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歲警司陳建愉被指去年 5 月在旺角一酒吧非禮女子,再於 8 月至 11 月三度在青衣警署襲擊同一女子,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4 罪,周二(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辯方指,被告將不認罪。控方則指,審訊需以電視直播方式處理證供,需時準備。裁判官遂押後至周四(20 日)再訊,屆時陳將正式答辯。陳准以 5,000 元保釋,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
由於證供需採用視像,案件會轉至粉嶺裁判法院處理。官另應控方申請,批出事主匿名令,禁止披露或報道可辨認其身分的事項。警方回覆指,涉事男警務人員已停職,停職前駐守葵青警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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