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兩人早前認罪判囚一年。
餘下 7 名原居民被告的案件,周五(1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 5 人不認罪,一人因病押後答辯;餘下一人認罪,押後至 5 月 9 日判刑。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到,他曾串謀一些中間人,以 10 萬元出售自己的「丁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兩人早前認罪判囚一年。
餘下 7 名原居民被告的案件,周五(1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訊。其中 5 人不認罪,一人因病押後答辯;餘下一人認罪,押後至 5 月 9 日判刑。認罪被告的案情提到,他曾串謀一些中間人,以 10 萬元出售自己的「丁權」。
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2022 年被控串謀詐騙。案件尚待審理時,廉署今年再起訴 9 名元朗原居民,指他們涉與程振明等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當中兩人承認各以 10 萬元出售「丁權」,周五(13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各判囚一年。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評,出售「丁權」是欺騙政府、濫用土地資源的行徑,性質嚴重,惟控方選擇在裁判法院起訴兩人。官以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指起點接近裁院可處最高刑期。
官拒絕接納辯方提出因案件涉延誤減刑,指控方調查沒有延誤,也不涉案例中被告遭「又拉又放」、承受雙重心理打擊,故僅給予認罪的三分之一扣減。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法庭線》按已還押日子等推算,被告將最早於明年、最遲至 2032 年出獄,而當中 18 人已完成三分之二刑期,若他們在服刑期間,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按例最多減三分之一),有望於短期內獲釋。不過在「23 條」後,就國安罪服刑者未必獲獄中減刑。
該 18 人之中,郭家麒、范國威、王百羽、吳敏兒、張可森、朱凱廸、岑敖暉及楊岳橋 8 人獲法官在判詞指具真誠悔意、重犯機會低,法庭「相信」當局在衡量減刑時會予以考慮。
懲教署未有正面回覆上述被告會否獲減刑,指署長會考慮實際情況及所有相關資料和因素,嚴格依照法律、公平公正地處理。
主稿|港首宗顛覆案判刑 戴耀廷囚10年 官裁4人屬首要分子、三級罰則不完全適用
47 人案周二(19 日)判刑,戴耀廷被判囚 10 年,為刑期最重的被告,其餘被告則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7 年 9 個月不等。法官部分接納辯方立場,指被告面對的是串謀控罪,顛覆罪條文下的刑期分級有參考價值,但非完全適用,另接納部分被告對法律無知而給予減刑。 眾被告於 2021 年 1 年被捕,同年 3 月被控,部分人還押至今逾 3 年 8 個月。考慮他們已還押時間、部分人涉另案刑期,預料有 11 人至 2030 年或之後重獲人身自由。 文字報道:47人案|港首宗顛覆案判刑 戴耀廷囚10年 官裁4人屬首要分子、三級罰則不完全適用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周二(19 日)判刑,高院 3 名指定法官裁定戴耀廷等 4 人屬於「首要分子」,以判囚 12 至 15 年為量刑起點,在認罪及協助控方減刑後,戴被判囚 10 年,成為《國安法》在港實施至今刑期最重的被告,官指戴「實質上是提倡一場革命」;區諾軒、趙家賢的刑期分別為 6 年 9 個月及 7 年。
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案,法官部分接納辯方立場,指被告面對的是串謀控罪,顛覆罪條文下的刑期分級有參考價值,但非完全適用。官另反駁辯方稱謀劃不可能實現,指謀劃不是注定失敗,「61 萬名市民也不認為如此」,但接納部分被告對法律無知而給予減刑。
罪成被告分別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毛孟靜、譚文豪、郭家麒及范國威料於明年上半年出獄,而戴耀廷與正就暴動案服刑的鄒家成則料至 2032 年出獄。保安局長鄧炳強指,整體判刑已反映了嚴重性,會研究判詞決定會否就個別被告的刑期提出上訴。
有被告在社交媒體發文,胡志偉表示「不用擔心,志偉的身體和精神都好好」;梁國雄向妻子撰家書致意。鄒家成稱對刑期絕不樂觀,但仍見希望。何桂藍分別以英文及中文撰文,由反修例運動談到本案。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於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各人分別被判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不等。當中判刑最重的是首被告戴耀廷,其次是有份發起《墨落無悔》的鄒家成,判囚 7 年 9 個月。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判刑同日下午見傳媒,指整體判刑已反映了罪行嚴重性,至於會否就個別被告的刑期提出上訴,則會在研究判詞後再決定。英、澳、歐盟均就判刑發聲明,當中歐盟聲明提到,各被告入獄再一次打擊香港的自由民主,以及多元發展,而被告所參與的活動,在任何尊重基本民主原則的政治體系中,都應被認為是合法。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則在記者會上,強調任何人都不能打著民主的旗號從事違法活動,又不點名批評個別西方國家,無視本國通過有關司法程序,維護自身國家安全的事實,無端指責香港法院實施《國安法》。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於周二(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他們被判囚 4 年 2 月至 10 年不等,當中被判最重的戴耀廷,被判囚 10 年。多名被告的親友、伴侶均到場旁聽,正庭內大部分的旁聽人士,均是親友。得悉判決後,不少親友表示是想像之內,或甚至「比預期中好」,但亦有親友表示難以接受。 其中呂智恆的養母,散庭後在庭外舉標語時,被警員帶走,期間一度情緒激動,高叫「佢係好人,點解要坐監」。從審訊到求情,再到判刑,不少親友受訪時,都明言最大的願望,是被告可以盡快獲釋、團聚。但即使扣除還押日子,綜觀各被告的刑期,刑期最短的也須繼續服刑。至少在今日,還沒有被告能與家人團聚。 文字報道:47人案判刑|親友盼團聚 鄒家成女友:唔希望呢班人被忘記 呂智恆養母被警帶走47人案判刑|市民冒雨通宵排隊高峰期500人 梁晃維中學老師:佢哋向香港人交代咗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共 14 人經審訊後罪成、31 人認罪,案件將於周二(19 日)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被告之一伍健偉的「戰友」,前「天水連線」元朗區議員林進稱,伍「而家豁然咗、開朗咗,所有應該要做嘅嘢都做咗啦」。
林稱,這 3 年半對於很多牆外的家屬、朋友,「大家嗰時間,某程度上都係停頓」,最終迎來判刑日子,「希望大家可以好好 move on ,繼續好好生活」。同樣表示希望見到伍健偉一面的 C 小姐稱,希望伍可盡快出獄,「大家都想快啲完,相聚一下,食吓飯」。另外,記者向排頭位約 10 多名巿民,以及隊尾的 10 多名市民,詢問輪候旁聽甚麼案件、為何提早排隊,但不獲回應。
司法機構公布,周二在正庭及伸延庭將安排 404 個公眾席及 71 個記者席,其中正庭僅設 5 個公眾旁聽座位,其餘旁聽席,分布在另外 6 個延伸區域。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判刑在即,45 位罪成被告現年 27 至 68 歲,來自不同世代,有民主派老將,亦有在反修例冒起的素人。他們過去逾 3 年半因案保釋或須還押,人身自由受限但人生沒有停下來。
《法庭線》從庭上求情和公開資料整理眾人的近況,有人經歷失去摯親和離別,有人成婚,有人望出獄後結婚,他們心中滿是對家人的思念。有人事業受挫、失去專業資格,在獄中努力進修為未知的將來打算,亦有人說要修煉身心。
保釋期間,有人仍然關顧社區、露宿者和單親家庭。有人隱退,有人反思過去的政治參與、深切道歉,亦有人覺得沒有不對,表達無悔、毋怨。消失於公眾視線的他們,在高牆內外經歷悲歡離合,還有更多。
11.19判刑三焦點:角色與刑期分級、減刑幅度與限制、剩餘刑期
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將在 11 月 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本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條文設「首要分子」、「積極參與」及「其他參與」3 個刑期分級,其中兩級設有監禁 10 年及 3 年的刑期下限。
3 名指定法官首先須決定是否採納刑期分級;若採納,將須裁定被告屬於哪一級,再決定量刑起點。減刑方面,認罪的 31 人將獲最多三分一扣減,不過「呂世瑜案」已確立不得減至低於級別下限;而從犯證人可獲額外減刑,並可減至低於下限。此外,因應「23 條」新規定,國安罪行被告未必能獲獄中行為良好減刑。
各被告求情時已闡述對於法庭量刑的立場(見內文表),他們至今已還押 70 天至逾 3 年 8 個月,扣除還押日子後,尚有多久才復得人身自由,備受關注。
47人案|失摯親、成婚、隱退 逾3年半保釋與還押 高牆內外的他們經歷了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