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於 2021 年爆出虐兒醜聞,事後 34 名職員被起訴虐兒罪。涉 12 名職員、最後一宗案件周一(7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 10 人被判囚半年至 5 年 4 個月,另兩人獲判 18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王詩麗指,幼童因父母無法照顧而被送往童樂居,卻被照顧者欺負,對於辯方求情稱受童樂居歪曲文化影響而犯案,官認為與其仿效,不如集眾人之力推倒歪風,指各被告知悉不得體罰仍明知故犯,行為可恥,或令幼童「有樣學樣」。
其中被判 5 年 4 個月的的被告,涉過百次虐兒事件,是本案最重的刑罰。官斥其「心腸歹毒、橫蠻無理、行為邪惡、令人髮指」,指被告粗暴對待幼兒,「視他們為玩物」。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