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拒絕遷出的居民,法庭裁定一名九旬居民敗訴,下令須交出單位管有權及支付訟費。
該名居民不服判決,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命令。區院法官陳錦泉周五(13 日)駁回居民的申請,判詞指居民未有指出判決犯錯之處,上訴理據沒合理得直機會,而且她已於去年 12 月把單位管有權交還予「平屋」,法庭亦不會考慮發出暫緩執行令。居民另須付訟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拒絕遷出的居民,法庭裁定一名九旬居民敗訴,下令須交出單位管有權及支付訟費。
該名居民不服判決,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命令。區院法官陳錦泉周五(13 日)駁回居民的申請,判詞指居民未有指出判決犯錯之處,上訴理據沒合理得直機會,而且她已於去年 12 月把單位管有權交還予「平屋」,法庭亦不會考慮發出暫緩執行令。居民另須付訟費。
34 歲男警涉於去年 2 月於將軍澳一單位內,同日 3 度襲擊妻子,事隔一年被起訴 3 項「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 1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8 日再訊,待向控方索取文件及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批准。
被告獲准以 500 元保釋,期間須居住在報稱地址、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件等。警方回頭回覆查詢指,被告隸屬行動組,現已被停職。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五(13 日)進入第 11 天審訊,辯方舉證完畢,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 7 月 27 日結案陳詞。
辯方周四(12 日)傳召《華》母公司的歐洲、中東、非洲及亞太人力資源副總裁作供。她指公司在 2024 年初,決定將亞洲總部由香港遷至新加坡,遂陸續裁員,而鄭是遭裁減的員工之一,《華》沒對鄭採取任何紀律處分。
周四報道:
鄭嘉如私人檢控《華爾街日報》 母公司高層:鄭因亞洲總部遷移遭裁減
2018 年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肉毒桿菌(Botox)後不治,93 歲矯形外科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陪審團去年裁定李有做出嚴重疏忽非法殺害張的行為,但李因精神狀況不宜答辯,最後獲無條件釋放。
政府憲報周五(13 日)公布,醫委會信納李宏邦所患的神經認知障礙症已無法逆轉,而且會繼續惡化,認為他精神上不適合從事內科、外科或助產科執業,會行使《醫生註冊條例》的權力,將李從普通科醫生名冊永久除名。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 8 人開審前承認暴動罪,12 人分別判囚 4 年 7 個月至 6 年 10 個月。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 7 人先後提出定罪和刑罰上訴,案件去年 12 月在高等法院聆訊。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下周三(18 日)宣布判決,預料需時 15 分鐘。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指在 YouTube 披露與警方國安處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被控妨害調查、煽動兩罪。案件周四(12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透露,正申請法援,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訊待法援署處理。
官亦向王稱,「希望你成功啦」,又稱「納稅人畀錢,何樂而不為?」王自行申請保釋,控方反對。官聽罷陳詞拒絕申請。散庭時,多名旁聽人士向王揮手,有人祝他「生日快樂」,保安員要求「靜啲靜啲」。
記協主席鄭嘉如私人刑事檢控《華爾街日報》一案,周四(12 日)進入第 10 天審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鄭一方早前提交、與上司的錄音對話呈堂,另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辯方傳召《華》母公司歐洲、中東、非洲及亞太人力資源副總裁作供。她指公司在 2024 年初,決定亞洲總部由香港遷至新加坡,遂陸續裁員,而鄭是遭裁減的員工之一,《華》沒對鄭採取任何紀律處分。她在控方盤問下另確認,曾接受公司律師針對本案指控的模擬盤問,但僅被建議按所知盡力回答。案件周五續。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下周四(19 日)展開。據悉,至少有兩批居民獲批准成為涉事方,其中一批為被解散的現屆法團管委會委員。兩批居民已有律師、大律師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其中一方有資深大律師代表。
獨立委員會回覆《法庭線》指,其他涉事方包括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市建局、競委會、物業管理公司「置邦」,亦將適時公布涉事方的名單。民政事務總署則回覆指,法團管理人「合安」的代表,將出席聽證會旁聽。
大律師事務所 Liberty Chambers 周三(11 日)公布,該事務所共同創辦人、資深大律師夏偉志(Graham Harris)離世,享年約 75 歲。
夏偉志上月獲大律師公會頒授終身會員銜頭,成為公會歷來第九位終身會員。他擅長刑事法,曾參與多宗備受關注的案件,包括於 1986 年佳寧集團詐騙案中擔任控方,以及在 2014 年許仕仁貪污案,代表新鴻基地產董事局前聯席主席郭炳江。
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早前舉辦西班牙文興趣班,店長龐一鳴及相關公司被指違反《教育條例》,遭票控「管理未經註冊學校」等 5 罪,案件周三(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龐一鳴供稱,開班前於網上發現,時任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於 2017 年曾表明,舉辦舞蹈、戲劇等興趣班毋須註冊,而涉案西班牙文班不設考試和功課,「just for fun(只為求樂趣)」,參加者完成課程後不會獲發證書,故開班前沒尋求法律意見。控方則指,「學校」的定義包括以任何方式提供教育課程的機構,並非僅局限在課室授課。案件押後至 4 月 10 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