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旺角警署外發生警民衝突。4 男 2 女事隔 2 年半,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5 罪。 被控非法集結的 18 歲女學生早前獲保釋,但不得離港。周四(11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准許她離港一個月,獲法官張慧玲批准。法官宣讀保釋條件後說「祝你成功」。 翻查資料,該女學生為現居台灣藝人杜汶澤創辦的「喱 DAO 女團」四強成員之一,該女團將前往韓國受訓。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旺角警署外發生警民衝突。4 男 2 女事隔 2 年半,被控非法集結及襲警等 5 罪。 被控非法集結的 18 歲女學生早前獲保釋,但不得離港。周四(11 日)於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准許她離港一個月,獲法官張慧玲批准。法官宣讀保釋條件後說「祝你成功」。 翻查資料,該女學生為現居台灣藝人杜汶澤創辦的「喱 DAO 女團」四強成員之一,該女團將前往韓國受訓。
時任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長蔡展鵬,被揭涉嫌 2021 年 3 月光顧灣仔一無牌按摩店「Viet Spa」受查。該店被指經營色情場所, 1 男 3 女否認 6 罪,周四(11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踏入第 4 日審訊。 庭上首次有行動警員確認,當日放蛇行動中,見到蔡展鵬與一名女子共處 Viet Spa 一間房間內。警員供稱敲門數秒後,見蔡開門,同房內有一名叫朱小娟(音譯)女子,「我當時認得(蔡展鵬),但係唔能夠 100% 肯定」。 他指當時未有檢查對方的身份證,隨即通知案件主管,解釋「當刻認為交畀案件主管處理係最恰當」。他之後負責帶房內女子離開,沒再跟進「 7 號房」一事。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有市民發起「八區開花」及「和你 Shop」反修例示威活動,一名 20 歲男學生被指在荃灣荃新天地內參與非法集結。事隔逾兩年半後,他被起訴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周四(1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案件押後至 8 月 17 日答辯,期間被告續准以 1,000 元現金保釋。
3 名警員被指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 15 歲少女,與她發生性行為,並拍下少女色情照等。3 人被控「向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 10 罪。周四(1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3 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0 月 7 日再訊,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3 人准以 8,000元保釋,須居於報稱地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一宗涉及 8 人的案件,原有 5 人認罪,餘下 3 人受審。 案件周四(11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14 日審訊時,24 歲男被告改為認罪,還押至 8 月 30 日,與早前認罪的 5 人一同求情及判刑。案情指,他與其他示威者以大型投射器,向政總發射硬物。 餘下兩名不認罪被告,法庭裁定表證成立。當中 20 歲男生擬自辯及傳召一名證人,案件下周一(15 日)續審。
前全國政協委員、上市公司香港金融集團主席許智銘,2020 年 4 月偕同裝修工在大嶼山大浪灣村某物業拍攝,期間與外籍業主衝突。許早前被裁定刑毀及普通襲擊兩罪罪成,裝修工則意圖傷人及普通襲擊罪成。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許肇強周四(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接納二人無預謀犯案,案發歷時短,考慮許智銘在社會深受尊重,相信重犯機會低,判罰 2 萬元。至於裝修工,法官指他用石頭襲擊事主頭部,使用了過度武力,就兩罪判囚 12 個月。 至於賠償問題,法官指事主向法庭寄件,控辯雙方檢視後發現,包裹內有醫療單據等文件,事主希望法庭頒賠償令。但法官認為,事主應循民事追討,故沒有下令賠償。
曾代表醫管局出席政府疫情記者會的高層莊慧敏,被指 2022 年 4 月與骨科醫生趙名宇,在黃埔花園永旺百貨偷取刺身、蜜瓜等食物,價值逾 1,600 元。兩人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四(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申請押後,候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押至 9 月 28 日再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投擲汽油彈,並在酒店藏有汽油彈等物品,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縱火等罪。兩名案發時 16 歲的男生早前認罪,周四(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法官練錦鴻指,6 名被告分工合作、非「孤狼式行為」,將 2019 年末、漸已熄滅的暴力灰燼「死灰復燃」。他又指兩人案發時,心智尚未成熟,但強調年輕並非任意妄為、減刑的理由。考慮兩人還押逾兩個月、不應抹殺他們改善的可能性,認為適合判入勞教中心,並寄語兩人把握餘下生命。 至於本案唯一不認罪的女被告,同日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指她身處酒店房間,理應看到石油氣罐,「不可能長期對身邊事物不聞不問」,裁定她與其他被告有共同目的,實際參與整個破壞行動。她還押至 10 月 12 日判刑,以候背景報告。
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三(10 日)在高等法院第 3 日審訊。 辯方盤問事主,指起初女僱主與她關係良好,但其後因其工作表現下滑而批評漸增,事主承認曾偷用女僱主的潤唇膏被發現,亦同意女僱主的批評令她不滿,甚至討厭女僱主。辯方又指,事主在盤問下證供前後矛盾,是因為說謊,事主否認。 審訊周四(11 日)續,辯方將繼續盤問事主。
2020 年母親節,有示威者響應網民呼籲參與「九龍大遊行」、「母親節行街」等活動,及後於旺角爆發衝突,逾 200 人被捕。 其中 4 男的案件周三(10 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他們否認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4 日開審,預料需時 4 天,期間各人續准保釋。 辯方透露,審訊時主要會爭議被告有否參與非法集結,以及被告在場目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