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母親今年 2 月底安詳離世,周二(26 日)下午至晚上在鑽石山殯儀館設靈。正因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的胡志偉,下午 3 時由懲教囚車押送至殯儀館,逗留約 20 分鐘後離開。
囚車停泊於殯儀館後門,數名便衣人士在場戒備。其後有人將木板搬至囚車車頭,亦有人打開雨傘遮擋,囚車之後駛走。
攝:《法庭線》記者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胡志偉母親今年 2 月底安詳離世,周二(26 日)下午至晚上在鑽石山殯儀館設靈。正因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還押的胡志偉,下午 3 時由懲教囚車押送至殯儀館,逗留約 20 分鐘後離開。
囚車停泊於殯儀館後門,數名便衣人士在場戒備。其後有人將木板搬至囚車車頭,亦有人打開雨傘遮擋,囚車之後駛走。
攝:《法庭線》記者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二(26 日)在區院展開第 37 天審訊。第三被告陳永晞供稱,與友人到元朗站月台,提醒乘客小心,其後到大堂,看到有白衣人持棍追打女士及襲擊途人,他亦遭指嚇。
陳確認,有白衣人其後再在元朗站,不斷用棍敲打閘機。陳承認曾取喉向他們噴水,指因「一路心入面好想搵個方法阻止啲人打人同阻止白衣人前進,想佢哋後退」,持喉約 20 秒發現射水有效,「初步目的已經達到咗」,故將水喉交予他人。
陳又稱,水射得不遠且分散,水力不強。官追問,「你有冇諗過用手指公撳住水喉可以加強水嘅力度?」陳稱不清楚。而他扶傷者出閘,後經出口離開。案件周三續。
周一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次被告否認救黑衣女士是勇武派 第三被告稱在鳳攸北街遭指嚇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12 人分別判囚 4 年半至 6 年 10 月。其中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不服刑罰,上周五(22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媒體《香港01》母公司「南海控股」創辦人于品海,2023 年 10 月被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入稟呈請破產,高院暫委法官唐思佩周二(26 日)聽畢雙方陳詞,拒絕于品海一方申請押後,頒令他破產及支付訟費,稍後頒下書面判詞。
呈請方為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答辯人為于品海,他沒出庭,由大律師陳翱謙代表。根據港交所上市公司資料,建銀國際海外有限公司由建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全資及實益擁有;而建銀國際為建設銀行的全資子公司。
《香港01》下午在網頁發稿,指于品海未有於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案件只牽涉于的個人財務安排,「《香港01》不受影響,公司將繼續如常運作」。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成,2022 年 11 月同被判囚 6 年。
上訴庭周二(26 日)處理兩人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周的代表大狀提出撤回,周庭上亦確認;另一男生則繼續就企圖搶劫,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案交由上訴庭合議庭,排期由 3 名法官處理。申請方透露,男生最早料於 2026 年 8 月獲釋。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一(25 日)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將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任命即將退休的澳洲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歐頌律(James Leslie Bain Allsop)擔任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 政府新聞稿引述李家超表示,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推薦,指歐頌律地位崇高、聲譽卓著,深信他將對終審法院有很大貢獻。 據簡歷,歐頌律 1953 年生於澳洲悉尼,1994 年獲任命為新南威爾斯資深大律師,1998 年獲任命為西澳洲御用大律師;2001 年獲任命為澳洲聯邦法院法官,2008 年曾出任新南威爾斯上訴法庭庭長。 2013 年,歐頌律出任澳洲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2023 年 4 月 6 日將年屆法定退休年齡卸任。 李家超指,歐頌律獲任命後,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地區非常任法官將有 10 位來自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的傑出法官,這些具聲望的海外法官加入,「彰顯《基本法》保障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行使獨立審判權,並有助維持外界對香港特區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亦讓香港與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保持緊密聯繫。」 司法機構表示,歡迎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又指歐頌律獲任命後,其他普通法地區非常任法官人數將增加至 10 名,將提高處理終審法院工作的靈活性。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2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九日作供。
控方針對「日本線」提問,李指 2020 年初曾與日本眾議員菅野志櫻里會面,原打算商討由日本港人組織成員草擬的民主法案,但發現對方自行準備另一人權法案,他認為內容更好,遂同意該版本。李指,法案並非特別針對香港,但如發現香港有侵犯人權情況,又符合法案門檻,日方可按機制處理,以收阻嚇作用,並確認曾遊說其他日本議員支持。
另外,李確認同年 5 月「SWHK」曾辦第四次眾籌,支援香港民主活動。他與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商討後,考慮到當時他身處香港、使用香港銀行戶口,有被指控「洗黑錢」及被銀行凍結款項的風險,加上傳聞訂立《國安法》,為安全起見,他本人沒參與該次計劃。案件周三(27 日)續審。
相關報道:
實時更新|黎智英案第52日審訊 李宇軒第九日作供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一(25 日)在區院展開第 36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完成 5 天作供。控方質疑庾拾水喉放在側邊,是「要便利協助付費區內嘅群體」;庾解釋因不想有人被絆倒,否認射水是「攻擊行為」。
另控方問及,庾在月台跑去連接大堂的樓梯,稱要救在該處的黑衣女士,問「我形容都係『勇武派』咁,自己同人對抗嘅,你同唔同意呢個描述?」庾稱不同意。
第三被告陳永晞開始作供,指當晚約一友人食糖水,在鳳攸北街休憩處注意到「好大班著住白色衫,大部分人持棍嘅物體喺嗰度聚集」,其中一白衣人用棍指嚇兩人「問你哋係邊個」,另一白衣人指「如果係街坊嘅話快啲離開啦,今晚呢頭會有嘢」。案件周二續。
上周五報道:
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第三日盤問次被告 問閘內人「大家會係兄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一(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2 日審訊。第四名從犯證人、「12 港人」之一李宇軒第九日作供,控方引 TG/Signal 訊息,顯示李向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等人介紹,自己是監選團籌委會主席、是重光團隊的非正式代表。
李又解釋,當時團隊刻意透過不參與政治的人,例如「攬炒巴」去推動工作,認為毋須跟從政黨,迴旋餘地較大。他又指,港人組織因代表性問題,阻礙了在國際社會的工作,舉例指若一個香港人與國會議員見面,「唔知呢個香港人可以代表幾多香港人」。
李上周五提及,他曾在港接待日本眾議員高井崇志,向其講述香港民主自由及示威情況,帶他們到中大二號橋衝突後現場視察。事後李亦曾向高井發送由他人草擬的民主法案,再親赴日本與兩名共產黨議員會面,當時亦帶同催淚彈彈頭。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綜合全日報道:
黎智英案第52日審訊|日本推人權法案 李宇軒確認曾遊說日議員支持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黎智英案;7.21非白衣人案;12港人;性小眾司法覆核 上周焦點: 12港人|兩案刑期未能同期執行 鄭子豪、廖子文上訴得直 即時獲釋 「12 港人」案被告鄭子豪、廖子文,2022 年先後就潛逃及灣仔倉庫爆炸品案認罪,區院法官游德康下令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 31 個月。懲教其後通知法院,由於兩人已服畢潛逃案的刑期,無法同期執行,令實際刑期較原審判刑多出半年。 兩人獲准保釋等候刑期上訴。上訴庭周二(19 日)裁定他們得直,撤銷原定刑期,並改判可即時釋放兩人的刑期,將在 6 個月內補充理由。兩人散庭時面露笑容,向旁聽席揮手,懲教一度稱須回院所處理手續,兩人擾攘逾一小時獲放行,離開法院。 律政司指,原審判刑在實際情況下無法執行,「根本無咩唔公平,令到上訴庭需要糾正」,又指即使需重新服刑,亦不會造成額外不公。上訴方則強調,法庭需考慮實際刑期能否達至原審原意,又指鄭、廖已有工作、望繼續進修,盼獲「重新做人、重新站起來嘅機會」。 黎智英案|李宇軒繼續作供 講述登球及國際遊說工作細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1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2019 年底至 2020 年初,曾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三度會面。陳方安生詢問李與同行的陳梓華,作為這世代的社運人士,「如果我哋有 end game(終局)嘅話,嚟緊要點樣達到?」,兩人回答沒有具體行動及藍圖。 李另提及,他曾在港接待日本眾議員高井崇志,向其講述香港民主自由及示威情況,帶他們到中大二號橋衝突後現場視察。事後李亦曾向高井發送由他人草擬的民主法案,再親赴日本與兩名共產黨議員會面,當時亦帶同催淚彈彈頭。案件下周一(25 日)續審。 7.21 非白衣人案續審 次被告接受控方盤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五下午(22 日)在區院展開第 35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第三日接受控方盤問,涵蓋閘內人與閘外白衣人對峙、擲物,以及白衣人在閘外施襲的片段。 控方指,庾在閘口位置曾兩次與人拉一名白衫男子向後,該人沒回頭看、縮腳並褪回閘內,問庾「大家動作之間有默契」?庾稱,有「大家保護大家」的信念,而該男子當時想保護遭圍毆的人,「至於有冇默契…見到佢俾人打,拉返佢返嚟咁樣啫。」 控方亦問,大家是閘內人士,即「大家會係『兄弟』」?庾稱,「唔會刻意用『兄弟』形容」,指是「出面有施襲者,付費區內大家都係受害人,大家諗法好接近係好合理。」案件下周一續。 20歲女油麻地掟汽油彈等罪成上訴得直 上訴庭:原審介入提問 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掟汽油彈、酒店藏汽油彈等物品。案中唯一不認罪的女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縱火等兩罪罪成,判囚 34 月。她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五(22 日)判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但須繼續還押,待雙方就案件應否重審再陳詞。 上訴庭斥原審法官練錦鴻,在開審前處理認罪被告判刑,發現同意案情提及不認罪被告的姓名,卻沒要求控方修改,有違法庭判例。判詞又指,原審多次介入證人作供,並對辯方失結案的最後發言權視若無睹,很難不懷疑法官早已認為證據確鑿,不認罪受審是浪費時間,「所以根本無需顧及她對整個庭審程序的觀感和無需認真審視她的辯護理由」。 4度申撤「有條件釋放令」 不果 男子提司法覆核指醫管局等失職、未解釋病人權利 一名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指自己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