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分類表 稱再有6篇涉煽動 作者包括林彥邦、區家麟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呈587篇文章分類表 稱再有6篇涉煽動 作者包括林彥邦、區家麟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上周二(13 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一(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控方原欲傳召整理文章列表的警員,及呈上 587 篇文章的分類列表,包括 35+ 初選案相關、《國安法》相關、記者林彥邦撰寫的文章,以及英國《立場》文章,指若控方擁有上述文章,「自然會加入去(案情)」,又指林彥邦與林紹桐屬於同一組別,「同樣地都係主管」,其文章可以證明「林紹桐對林彥邦發表的文章是否知情」。

辯方反對指,《國安法》實施前後日子,不同陣營的媒體亦有報道《國安法》,又指警員供詞只是「一己睇法」。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認為毋須傳召警員,但控方仍可採納其意見,在陳詞時提及哪些屬煽動文章。另外,控方庭上讀出 6 篇涉嫌煽動的《立場》文章,作者包括林彥邦及區家麟。(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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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11-1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11-17

《立場》鍾沛權還押近一年准保釋 下周續審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一案,繼林獲准保釋,鍾沛權本周亦以控方新披露大量文件,法律團隊需與鍾溝通索指示為由,申請保釋。控方反對下,法官郭偉健批准鍾保釋,指認為他不會干犯危害國安罪行,須遵守不得離港等條件。 案件本周續審,處理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國安處負責保存網上證據、收集情報的高級督察供稱,與上司兩度審視《立場》文章,選出 587 篇「主觀認為」違法的文章,從中再選出 100 篇與警司開會,3 人再選出其中 30 篇交予案件主管。 他表示,呈交 30 篇文章前,沒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因保存是前期工作,「我哋做情報、不涉調查」,稱「(告咩)太遠未去到」。辯方則認為,今次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與警方篩選文章過程不透明、不公平有關,認為警方並非不小心、不清楚,而是故意的行為,對辯方不公。 案件下周一(19 日)續審。 《立場》被指煽動案|還押近一年 前總編鍾沛權獲准保釋《立場》被指煽動案|警稱選587篇「主觀認為」違法文章 屬前期工作毋需索律政司意見《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 證非對辯方不公 「控方先係失利」《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篩選文章規限調查角度 國安警:「從來冇限制、收窄」 黎智英國安案 押後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原訂於 12 月 1 日開審,法庭因應特首提請人大釋法,押後至周二再訊。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3 日再訊,另因本案涉及已定罪、正被還押的證人,希望盡早開審。辯方則指因應黎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的檔期,希望押後至同年 10 月開審。法官杜麗冰最終宣布將案押後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至 11 月 21 日開審,預計審 40 日。黎智英繼續還押,他於 2020 年 12 月被捕,至今已還押 … Read more

11.18油麻地|莊正等10人暴動罪成還押 明年初判刑 另1人罪名不成立

11.18油麻地|莊正等10人暴動罪成還押 明年初判刑 另1人罪名不成立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民眾於油尖旺區聚集,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獨立歌手莊正與 10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法官林偉權周六(17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莊及另外 9 人罪成,還押至 2023 年 1 月 7 日判刑。另 1 人則罪名不成立。

法官裁定,罪成的 10 人必然知悉發生暴動,仍留下壯大聲勢,藉到場鼓勵而參與集結,即使沒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仍屬暴動。至於罪名不成立的 21 歲青年,法官指他在油麻地站出口建構物上被警發現,似乎一早身在該處,只是「好事之徒」,未能證明曾參與暴動。

莊正早上在妻子陪同下抵達區院應訊,並在地下大堂與友人擁抱。法官宣讀裁決後,庭上多名親友飲泣拭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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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3人暴動罪成判囚2年半至5年 被告不求情 官:顯示激進思維

9.29金鐘|3人暴動罪成判囚2年半至5年 被告不求情 官:顯示激進思維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金鐘政總爆發警民衝突,96 人被控暴動,分成多案處理。當中 3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五(16 日)被判監 2 年半至 5 年。法官陳廣池形容,本案是理大和中大暴動案外,另一宗嚴重暴亂事件,數以百計的「暴徒」衝擊代表整個香港行政核心的政總,並藉人多勢眾,使他們勇武兇殘,不顧後果。

另外,兩名男被告拒絕接受感化官會面的要求,因此沒有其背景報告,當中一人更沒有求情。法官認為,兩人拒絕合作是罕見,「就算是積犯亦不會,亦不敢這樣做」,顯示他們成見甚深、深受外間資訊或偏激言論所影響。他指,雖然不求情是被告權利,「但這是不智的,亦顯示他們的激進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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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指通知書屬「不可能任務」 「拒當散播恐懼幫兇」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指通知書屬「不可能任務」 「拒當散播恐懼幫兇」
支聯會被指拒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案,周四(15 日)踏入第 12 日審訊。辯方完結案情,控辯押後至下周四( 22 日)結案陳詞。親自作供的鄒幸彤,指國安處向支聯會發出的遞交資料通知書,屬「不可能的任務」,「即係要我哋做埋國安嗰份工作」,又指支聯會使命是「監察公權力」,「我哋拒絕去作為破壞呢個社會互相信任,同散播社會恐懼嘅幫兇」。

控方盤問鄒幸彤期間,數次問及她是否同意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屬外國代理人。鄒質疑,相關理據「 99.99% 都係(塗)黑咗嘅,咁我點樣去評估係咪有合理理由呢?」

控方另質疑,鄒不同意支聯會與被隱去身分的「人物 1」有緊密聯繫,卻不曾提出人物 1 到底是誰,遭《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打斷指,當時是控方「強烈反對」鄒問及涉「公眾利益豁免權」(PII)內容,故鄒不可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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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 證非對辯方不公 「控方先係失利」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 證非對辯方不公 「控方先係失利」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周二(13 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三(1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針對國安警日前供稱,從《立場新聞》網站揀選 587 篇他們「主觀認為」可能違法的文章,再篩選 30 篇交予案件主管。控方周三欲呈該 587 篇文章的重點列表,認為能夠協助法庭分析,本案是否真的如辯方所指「唔公道」,又指「控方先係失利,早知有 587 篇文章,我鋪排可能唔同咗,會令到個 case 更強」。

辯方則指﹐自《立場》網站停運後,無法取回全部文章,只能依賴網民存檔。法官郭偉健問「搵返 blogger 攞返篇文章都得㗎」,並認為控方有權使用上述證據,惟暫不作裁決,押下周一(19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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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篩選文章規限調查角度 國安警:「從來冇限制、收窄」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篩選文章規限調查角度 國安警:「從來冇限制、收窄」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周二(13 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三(1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國安處總督察陳安銘在辯方盤問下指,自己當時審視文章,並非調查而是做情報分析。辯方質疑,他從 587 篇文章中,挑選 30 篇文章給調查隊伍,是規限了調查角度,又指律政司日後看到其他「被篩走」的文章,或會有不同看法。陳不同意,「從來冇限制過、收窄過(內容),(沒規定)可以睇咩、唔可以睇咩」。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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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還押近一年 前總編鍾沛權獲准保釋

《立場》被指煽動案|還押近一年 前總編鍾沛權獲准保釋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上月經歷 5 日審訊後,辯方質疑警方沒提供所有搜證材料,表示會申永久終止聆訊,林紹桐亦獲准保釋。

案件周二(1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先為還押近一年的鍾沛權申請保釋,指控方新披露大量文件,惟法律團隊往收押所事務探訪時,不能帶文件夾及繩,難以將大量沒經綑紮或分類的文件帶給鍾沛權檢閱,因此他「要出嚟畀指示我哋」。辯方強調,《立場》已停運,鍾不會有重犯風險,又指若非本案出現特殊情況,聆訊或早已完結,「呢個情況唔係佢自己造成」。

控方提出反對,指鍾沛權除了是資深傳媒人,他於警誡下亦表示對 15 篇涉案文章知情, 「針對佢嘅證供強好多」。法官郭偉健聽畢雙方陳詞,認為他不會干犯危害國安罪行,批准鍾沛權以 10 萬元現金及胞弟的 5 萬元人事擔保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任何可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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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尖沙咀|9人暴動、管武等罪成 判囚4年7個月至5年

10.1尖沙咀|9人暴動、管武等罪成 判囚4年7個月至5年
2019 年 10 月 1 日多區發生堵路及警民衝突,9 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等全部罪成。法官張潔宜周一(12 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當中 8 人監禁 4 年 7 個月至 5 年。

法官判刑時強調,示威者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行為目無法紀,以一連串的行為挑戰警方權威及法治,屬本案嚴重之處。而 9 名被告戴面罩及攜有裝備,部分人更管有攻擊性武器,可見他們有備而來。當中一名案發時 19 歲的男生因管有伸縮棍及鎚,可造成身體傷害,需加刑 3 個月。法官又指,雖然眾被告已就案件承受超過 3 年壓力,但並非由控方延誤引致,因此不能作減刑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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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4-1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4-10
黎智英欺詐案|與黃偉強同罪成 判囚5年9月及21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兩人早前被裁定罪成,周六(10 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禁 5 年 9 個月及 21 個月;官另向黎智英罰款 200 萬元及頒下 8 年「取消資格令」。

法官陳廣池指,黎智英欺詐行為長達 21 年多,指他與黃偉強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屬於「自肥」或「自我方便」。他又指,黎智英和壹傳媒在香港,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有不少擁護者,他「利用傳媒機構的保護傘下行事」,令科技園不敢突擊巡查,屬於加刑因素之一。

法官又批評,科技園有權打擊違規者,惟他們將自己權利拱手相讓,又指黎智英傳媒大亨的地位,明顯使科技園更「投鼠忌器」、自我矮化。法官指,黎智英管控一個頗具規模的傳媒網絡,「並不表示他因有第四權而不會犯法」,更不能因他遭檢控,便等同攻擊新聞自由。

散庭時,旁聽人士向黎智英高呼「生日快樂」、「健康平安」,黎智英亦揮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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