more

11.2灣仔|8人否認暴動等罪 1被告涉保釋期間出境不果 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11.2灣仔|8人否認暴動等罪 1被告涉保釋期間出境不果 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2019 年 11 月,民主派區議會選舉候選人號召於維園舉行選舉聚會,遭警方驅散,示威者轉而到銅鑼灣及灣仔堵路。8 人分別否認暴動、蒙面、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周三(2 日)於區域法院受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示威者當日堵塞灣仔多條馬路,設置路障及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推進時,於莊士敦道及分域街交界拘捕被告,部分人身穿黑衣,以口罩等物遮蓋面容,其中兩被告攜有索帶;另一被告則於譚臣道逃走時被制服。

控方指,一被告於 2022 年保釋候審期間,企圖登上飛往英國的飛機,意圖潛逃離港避免審訊。根據雙方同意事實,被告辦理出境手續時,被入境處職員發現其名列「監察名單」上,故拒絕登機及通報警方,被告及後被捕,並被控妨礙司法公正。

Read more

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叫口號、指揮逃走等 屬主動參與、煽動支持

11.12中環|4人否認暴動 控方指被告叫口號、指揮逃走等 屬主動參與、煽動支持
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原被控非法集結,後被改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0 人的案件,6 人認罪,餘下 4 人不認罪受審。控方周三(2 日)在區域法院宣讀開案陳詞,指當日數以千計示威者於中環一帶聚集,架設路障、燃起火堆及破壞店舖。警方及後施放催淚煙驅散,在置地廣場外拘捕 4 名被告,其中一人在警誡下表示知悉有「和你 lunch 」活動,前往中環後被捕。

控方在法官李慶年詢問下指,其中 3 人分別叫喊口號、看似彎身拾磚,以及作手勢指揮其他人逃走,認為他們屬主動參與、煽動、鼓勵和支持參與暴動;另一被告則蓄意留守現場。

Read more

11.18理大|22歲青年非法集結罪成判囚2年 申保釋候上訴被拒

11.18理大|22歲青年非法集結罪成判囚2年 申保釋候上訴被拒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支援理大內示威者,10 人包括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被控非法集結等罪。羅健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另外 9 人分別認罪及經審訊後定罪,當中案發時 22 歲男生被判監禁 2 年。他周三(2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聽畢陳詞,拒絕其保釋申請。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