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8 月暑假,48 歲男子被指連續 3 個周末,趁家人熟睡之際,藉故要求 13 歲繼女按摩再趁機非禮,包括搓她胸、陽具貼私處上下移動、迫她為自己手淫,事後對警員辯稱搓胸為示範如何按摩。 該男子周二(1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2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及 1 項猥褻侵犯罪。暫委法官陳慧敏指,被告利用繼父身分迫女童就範,行為近似性交,下令被告還押至 3 月 7 日判刑,以候索取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1 年 8 月暑假,48 歲男子被指連續 3 個周末,趁家人熟睡之際,藉故要求 13 歲繼女按摩再趁機非禮,包括搓她胸、陽具貼私處上下移動、迫她為自己手淫,事後對警員辯稱搓胸為示範如何按摩。 該男子周二(1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2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及 1 項猥褻侵犯罪。暫委法官陳慧敏指,被告利用繼父身分迫女童就範,行為近似性交,下令被告還押至 3 月 7 日判刑,以候索取事主創傷報告及被告心理報告。
前屯門區議員曾錦榮,被指在 2020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向選舉事務處不實申報以 24,000 元聘請 3 名選舉助理。他在 2022 年 9 月出境時被捕,被廉署落案起訴違反《選舉條例》及企圖欺詐罪。他周一(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控罪。 裁判官王證瑜形容,本案涉及在選舉期間虛報開支,案情非常嚴重,最令人失望之處是,被告為時任區議員,一般需判處即時監禁。裁判官認為,需時了解被告的背景及犯案原因,把案件押後至 1 月 26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另拒絕辯方要求保釋候判,被告需要還押。
2020 年 1 月 26 日,農曆年初二晚,有市民到旺角一帶,紀念 2016 年旺角騷亂,有示威者製作路障。及至凌晨,有男途人踢示威者路障,一名案發時 18 歲的男生,被指在朗豪坊外腳踢該男途人,參與「私了」,及後被警員拘捕,警誡下稱「我見個光頭佬講嘢咁串,咪幫手用腳係咁踢佢」。男生周四(5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及傷人兩罪。 法官李俊文引述報告時指,被告患有自閉症,亦確認收到社告的老師、社工、父親及本人撰寫的求情信。法官把案件押後至 1 月 19 日判刑,期間被告還押。
有犯罪集團涉利用援交少女,在尖沙咀酒店房間打劫嫖客約 16 萬元財物,並對嫖客拳打腳踢。5 名 16 至 20 歲的年輕男女早前被控 4 項串謀搶劫罪,分成兩案周五(3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5 名被告均提出保釋申請,控方提出反對。裁判官梁雅忻聽畢雙方陳詞,拒絕全部被告的保釋申請,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再訊,其間眾人繼續還押。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 Amina 疑因不滿家傭表現,於今年 12 月 13 日,涉把家傭的衣服等物品從 9 樓寓所扔到樓下停車場,因而損壞兩輛車,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 案件早前提堂時,Amina 被拒絕保釋,需要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她原訂周四(22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她在庭上撤回申請,繼續還押。法官杜麗冰接納撤回保釋申請。 控方首先陳詞反對 Amina 保釋,而她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撤回保釋申請。 BOKHARY, AMINA MARIAM (46 歲)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根據司法機構資料,她將於周五(23 日)及 12 月 3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HCCP621/2022(ESCC2524/2022)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獨立歌手莊正與 10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法官林偉權周六(17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莊及另外 9 人罪成,還押至 2023 年 1 月 7 日判刑。另 1 人則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定,罪成的 10 人必然知悉發生暴動,仍留下壯大聲勢,藉到場鼓勵而參與集結,即使沒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仍屬暴動。至於罪名不成立的 21 歲青年,法官指他在油麻地站出口建構物上被警發現,似乎一早身在該處,只是「好事之徒」,未能證明曾參與暴動。 莊正早上在妻子陪同下抵達區院應訊,並在地下大堂與友人擁抱。法官宣讀裁決後,庭上多名親友飲泣拭淚。
2020 年 3 月底,警方拘捕三青年,指他們涉於柴灣龍躍徑一棄置石屋或住所,管有槍械、大量彈頭等,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等 6 罪。案件早前交付至高等法院,3 人認罪,周二(13 日)被法官張慧玲判處囚 1 年 4 個月至 2 年 8 個月不等。各人因正在或一度還押,日子多於刑期,等同刑滿當庭獲釋。 法官提到,3 人原可早於 11 月獲釋,無奈因她染疫,案件延遲至 12 月才判刑。
2019 年 10 月 1 日,灣仔爆發衝突,11 名男子包括一名法援署職員,被控暴動、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26 歲時裝設計師擬認暴動罪,主動撤銷擔保,連同早前兩名表明認罪被告,本案共有 3 人擬認罪及還押;其餘 8 人未表明答辯意向、續准保釋。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再訊,以候辯方檢閱事發影片。
26 歲男警被指在酒店偷竊女網友的信用卡,同日前往便利店購物,事後再勒索對方 2 萬元,被控盜竊、勒索等 6 罪,周四(1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擬承認當中 5 罪,「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辯方透露,雙方經商討後,被告擬承認盜竊罪、2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1 項勒索罪及抗拒警員罪共 5 罪。「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
民陣於 2020 年發起「元旦大遊行」,4 名男女在跑馬地及西營盤,被搜出對講機、斧頭及氣槍等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3 人先後認罪。餘下一名 34 歲男售貨員否認兩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劉綺雲周二(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他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仿製火器兩罪罪成。連同另外 3 名認罪被告,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 11 月 28 日判刑,並下令為 4 人索取背景報告,期間 4 人還押候判。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有意圖管有涉案刀具,而且刀具相當鋒利,可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被告刻意把斧頭、摺刀等放在當眼位置,方便提取,可隨時應用。氣槍亦處於隨時可發射的狀態,唯一推論為被告打算於公眾活動中自行使用,或供人使用,裁定他兩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