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3 月,16 歲女子涉在天水圍一處停車場與兩男公然性交,並於同年 4 至 5 月,兩度被警員揭發藏有「依托咪酯」(前稱「太空油」)煙彈,早前被裁定 3 罪罪成,周一( 1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 18 個月感化令,期間 12 個月接受住院式戒毒療程,並要接受不定期驗毒等條件。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女子的感化報告尚算正面,顯示有心改過,接納感化官建議給予一次機會,並提醒被告如在感化期間違反條件,法庭會重新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5 年 3 月,16 歲女子涉在天水圍一處停車場與兩男公然性交,並於同年 4 至 5 月,兩度被警員揭發藏有「依托咪酯」(前稱「太空油」)煙彈,早前被裁定 3 罪罪成,周一( 1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 18 個月感化令,期間 12 個月接受住院式戒毒療程,並要接受不定期驗毒等條件。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指,女子的感化報告尚算正面,顯示有心改過,接納感化官建議給予一次機會,並提醒被告如在感化期間違反條件,法庭會重新判刑。
民主派初選案,上訴庭去年 7 月一連四天處理罪成的 12 人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以及律政司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上訴。司法機構最新顯示,上訴庭將在下周一(23 日)上午 10 時頒判決,料需時 30 分鐘。
上訴所涉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何啟明、黃碧雲、黃子悅、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余慧明及劉偉聰。本案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兩名法官彭偉昌及已提早退休的彭寶琴一同審理。
周日年初六(22 日)下午近 3 時,西九龍法院外約有 30 人排隊。《法庭線》記者現場觀察,有人讀馬經、聽收音機,亦有數人在地席撐傘午睡,現場不算炎熱但比較潮濕。有警員向記者指不能在橙帶範圍外採訪。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 【法生咩事】EP.27 黎智英判囚20年 47頁判詞有何重點?記者庭上有何觀察? 影片 黎智英判囚20年 8認罪被告囚6年3月至10年 法律101 上周焦點 黎智英案判刑 郭鳳儀父被裁定企圖處理女兒財產罪成 宏福苑大火 王詩雅涉瞞行蹤罪成 上訴被駁回 收微信女貼士非法沽空 兩人判囚 律政司周天行2月底認許大律師
舞獅是農曆新年最具代表性的傳統活動之一,寓意驅邪、帶來好運與繁榮,更被列入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醒獅「採青」後,主人家「接財」,寓意新一年趨吉避凶、財運亨通。
但這項充滿喜慶與祝福的傳統活動,原來受刑事法律規管?路過看到舞獅時,有沒有想過,是否任何人都可以隨時隨地舞獅?曾經在公共屋邨生活的讀者,在大堂密碼鎖未普及的日子,又有沒有經歷過每逢過年,都有舞獅隊挨家挨戶敲門「逗利是」?
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分別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不等。辯方求情時強調各人角色、參與度不同,盼法庭量刑時考慮被告個人角色。3 位法官最後基於甚麼原因,認為各被告的量刑起點須劃一定於監禁 15 年?當日由開庭至休庭僅 7 分鐘,庭內的氣氛又是怎樣的?今集「法生咩事」,與大家拆解 47 頁判詞重點,以及記者庭內觀察。 相關報道:黎智英案|官裁定本案串謀屬罪行重大 黎判囚20年、8認罪被告囚6年3月至10年 黎智英判囚20年成國安法下刑期最重被告 其次為3《蘋果》高層囚10年、與戴耀廷相同 黎智英案判刑.特寫|被淚水淹沒的法庭 《蘋果》人最漫長的7分鐘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經歷 156 日審訊,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煽動 3 罪成,判囚 20 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刑期最重被告,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監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不等。法官指,本案串謀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黎是幕後主腦,須提高量刑。
在香港,判囚 20 年或以上多見於販毒、殺人等重罪。在本案中,法庭基於甚麼因素裁定屬《國安法》下「罪行重大」分級?理據是否充分?勾結罪量刑起點分別定在 18 年及 15 年監禁,是否過高?高齡又是否有效的減刑因素?
《法庭線》訪問了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及法律評論員黃啟暘,為讀者解讀判詞重點,剖析高等法院對首宗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的量刑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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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歲警被指在 2018 年至 2023 年期間,管有逾 100 份虛針對不同人士的虛假信件或陳述,其中 15 份有特別設計或經改裝用作製造虛假文書,被控「管有用作製造虛假文書的設備」及「管有虛假文書」共 10 罪,其中 5 項為交替控罪。案件周五( 1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30 日再訊,待處理轉介文件,被告獲准以 2.3 萬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指,被告已被停職。
35 歲女子涉為獲法國醫院預約分娩服務,2021 年向民政處及醫院虛報胎兒的生父身分。她被控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周五(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3 月 27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1,000 元保釋。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向高等法院申請認許大律師資格。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他將在 2 月 28 日進行認許程序。有報道指周去年休假 3 個月當實習大律師,「師父」是資深大律師陳浩淇。此外,高級檢控官林曉敏亦申請於同日認許。
律政司周四(12 日)傍晚回覆《法庭線》稱,不會評論個別員工事宜,又指律政人員不論擁律師或大律師資格,均可在各級法院發言,「角色及職責實際上沒有分別。律政人員申請認許為大律師純屬個別同事的個人選擇」,而有關申請不需部門推薦,可循現行法律機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