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死亡人數增加 1 人,累計升至 160 人。警務處長周一鳴周二(9 日)指,科學鑑證人員於其中一具遺體中發現兩人的 DNA,經鑑證後確認為一名老婦和其家傭。警方另於清空大廈外圍的棚架時,發現一件懷疑人類骸骨,仍待鑑證。
至於 31 宗失聯個案,警方指初步確認其中 12 人安全、9 人為大火中死者、4 人火災前已離世,仍有 6 人失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死亡人數增加 1 人,累計升至 160 人。警務處長周一鳴周二(9 日)指,科學鑑證人員於其中一具遺體中發現兩人的 DNA,經鑑證後確認為一名老婦和其家傭。警方另於清空大廈外圍的棚架時,發現一件懷疑人類骸骨,仍待鑑證。
至於 31 宗失聯個案,警方指初步確認其中 12 人安全、9 人為大火中死者、4 人火災前已離世,仍有 6 人失聯。
去年 8 月,一輛電車沿堅尼地城海旁東行,駛至德輔道西近堅尼地城泳池對開時,撞倒衝紅燈的 4 名途人,其中 3 歲女童被捲入車底,送院後不治。49 歲電車司機原被控「危駕致他人死亡」,其後被改控「不小心駕駛」。他不認罪受審,周二(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候判。
裁判官指,被告庭上辯稱事發前留意到 4 名事主,曾發出「叮叮」警示聲及減速,惟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下,對相關問題均稱不知道,故拒納其庭上供詞。官又指,當 4 名事主踏出安全島時,若被告專注駕駛應可及早煞車,雖無法避免碰撞,亦不會導致死傷者被捲入車底,認為判監屬無可避免。
香港公開大學(現稱都會大學)轄下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的前院長及課程總監,涉於 2017 年至 2018 年間,籌備與「美容專業公會」合辦的企業課程,企圖換取該公司月薪約 19 萬元的職位,被裁定公職人員串謀索取利益罪成,分別被判囚 15 及 10 個月。
兩人早前申請定罪上訴許可被駁回,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上訴庭周二(9 日)頒下判詞,指申請方的主張牽強,提出的法律觀點亦與本案「毫不相關」,拒批證明書。
23 歲男子涉與他人利用非法無線電干擾器,即「偽基站」,向附近市民發送冒充支付寶的釣魚訊息。被告承認「串謀詐騙」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兩罪,周二(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15 個月。
裁判官屈麗雯指,本案為首宗以「偽基站」詐騙案件,騙徒冒充流動網絡供應商,發送以「#」開首釣魚訊息,範圍可覆蓋半徑 73 米內的市民,認為被告經仔細部署,為報酬積極參與,按照指示監控及操作「偽基站」,案情嚴重。
2012 年造成 39 人死亡的南丫海難,事隔近 13 年,於今年 5 月召開死因研訊,9 月中完成結案陳詞,原定 11 月裁決,裁決日子經三度押後,據悉延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進行,並預留兩日。
2022 年 5 月,一名搭棚工在油麻地吳松街舊樓 6 樓外牆搭棚時,安全繩斷裂墮下身亡。涉事僱主許佢成經審訊後,被裁定「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等 3 項傳票罪成,罰款 9 萬元、分 90 期繳交,每月交 1000 元。律政司申請刑罰覆核(法律 101 文章),指刑罰欠阻嚇力、繳款期限過長。
裁判官劉淑嫻周一(8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刑期覆核得直,指許曾於 2006 年干犯同一控罪,同樣導致一名工人身亡,其中一項「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罪應上調罰則,總罰款增至 16 萬元;另因應許的經濟狀況,准他分 74 期、每月付 2000 元繳清餘款。另外,許取回擔保金後離開法院大樓時,一度向在旁拍攝的記者揮動拐杖。
Podcast 法律101 上周焦點 宏福苑五級火>圖輯:遇難者「頭七」 路祭與公眾悼念 >災後10日重點整合 至少159人死 31失聯 >工權會:外傭遺體未運返鄉 家屬盼盡快安葬 >屋苑棚網樣本7個不合規 政府指有人魚目混珠 >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 張炳良:職權、成員關鍵 >招標時9工程商資料失實 顧問稱不需負責 >「四大訴求」聯署發起人被國安處扣查 准保釋 >兩人涉藉火災騙財 被控洗黑錢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裁決再押後 家屬不解 612基金社團條例案上訴 9個月內判決 保安局正式禁「香港議會」等兩組織在港運作 7.14沙田警受傷 法庭裁兩示威者賠49.5萬元
史無前例的災難當前,有人期望法律能伸張正義,法庭能主持公道,有人則擔心法律權益的遠水,不能救災下生活的近火,亦憂慮「遲來的公義等同沒有公義(法律格言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今期法律 101 希望與讀者鑑古推今,了解香港過去近 30 年的火災案經法庭裁決的歷程。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後踏入第 10 日。這場逾 70 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災難,揭發出屋苑大維修工程棚網不合規、火警鐘失靈多項問題,影響延伸全港,政府已下令所有大維修樓宇拆除棚網,警方調查多宗棚網證書涉造假的案件。
另一方面,政府指全力究責、徹查事件,廉署及警方以貪污誤殺罪名拘捕多人,特首李家超指將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與以往有傳召權的法定委員會有別。另一方面,國安處拘捕數人,亦約談擬舉行記者會的民協成員。
《法庭線》綜合傳媒報道、政府新聞公報,讓讀者了解災後 10 日重點。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累計逾 150 人死亡,當中包括 10 名外傭,仍有 1 人失聯。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接獲消息現場發現一具遺體,「好大可能係外籍家務工」,已接觸其在港妹妹提供 DNA 進行配對。
至於身故的外傭,工權會指,暫時未能安排運送回鄉,遠在印尼的家屬都相當焦急,因按照印尼習俗,遺體一般需於 1 至 3 日內舉行葬禮,「所以家屬都好緊張⋯⋯幾時先可以去做呢個儀式,即係將佢落土為安。」
工權會又指,外傭過身令不少家庭頓失經濟之柱,正與其他移工組織協助家屬申領民間基金,再由當地義工進行家訪,核實身分後會盡快匯款以解燃眉之急。有中介指,僱主替外傭購買的保險,一般涵蓋殮葬費、身故賠償等,呼籲僱主盡快聯絡死者家屬,協助他們透過勞工處及保險公司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