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方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8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她的保單,遭起訴「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上月底被捕後一直還押。郭父早前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周二(20 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下午約 4 時由親友陪同離開法院。
法官李運騰另應傳媒申請,批准撤銷《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法律 101)。庭上透露,涉案保單供款約 9 萬港元。辯方強調,涉案保單仍是被告名下,他僅想取回供款。辯方又指,被告與郭鳳儀是血緣聯繫,非政治聯繫,「去到 2025 年都唔係株連屋企人嘅法律」。控方則確認,被告近幾年沒向郭鳳儀提供經濟支持。
法官批出保釋時,指出條件包括不得與郭鳳儀聯絡,形容「雖然係有啲不近人情,但我需要咁做。」辯方聞言指,「(兩人)始終都係父女」,官回應指「你同佢聯絡只會自招嫌疑,唔係講緊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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