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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求情.九西超區衞服|余慧明指刑期外或面紀律聆訊 岑子杰獲區諾軒撰信

47人案求情.九西超區衞服|余慧明指刑期外或面紀律聆訊 岑子杰獲區諾軒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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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47人案求情|5名被指組織者完成求情 各方陳詞說了甚麼?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人罪成,被指為組織者的 5 人,包括認罪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審訊後罪成的吳政亨,周三完成一連兩日的求情。 戴耀廷一方指,他真誠錯信初選合法,而港大法律系陳弘毅、張達明及牧師蘇穎智都為戴撰信求情,讚揚戴的貢獻,又指「非暴力」是戴一生「堅信、堅信、堅信」的信念。認罪並成為從犯證人的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則爭取 50% 至 66% 的刑期扣減。官問會否指區為「超級金手指」,辯方稱不會。 吳政亨一方則讀出親撰的求情指,稱「一直堅信自由民主原則」,支持初選但從沒主張否決預算案。案件下周二續,將處理港島參選人的求情。

47人案求情.被指組織者|戴耀廷一方指刑期下限不適用 倡以囚3年為量刑起點 

47人案求情|戴耀廷一方倡囚3年為起點量刑 控方指區諾軒、趙家賢作供屬「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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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被指組織者5人周二將求情 官裁斷戴耀廷為主推手 指區諾軒圖劃清界線

47人案|被指組織者5人周二將求情 官裁斷戴耀廷為主推手 指區諾軒圖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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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判詞分析1|初選被指違法的核心 原訟庭3法官:五大訴求不可能達成

47人案判詞分析1|初選被指違法的核心 原訟庭3法官:五大訴求不可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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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6.25求情 預定需時3天

47人案|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6.25求情 預定需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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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89日審訊 何桂藍:黎敬輝筆記不太準確

【實時更新】47人案|第89日審訊 何桂藍:黎敬輝筆記不太準確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1 日)展開第 89 日審訊。何桂藍第四日作供,稱控方早前引用、由「民動」總幹事黎敬輝所寫的新東會議筆記紀錄「唔係太準確」,指自己在會上應沒說過「故綱領更進取較好」,因不認為否決預算案的取態是進取,「其實都只係撳個反對掣啫...當時在席嘅黨派,基本上都做過呢件事㗎喇。」

何又指不認同區諾軒早前證供,稱認為新東協調會議是爭論為避 DQ 到哪個地步,而非應否否決預算案;而會上討論否決權時,有人提出民生影響,是出於擔心選民反應,「我理解,係講緊選民明唔明白,點樣同選民去解釋,唔係講緊發言者本身會因為民生嘢,醫院學校而唔去投(否決預算案)」。

周四審訊時,何供稱理解戴耀廷寫否決權的字句,是指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但不一定要否決,「簡單嚟講,佢(戴)寫咗句根本乜都無講過嘢出嚟」,故認為積極抑或會運用不太重要。何又稱,鄒家成在新東會議上提出採「會運用」,而她聽鄒的發言後「有啲慚愧」,承認曾為鄒「幫口」,支持採「會運用」字眼。

全日綜合報道:
47人案|何桂藍稱認同「議會絕非抗爭終點」 解釋指不欲予民眾假希望
周四報道:
47人案|何桂藍承認支持採「會運用」否決權字眼 稱聞鄒家成發言感慚愧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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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交代被告加入串謀時間 辯方指列一堆日子不能接受

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交代被告加入串謀時間點 辯方質疑列一堆日子不能接受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四(6 月 1 日)展開第 61 天審訊,控辯繼續就「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陳詞。控方應法官要求,書面交代指稱各被告,以及黎敬輝、蔡澤鴻與郭榮鏗 3 名被指為共謀者,加入本案串謀的時間點。

法官提出質疑,其中指出黎敬輝出席協調會議是他作為「民動」員工的工作範疇,質疑單憑控方所指,不足以確立黎是共謀者。鄒家成一方指控方列「一堆日子」供官選擇,而非明確提出各人加入的時間點,做法不可接受。

吳政亨一方指吳沒意圖加入戴耀廷的串謀。黃碧雲、林卓廷、鄭達鴻及梁國雄的代表大狀,則指控方應用「共謀者原則」的證據不足。案件周五續,料法官會就法律爭議作出裁決。

周三報道:
47人案|法官令控方交代各被告、被指共謀者加入串謀日期 辯方指控方案例沒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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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法官令控方交代各被告、被指共謀者加入串謀日期 辯方指控方案例沒約束力

47人案|第60日審訊 官下令控方交代各被告、被指共謀者加入串謀協議日期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31 日)展開第 60 天審訊,控辯繼續就「共謀者原則」法律爭議陳詞。法官陳慶偉甫開庭,要求控方交代其指稱各被告加入串謀協調的時間,並需整理成列表,限周四(6 月 1 日)遞交。案件周四續審。

控方早前指出,本案的串謀在 2020 年 1 月飯局形成,陳慶偉數度追問,如果法官不同意該日期,控方認為的下個日期為何,主控周天行先後回答同年的 3 月 25 日及 6 月 8 日,指分別是公民黨召開記者會,以及趙家賢向戴耀廷索取各區協調協議文件最終版本的時間點。

辯方指出,控方引用的美國上院法院案例,並沒分析如何應用「共謀者原則」,因此對本案沒約束力。法官又指若按控方說法,人們需慎交朋友,否則朋友日後犯事,不論先前的交往如何清白(innocent),二人聯繫的言行都會變成有罪。官要求控方周四再作回應。

周一報道:
47人案|共謀者原則爭議 控方首提公職行為失當 指應考慮《國安法》前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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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47人案證供整合|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眼中,初選發生過甚麼事?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所有控方證人完成作供。當中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總共作供 44 日。《法庭線》整合 3 人證供,重組 2020 年那場逾 61 萬港人投票參與的民主派初選,由源起至被指違法的經過。 針對控方指控各人同意透過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最終導致特首辭職。庭上披露,初選有協議文件提及運用否決權。區諾軒供述,戴耀廷早於一個初選起源的飯局中,提及否決權議題、各區的協調會議亦曾討論,但對於參加者有否達成共識,3 人證供並不一致。 區諾軒、趙家賢亦供述加入協辦初選的原因。區稱「想貢獻民主運動」;趙則指不想「民主動力」作為民主陣營的一分子,欲助民主派達「立會過半」目標,在立會取得重要角色;但鍾錦麟指趙加入的最主要原因是不想「民動」被排除在外。 連日審訊,辯方循不同方向盤問,包括挑戰趙家賢證供的可信性、質疑「35+」計劃及否決預算案以迫使政府讓步的可行性,亦釐清各被告的政治光譜、立場,以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 文字報道:47人案組織者證供1|重組經過:一場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 由源起至被指顛覆政權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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