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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陳嘉信判詞4度被質疑 其中一份涉98%抄襲 張舉能:嚴肅訓誡

法官陳嘉信判詞4度被質疑 其中一份涉98%抄襲 張舉能:嚴肅訓誡
上周五(9 日)一宗民事案判詞,揭發《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陳嘉信就「黃道益案」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該案被告在上訴時指陳撰寫的判詞,逾 98% 內容皆來自原告的書面陳詞。上訴庭批評陳全盤抄襲原告,必然會令敗訴一方感委屈,覺得法官「走捷徑」及放棄了其司法責任,最後裁定被告上訴得直,案件發還予另一名法官重審。而上訴庭在判詞援引兩宗涉「司法抄襲」的案例,原審都是陳嘉信。

另外,上訴庭周三(14 日)審理另一宗原審同為陳嘉信的案件時,再度質疑陳的判詞「廣泛整合律師陳詞」,表明對其判決只會「給予很少或不給予比重」。

司法機構周二(13 日)回覆查詢指,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完全同意判詞不能抄襲,會對訴訟雙方不公平,亦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的信心。他與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已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陳表示明白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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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師被指煽動結案|控方:毋須證意圖導致煽動後果 辯方:須考慮或僅魯莽之言

旁聽師被指煽動結案|控方:毋須證意圖導致煽動後果 辯方:須考慮或僅魯莽之言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創辦人彭滿圓及一名六旬婦,被指在 2022 年 1 月旁聽鄒幸彤六四集結案時拍手及叫囂,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案件周五(21 日)作結案陳詞。

控辯雙方就「發表煽動文字」罪,如何證明「犯罪意圖」的元素上有爭議。控方認為,只須證明被告明知相關文字具煽動意圖,仍有意作出,已符合「犯罪意圖」的控罪元素。

辯方則指,被告的言論可能只是衝口而出的魯莽之言,控方不只要證明被告知悉文字具煽動意圖,更須證明被告有意圖造成言論所帶來的後果。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10 月 27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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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 Spa 涉賣淫案結案陳詞 控方批傳蔡展鵬無幫助 辯方指部分證據屬「傳聞證供」

Viet Spa 涉賣淫案結案陳詞 控方批傳蔡展鵬無幫助 辯方指部分證據屬「傳聞證供」
灣仔無牌按摩店 Viet Spa 涉賣淫案,1 男 3 女否認管理色情場所等 6 罪,周五(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7 日審訊,控辯完成結案陳詞。裁判官溫紹明押後 12 月 20 日裁決。

控方指,依賴警員口供、被告通訊紀錄,指證各被告涉經營賣淫場所,包括有被告涉持有公司電話及密碼,內有 Telegram 頻道的控制權;有被告加入了曾討論色情服務價目表的 WeChat 群組。

控方又指,辯方傳召警方國安處前處長蔡展鵬作供無幫助,指蔡為人熟知,女技師「難道不會警惕」不向蔡提供性服務。辯方反對,質疑說法欠基礎,反問控方「是否認為所有警察都不會到那些地方」,控方回應指「只會講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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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人涉葵涌貼文宣結案 官指 3 人截停後無人看管 控方:短時間冇機會走咗去

13 人涉葵涌貼文宣結案 官指 3 人截停後無人看管 控方:短時間冇機會走咗去
15 名男女包括一名教師(非同校),涉於2020年在葵涌「連儂牆」張貼文宣,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另有被告被控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2 名女學生早前認罪,各被判處 180 小時社會服務令,餘下 13 人否認控罪,案件周一(2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辯方爭議被告身分,質疑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案中被告,就是當日在場被捕的 15 人,裁判官施祖堯亦提出,其中 3 人被截停後無人看管。控方強調,3 人無人看管的時間很短,「冇任何機會質疑啲人(被告)走咗去」。案件押後至 10 月 20 日裁決,眾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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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案 陪審團一致裁定兩人強姦、協助強姦等 4 罪不成立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案 陪審團一致裁定兩人強姦、協助強姦等 4 罪不成立
一對案發後已離婚的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 X。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五(26 日)踏入第 14 日審訊,4 男 3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4 小時,一致裁定兩人強姦、協助和教唆強姦等 4 罪,所有罪名不成立。女被告得悉裁決後落淚。

法官李運騰解散陪審團後,特別感謝檢控官對法庭提供協助,指他表現良好,指本案的裁決只是基於證據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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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辯方結案:男僱主是「無道德底線渣男」但證供真實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辯方結案:男僱主是「無道德底線渣男」但證供真實
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二(23 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1 日審訊,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女僱主的代表今完成結案陳詞,稱男僱主是「完全無道德底線嘅渣男」、女僱主「嫁咗畀一個咁無恥嘅人,就係真正嘅受害者」。但男僱主盤問下不受動搖,說法與女僱主的警誡供詞一致,反觀事主庭上供詞反覆,並不可信。法官將於周三(24 日)引導陪審團,預計陪審團周五(26 日)起退庭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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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控方:暴動高度流動 辯方:被告離校僅為脫險 10.18 裁決

首宗涉理大內暴動案|控方:暴動高度流動 辯方:被告離校僅為脫險 10.18 裁決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17 人被指「突圍而出」,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 6 人被控暴動罪,周六(13  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指警方封鎖理大後,在校園內的人會被視為暴動,又指暴動有高度流動性。辯方指,理大內不同時間、位置發生暴動,惟控方沒證據指被告參與暴動,被告被困理大,離開僅為脫險。

暫委法官黃士翔詢問,物資站會否將各位置的暴動串連;辯方指理大內有醫護、記者,及像被告般被困理大的人,認為物資站是向不同對象提供物資。案件押至 10 月 18 日裁決,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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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引聯合國報告指煽動罪過寬 立法局曾通過須證意圖

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引聯合國報告指煽動罪過寬 立法局曾通過須證意圖 官 9.7 裁決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六(30 日)繼續在區域法院由辯方結案陳詞。

辯方引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近日發布的報告,指煽動罪範圍過寬,又引立法局文件指曾通過控方須證明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或造成騷亂,惟不知何故沒有生效。

辯方又指,煽動罪的原意是維持香港本地的治安,而不是國家安全。《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只有一個「國家安全」的概念,又以父親買房子讓兒子居住作例,指父親作為擁有人,仍有權負責房子的保安。

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 9 月 7 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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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7.17-23
羊村繪本案結案陳詞 控方指證明煽動意圖及明知發布可入罪

首宗不認罪的發布煽動刊物案——羊村繪本案,本周分別進行控方及辯方的結案陳詞。

控方指涉案繪本含「反華情緒、破壞一國兩制的底線」,認為只需證明刊物有煽動意圖,而被告明知該意圖仍發布,便足以入罪,又強調煽動罪是否合憲,法庭應考慮《國安法》及《基本法》第 23 條的立法背景,指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是港府的憲制責任。

辯方則指, 3 繪本「完全沒有煽動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離叛」等字定義模糊,也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多國已相繼廢除煽動罪。案件押後至 7 月 30 日續審,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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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繪本毫無煽動意圖 控罪定義模糊致寒蟬效應

羊村繪本案|辯方結案:繪本毫無煽動意圖 控罪定義模糊致寒蟬效應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理事,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三(20 日)在區域法院繼續結案陳詞。

辯方強調, 3 本繪本完全沒有煽動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離叛」等字定義模糊,也造成寒蟬效應,對言論自由施加不合比例限制,多國已相繼廢除煽動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問及,言論自由是否容許人發布假消息?辯方回應指煽動罪不是「假新聞」罪行。即使有人發布假資訊,也不需以刑法處理,指假資訊自然會被淘汰。

案件押後至 7 月 30 日續審,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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