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集團涉利用援交少女,在尖沙咀酒店房間打劫嫖客約 16 萬元財物,並對嫖客拳打腳踢。5 名 16 至 20 歲的年輕男女早前被控 4 項串謀搶劫罪,分成兩案周五(3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5 名被告均提出保釋申請,控方提出反對。裁判官梁雅忻聽畢雙方陳詞,拒絕全部被告的保釋申請,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再訊,其間眾人繼續還押。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有犯罪集團涉利用援交少女,在尖沙咀酒店房間打劫嫖客約 16 萬元財物,並對嫖客拳打腳踢。5 名 16 至 20 歲的年輕男女早前被控 4 項串謀搶劫罪,分成兩案周五(3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 5 名被告均提出保釋申請,控方提出反對。裁判官梁雅忻聽畢雙方陳詞,拒絕全部被告的保釋申請,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再訊,其間眾人繼續還押。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 Amina 疑因不滿家傭表現,於今年 12 月 13 日,涉把家傭的衣服等物品從 9 樓寓所扔到樓下停車場,因而損壞兩輛車,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 案件早前提堂時,Amina 被拒絕保釋,需要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她原訂周四(22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她在庭上撤回申請,繼續還押。法官杜麗冰接納撤回保釋申請。 控方首先陳詞反對 Amina 保釋,而她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撤回保釋申請。 BOKHARY, AMINA MARIAM (46 歲)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根據司法機構資料,她將於周五(23 日)及 12 月 3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HCCP621/2022(ESCC2524/2022)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獨立歌手莊正與 10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法官林偉權周六(17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莊及另外 9 人罪成,還押至 2023 年 1 月 7 日判刑。另 1 人則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定,罪成的 10 人必然知悉發生暴動,仍留下壯大聲勢,藉到場鼓勵而參與集結,即使沒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仍屬暴動。至於罪名不成立的 21 歲青年,法官指他在油麻地站出口建構物上被警發現,似乎一早身在該處,只是「好事之徒」,未能證明曾參與暴動。 莊正早上在妻子陪同下抵達區院應訊,並在地下大堂與友人擁抱。法官宣讀裁決後,庭上多名親友飲泣拭淚。
2020 年 3 月底,警方拘捕三青年,指他們涉於柴灣龍躍徑一棄置石屋或住所,管有槍械、大量彈頭等,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等 6 罪。案件早前交付至高等法院,3 人認罪,周二(13 日)被法官張慧玲判處囚 1 年 4 個月至 2 年 8 個月不等。各人因正在或一度還押,日子多於刑期,等同刑滿當庭獲釋。 法官提到,3 人原可早於 11 月獲釋,無奈因她染疫,案件延遲至 12 月才判刑。
2019 年 10 月 1 日,灣仔爆發衝突,11 名男子包括一名法援署職員,被控暴動、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周二(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26 歲時裝設計師擬認暴動罪,主動撤銷擔保,連同早前兩名表明認罪被告,本案共有 3 人擬認罪及還押;其餘 8 人未表明答辯意向、續准保釋。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再訊,以候辯方檢閱事發影片。
26 歲男警被指在酒店偷竊女網友的信用卡,同日前往便利店購物,事後再勒索對方 2 萬元,被控盜竊、勒索等 6 罪,周四(17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擬承認當中 5 罪,「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法官郭偉健把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辯方透露,雙方經商討後,被告擬承認盜竊罪、2 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1 項勒索罪及抗拒警員罪共 5 罪。「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
民陣於 2020 年發起「元旦大遊行」,4 名男女在跑馬地及西營盤,被搜出對講機、斧頭及氣槍等物品,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3 人先後認罪。餘下一名 34 歲男售貨員否認兩罪,經審訊後,裁判官劉綺雲周二(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他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仿製火器兩罪罪成。連同另外 3 名認罪被告,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 11 月 28 日判刑,並下令為 4 人索取背景報告,期間 4 人還押候判。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有意圖管有涉案刀具,而且刀具相當鋒利,可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被告刻意把斧頭、摺刀等放在當眼位置,方便提取,可隨時應用。氣槍亦處於隨時可發射的狀態,唯一推論為被告打算於公眾活動中自行使用,或供人使用,裁定他兩罪罪成。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一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當中 17 人擬不認罪,將在周二(8 日)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開始處理案件管理,預計需時 3 日。 17 名被告中,何桂藍、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吳政亨被拒保釋,或被撤銷保釋,至今分別還押 13 至 20 個月。其餘陳志全、劉偉聰、黃碧雲等 11 人均暫准保釋候訊。 至於另外 30 名擬認罪被告,均已進入案件管理聆訊,當中 25 人完成,餘下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呂智恆等 5人,尚待處理案情或法律爭議。高院法官早前透露,案件最快在 2023 年 2 月、農曆年後開審,預需時 50 日。此外,案件將不設陪審團,由 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2019 年 12 月 22 日,有團體在中環愛丁堡廣場發起「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防暴警員制服多人,並一度擎槍戒備。3 名青年被指阻止警方制服示威者,被控暴動等罪。其中兩男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周五(4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後至 11 月 16 日求情。 辯方爭議,2 人視線受阻,不知道現場出現暴動,並無參與。法官反駁指,2 人視線不會被長時間阻擋,可目擊衝突及暴力行為,其中一人之後更腳踢督察,又指 2 人在人群前方,刻意置身暴動核心,而一人衝前時身處「風眼中心」,認為是知道出現暴動再參與其中。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1 名「香港獨立黨」成員,他被控 1 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四(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6 日再訊,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進行電子化驗和搜查被告個人戶口等。 羅德泉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將於 11 月 11 日作保釋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