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被指駕警車撞倒女途人致昏迷 被控危駕致嚴重傷害 准保釋候訊

警員被指駕警車撞倒女途人致昏迷 被控危駕致嚴重傷害 准保釋候訊

2021 年 11 月底,一名警員駕駛警方私家車,駛至油塘油美苑對開行人過路處時,撞倒正在過路的女途人,對方當場昏迷、手腳受損,事後由救護車送院。警方事後以「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拘控涉事警員。 案件周四(2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無律師代表。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24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期間須居住於提供地址。 涉事車輛為警方私家車 綜合控罪書及警方公布資料,涉事警員當時駕駛一輛警方私家車。控方於庭上指,需時處理轉介文件,要求押後案件,並不反對被告保釋。 被告林浩(32 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被指於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九龍觀塘鯉魚門道近高超道交界危險駕駛車輛,引致姓張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 警方日前就案件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定必嚴正處理。 KTCC791/2022

黎智英涉欺詐案 周達權認有份批核「力高」職員開支 同意是否申牌照非黃偉強管

黎智英涉欺詐案 周達權認有份批核「力高」職員開支 同意是否申牌照非黃偉強管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周三(25 日)踏入第 12 日審訊,控方證人、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指出黎智英的私人公司「力高」與壹傳媒,使用相同採購申請表,周稱部分字眼有出入,「唔可以話係一樣,我覺得大致相同」。周又承認,「力高」員工申請利是開支,自己作為壹傳媒高層有份簽名批核,稱屬「常規做法」。

周又供稱,黃偉強一直與科技園聯絡、處理牌照申請,當被問及由誰負責公司牌照事宜,周一度支吾,後同意申請牌照屬重大決定,應否申請並非由黃管轄。案件周四(26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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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楠涉沒做妥選舉廣告申報 入稟申請免刑罰獲批 官接納缺乏經驗

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涉沒做妥選舉廣告申報 入稟申請免刑罰獲批 官接納缺乏經驗

「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 2020 年參選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被指沒向選舉委員會做妥選舉廣告申報,涉違反 3 項《選舉條例》。林景楠其後入稟高等法院,指事件是團隊缺乏選舉經驗、疏忽下引致,事後亦有補救,申請免除相關刑罰。

高等法院法官楊家雄周三( 25 日)頒下書面判決,接納林景楠辯解,免去他 3 項違反《選舉條例》的刑罰。法官指,林景楠對法例無知並非辯解,但考慮林呈交的其他選舉申報文件,包括選舉開支、捐贈申報等,都有做妥,接納他非惡意違例,只是缺乏經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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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5 人否認暴動罪受審 的士司機供稱穿深色衣物 以免遭示威者「私了」

11.18 理大衝突|5 人否認暴動罪受審 的士司機供稱穿深色衣物 以免遭示威者「私了」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捕。其中一宗涉及 6 名被告的案件,有 5 人否認暴動罪,周三(25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 15 日審訊,當中 31 歲替更的士司機出庭作供。

司機供稱,當晚在油麻地附近買晚餐,折返時被防暴警察拘捕。他指身上的防毒面具、泳鏡等都是工作所需,以免吸入催淚煙後未能駕車。至於他穿深色衣物,因有時載客受示威者「磚陣」阻礙,要下車搬走,為免被示威者發現其的士司機身分後遭「私了」,「所以個衣著咪盡量融合返佢哋」。他又供稱,示威者對的士司機有偏見,若穿深色衣物,「警察有理據佢都會放行我,但係示威者你係控制唔到佢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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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被指煽動案 被指偕妻等欺詐遭加控 押至 6.7 區院答辯

阮民安被指煽動案 被指偕妻等欺詐遭加控 押至 6.7 區院答辯

歌手阮民安被指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嘲笑殉職水警,並對政府防疫政策大唱反調,早前被控一項「作出具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還押至今逾 3 個月。案件周三( 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修訂控罪及加控一項欺詐罪,指阮民安偕同已離港的妻子及前舅仔,訛稱將販賣曲奇所得收益,用作資助一名暴動案女被告,並將案件正式轉介區域法院審理,排期於 6 月 7 日答辯,獲主任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批准。

阮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他離庭時向親友擺出打電話的手勢,亦有向旁聽人士揮手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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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刑事化首案 男子被控 4 罪准保釋候訊

「起底」刑事化首案 男子被控 4 罪准保釋候訊

政府去年 10 月將「起底」行為刑事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同年 12 月拘捕一名 31 歲公司董事,指他涉嫌與一對男女發生金錢糾紛後,在網上平台談及相關細節,並公開對方的個人資料。

公署落案起訴他 4 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案件周三( 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是新法例生效以來,首宗針對網上「起底」的案件。裁判官鄭念慈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7 月 20 日,以徵詢法律意見及索閱文件,期間批准被告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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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指電影《梅艷芳》侵權 官指梅所持商標與電影無關 「你唔識法律係嘥時間」

梅啟明指控電影《梅艷芳》侵犯商標 官指梅所持商標與電影無關 「你唔識法律係喺度嘥時間」

一代香港天后梅艷芳同名傳記電影 2021 年 11 月上映不久,其胞兄梅啟明即入稟高等法院,稱電影公司安樂影片未經他同意,就擅用其已註冊的「梅艷芳」商標,要求法庭禁止公司繼續侵犯商標、並向有關公司索償。

案件周三( 25 日)在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訊。安樂影片以梅啟明沒勝算為由,向法庭申請剔除官司,指他所持的「梅艷芳」商標都與電影範疇無關。梅啟明則申請押後,稱「受到我阿媽壓力,令到我而家所有嘅嘢無法處理」,但強調「侵權就真係侵權㗎啦,商標訂明梅艷芳中文同英文都唔能夠畀人盜用」。

法官陸啟康則指梅啟明不熟悉商標法,若他不諳法律、不找律師而申請押後,「係嘥時間」,「我驚你返嚟只會揹到一身都係訟費」。梅則承諾會找法援及律師跟進。法官遂押後本案至 7 月 25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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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簽「天日昭昭」被促退休 環保署前督察申覆核許可被拒 官:「天日昭昭」屬口號

宣誓簽「天日昭昭」被促退休 環保署前督察申覆核許可被拒 官:「天日昭昭」屬口號

政府 2020 年底起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港府及擁護《基本法》,否則須離職。環保署胡姓前高級督察報稱 2021 年 4 月在宣誓聲明上三度簽署「天日昭昭」,被局方指沒簽妥聲明而下令他提早退休。他之後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質疑當局決定違憲。法官高浩文周二( 24 日)頒下判決,拒絕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法官引述公務員事務局代表指,若一個人簽上「我不同意」或「我有疑問」,從常識看來均不會視為簽名,即使對方簽「我支持政府」亦然。而「天日昭昭」典出宋代岳飛被處死前,意即天空、太陽可鑑我心,故在本案情況中是一個口號多於簽名。

法官亦指,根據胡及局方往來信件,胡從一開始對宣誓簽名表現厭惡,到後期聲稱已簽妥聲明,卻簽出他過往公事上沒用過的簽名,可見他沒有按宣誓要求,履行公務員職責,最終裁定胡的申請毫無根據,且公務員事務局要求他提早退休理由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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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倉大火6年.3|消防加強規管 業界指過嚴提司法覆核 前線指不能降標準

迷你倉大火 6 年.3|消防加強規管 業界指過嚴提司法覆核 前線指不能降標準

(編按:報道刊出後,儲存易迷你倉集團主席陳啟豪方面來信,強調陳雖然認為 2.4 米闊走廊為嚴格標準,但從未質疑需保留足夠闊通道讓消防員通過;他的集團已增設閉路電視系統,用作防止租客存放危險物品。此外,陳認為要符合消防處的規定,成本會大幅上升,但從不認為消防員的安全應被犧牲,而他多年來一直與消防處緊密合作,探討和推行提升迷你倉防火安全的可行措施。)

2016 年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四級火,兩名消防員不幸殉職。6 年來,消防處制訂迷你倉防火新標準,業界先後提出 3 宗司法覆核指規管不合理。消防處的檢控程序因司法覆核延長,以致部分迷你倉至今仍在潛在火警危險下營運。

儲存易迷你倉集團主席陳啟豪指,消防處新標準中,以每組倉之間須設一條 2.4 米闊走廊最嚴厲,令倉儲空間減少,營運商「根本係無 profit(盈利)」,預計需加租一倍才能維持營運,憂慮租客難接受,生意大受影響。

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指,6 年前大火揭出狹窄環境對救火造成困難,指 2.4 米闊走廊的標準「關乎生命」,如為保業界生存而降低,「我相信前線無一個同事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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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2 男暴動罪成囚 4 年半 官:被人操弄成炮灰 真正策劃者續享藍天白雲

9.29 金鐘|2 男暴動罪成囚 4 年半 官:被人操弄成炮灰 真正策劃者繼續享受藍天白雲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中,3 名男子被指在金鐘一帶參與暴動,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其中 2 人周二( 24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 年半,另一被告因確診押後至 6 月 20 日判刑。

法官陳廣池認為,有機心的人透過社交媒體操弄,把 2 名被告推到前線,成為「戰場上的炮灰」,批評真正策劃暴動的人「繼續享受政治行動收割出來的成果,繼續享受藍天白雲」。法官又指,雖然案中沒證據顯示 2 被告有使用暴力,但其出現足以支持「同路人」繼續參與暴動,故判刑須具刑嚇性,指「嚴刑重典是彰顯阻嚇力的不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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