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國安案3人各判囚5年 呂世瑜申終極上訴許可 光城者2人申刑期上訴

兩國安案3人各判囚5年 呂世瑜申終極上訴許可 光城者2人申刑期上訴
理大男生呂世瑜被指 2020 年在 TG 頻道煽動港獨及售武煽暴,2022 年 4 月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原獲法庭由判囚 5 年半減刑至 3 年 8 個月。惟控方指,判刑受《國安法》罪行的最低刑期所限,情節嚴重者須「處 5 年以上」,法官胡雅文改判被告監禁 5 年。

呂世瑜早前不服刑罰向高等法院提上訴,上訴庭駁回申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呂世瑜已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尚待發出聆訊通知書,聆訊未有排期。

此外,「光城者」案兩被告承認「串謀煽動顛覆政權」罪,判囚 5 年至 5 年 3 個月,法官參照「呂世瑜案」把刑期扣減 6 個月至最低刑期 5 年。兩人亦未獲全數三份一扣減。兩人不服刑期,周一(27 日)提出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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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確認完成區諾軒主問 就「共謀者原則」交25頁文件 官押後周三續

47人案|第16日審訊 控方就共謀者原則交35頁文件 辯方需時閱 押周三續審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一(27 日)展開第 16 天審訊。主控周天行甫開庭指,對區諾軒沒進一步提問,確認控方已完成對其主問;另已向辯方就控方如何應用「共謀者原則」提供文件。

辯方指,控方的文件範圍闊,審閱文件及索取指示需時,獲法官批准周三(3 月 1 日)再續。另一主控萬德豪確認,本案最早的協議在 2020 年 2 月 15 日已形成,涉及戴耀廷、區諾軒二人。控方亦確認,社民連網頁截圖、公民黨片段等證據,會用於控告所有被告。

法官回應辯方時則指,待控方展示所有證據後才處理,本案是否適用「共謀者原則」。法官李運騰並歸納指,本案的法律爭議點是,該原則是否可適用於當時尚未違法(《國安法》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生效)的協議;第二,原則是否可適用於未成為一分子(party)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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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三周審訊 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

初選47人案 - 法庭線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三周審訊完成,《法庭線》整理一周文字及影像報道,讓讀者更易掌握審訊進展。

周一(20/2),第 11 日審訊:
控方連日播放涉案片段,何桂藍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促控方指出,引用「共謀者原則」所依賴作出指控的發言。控方一度指所有發言都會依賴,被法官李運騰質疑。控方最終同意,在辯方盤問前作出回應。

周二(21/2),第 12 日審訊:
區諾軒供稱,5 個地方選區各有一份初選協議,但因憂被指違法及令候選人被取消資格,沒要求參選人參署亦未有公開。控方欲播放一涉案記者會片段,被 3 名法官質疑沒需要。

周三(22/2),第 13 日審訊:
控方將初選協調協議文件、提名表格,以及按金收據等 4 份文件呈堂。庭上又披露,提名表格有承諾支持「35+」協調共識,以及「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兩項條款。

周四(23/2),第 14 日審訊:
控方將組織者及新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區諾軒供稱,參與九龍東初選協調的與會者想公開一份協議,內容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要求大會認可,望獲接納,否則憂「兵變」。

周五(24/2),第 15 日審訊:
區諾軒作供提及「抗爭派」一詞,法官要求解釋。區提出以不認罪被告為例,指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為「抗爭派」,又指何屬「較為有左翼思想嘅人」。控方稱下周一交代「共謀者」依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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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19-2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19-25
《立場》案|控方指博客文章〈卡夫卡式香港〉涉煽動 鍾沛權指作者借文學表達憂慮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24 日)踏入第 36 日審訊,亦是控方第 15 日盤問鍾沛權。在過去一星期,控方曾列舉拉登、普京、納粹德軍等假設例子,詢問鍾審批文章的界線。鍾沛權表示在極端情況下,「唔敢話一定唔發表,我會有猶豫,言論自由對我嚟講係接近一種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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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指鄒家成等3人為「抗爭派」 控方下周一交代「共謀者」依賴言論

47人案|區諾軒指鄒家成等3人為「抗爭派」 控方下周一交代「共謀者」依賴言論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15 天審訊。區諾軒作供提及「抗爭派」一詞,法官要求解釋。區提出以不認罪被告為例,指鄒家成、何桂藍及余慧明為「抗爭派」,又指何屬「較為有左翼思想嘅人」,並一度面向被告席問「準唔準確?」

截至周五,區已作供 10 日,控方表示對他的主問接近完成。控方又在法官提問下澄清,指控各被告均於 2020 年 7 月 1 日已參與串謀;法官李運騰指此為控方新的說法。此外,辯方再促控方交代如何使用「共謀者原則」,控方稱於下周一(27日)續審時交代。

周五實時更新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15日審訊 區諾軒逐一指出不認罪被告是否「抗爭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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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倡武裝手法達「港獨」 武館教練認煽動顛覆等囚5年 女助力認無牌管槍械囚16月

被指倡武裝手法達「港獨」 武館教練認煽動顛覆等囚5年 女助力認無牌管槍械囚16月
尖沙咀一間武館的男教練,被指 2020 年起年半間,在 Facebook 發帖倡建「港獨武裝力量」、辦「殺鬼隊訓練班」,他早前承認《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男教練另與女助手,就藏有開山刀、弩等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法官練錦鴻周五(24 日)在區域法院判男教練監禁 5 年,女助手監禁 16 個月。

法官指本案屬「情節嚴重」,而男教練開設兩個 Facebook 帳戶發帖,可見非一時衝動或單純宣洩不滿,而是刻意令閱覽帖文的人數倍增。而且其武術館內有把「烈士行為」光榮化的「聖壇」,刻意煽動他人對政府的怨恨。法官相信,女助手得悉教練的意圖,而涉案武器相當危險,需判處阻嚇性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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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15日審訊 區諾軒逐一指出不認罪被告是否「抗爭派」

47人案|第15日審訊 控方播放初選記者會片段 戴耀廷稱看不到初選如何違反《國安法》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15 天審訊。控方於早上播畢 2020 年 7 月 9 日記者會片段後,顯示戴耀廷在記者會稱,初選參選人沒提出涉及分裂國家的言論,重申行使《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要求特區政府問責,「我見唔到點樣符合《國安法》第廿二條所講嗰個非法手段。」聆訊午續。

案件周四審訊時,控方將組織者及新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並向區發問。區供稱,參與九龍東初選協調的蔡澤鴻曾提出,與會者想公開一份協議,內容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要求大會認可,望獲接納,否則「佢(蔡)怕會『兵變』」。區指當時認為「大會已無權威左右他們的決定」,而自己有「把關不力」的責任,亦憂慮其他區有類近行動。

周四文字報道:
47人案|控方呈堂WhatsApp 披露九東提發布公開協議、戴耀廷稱「不說癱瘓政府」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不認罪被告當中, 10 人獲准保釋, 6 人包括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等正還押,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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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第15日審訊 控方播放初選記者會片段 戴耀廷稱看不到初選如何違反《國安法》

47人案|第15日審訊 控方播放初選記者會片段 戴耀廷稱看不到初選如何違反《國安法》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15 天審訊,續傳區諾軒作供。控方周四(23 日)審訊時表示,同意讓區閱讀部分記者會的謄本,毋須播所有片段,但提到需要播放其中一段片段,解釋指有部分被告保持沉默,片段可顯示他們當時的反應。

片段見到戴耀廷在記者會稱,初選參選人沒提出涉及分裂國家的言論,重申行使《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要求特區政府問責,「呢個係《基本法》所賦予畀立法會嘅權力嚟嘅⋯我見唔到點樣符合《國安法》第廿二條所講嗰個非法手段。」

另案件原定早上 10 時開庭,惟柯耀林因誤會法庭指示遲到,延誤約半小時後開庭。控方播畢 2020 年 7 月 9 日記者會片段後,讓區諾軒閱讀另外 5 個記者會片段謄本。聆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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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呈堂WhatsApp 披露九東提發布公開協議、戴耀廷稱「不說癱瘓政府」

47人案|控方呈堂WhatsApp 披露九東提簽署公開協議、戴耀廷稱「不說癱瘓政府」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區諾軒日前供稱,因憂被指違法及被取消資格,各區初選協調的協議文件原本不要求簽署,亦不公開。案件周四(23 日)展開第 14 天審訊,控方將組織者及新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見內文表)呈堂,並向區發問。

區解釋訊息時供稱,參與九龍東初選協調的蔡澤鴻曾提出,與會者想公開一份協議,內容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要求大會認可,望獲接納,否則「佢(蔡)怕會『兵變』」。區指當時認為「大會已無權威左右他們的決定」,而自己有「把關不力」的責任,亦憂慮其他區有類近行動。

控方亦展示戴耀廷 2020 年 7 月中發出的 WhatsApp 訊息,提及「不提否決每一個議案,也不說癱瘓政府」。區供稱當時中聯辦、港澳辦譴責初選或違法,他理解戴「係想修正 35+ 嘅講法,規避法律風險」。審訊周五(24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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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認遲交兩警專家證供 官批不合理、指未達無法彌補不公准呈堂

47人案|控方認遲交兩警專家證供 官批不合理、指未達無法彌補不公准呈堂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控方早前指擬傳召兩現職警長作專家證人,講解 Facebook 及 YouTube 運作。何桂藍的代表大狀反對,質疑控方延誤提交專家證供。法官最終批准警專家證供呈堂,但指不等於已接納內容,專家資格仍有待確認。

3 名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李運騰及陳仲衡,周四(23 日)頒下裁決理由,批評律政司的延誤理據不合理(時序見內文表),但認為現時距離控方傳召兩警長前仍有時間,考慮到專家證據的性質及內容,相信何桂藍一方仍有足夠時間考慮,及在需要時取得辯方專家證供;情況不會對何一方構成無法彌補的不公,亦不礙公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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