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 9 時 55 分,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9 位被告陸續步入犯人欄,一群「記者」已等候他們四日三夜。
這群記者都曾是《蘋果》各版面的資深記者、主管,由星期四晚上開始排隊,露宿數天彷彿已經歷四季,雨傘、短袖衫和羽絨交替上陣,還有陪睡的蚊子。為入正庭,他們不敢去太久廁所,由朋友送飯,生怕一個不留神離開座位,就會被警方「DQ」,未能重返人龍。
過五關斬六將,終於來到這裡,見老細、同事一面——
只是沒料到,7 分鐘的判刑,見證了 10 年以上的刑期,以及換來一雙雙通紅的眼睛。
相關報道:
官裁定本案串謀屬罪行重大 黎判囚20年、8認罪被告囚6年3月至10年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