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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求情 官反駁時問辯方讀判詞時「你瞓著咗覺?」

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求情 官反駁時問辯方讀判詞時「你瞓著咗覺?」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一宗涉及 9 人的案件,除 3 人開審前認罪,餘下 6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周五(22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法官謝沈智慧指,辯方呈交一系列區院判刑理由書,但上訴庭早已明言同級法院判案沒約束力,斥辯方對此「聽而不聞、視若無睹」、「簡直係嘥法庭時間、納稅人嘅錢!」

辯方指,本案情節不嚴重、沒事先計劃;法官指裁決已提及示威者如「熟練軍隊」,反問辯方讀判詞時「你瞓著咗覺?」至於辯方指另一被告審訊後有悔意,望可索取教導所報告,法官拒絕稱:「有悔意?佢經審訊後被定罪喎!」6 人續還押至 10 月 31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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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囚47至63月 官指場面極暴力 嚴重性不比梁天琦案低

11.18油麻地|6人暴動罪成囚47至63月 官指場面極暴力 嚴重性不比梁天琦案低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當中涉及 6 人的案件,4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與兩名開審前認罪被告,周一(18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3 年 11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

暫委法官陳慧敏指,當時警方和示威者人數懸殊,又指示威者投擲至少 251 枚汽油彈,「場面極之暴力」,嚴重性不比梁天琦案低。辯方求情指,控方檢控延誤、被告一旦入獄,難以照顧家人,惟法官拒絕接納,指有大量暴動案件湧現,警方、法庭已傾盡人力物力處理,又批評是被告咎由自取。散庭後,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及高呼「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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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28歲男認暴動續還押 辯方求情:僅穿黑衣沒攜裝備

11.18油麻地|28歲男認暴動續還押 辯方求情:僅穿黑衣沒攜裝備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市民「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涉及 23 人的案件,現年 28 歲男子周一(1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暫委法官黃雅茵下令被告繼續還押至 10 月 11 日,候同案被告案件開審,預料當日播放案發片段及判刑。

案情指,被告被捕時衣著及身上物品為黑色上衣、深藍色長褲及黑鞋,一部 iPhone 及電話卡。辯方求情指,被告僅穿黑衫黑褲,沒有攜帶保護性及攻擊性裝備,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參與性極低,採納較低量刑。辯方又指,被告案發後積極面對人生,盼盡早服刑完畢,照顧家人及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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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11.18油麻地|1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官拒納被告供詞、據環境證據推論蓄意留守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封理工大學,大批人士「圍魏救趙」,213 人在油麻地碧街一帶被捕,分拆成多案審理。其中 15 名案發時 14 至 24 歲的被告被控暴動,一人早前認罪,其餘 14 人不認罪受審,周六(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

他們須還押至 9 月 26 日求情、 10 月 4 日判刑,待為 5 名現 18 至 19 歲的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其餘被告則索背景報告。

本案 14 人均沒直接證據指控其參與暴動。暫委法官劉綺雲拒納數名被告及辯方證人的供詞,並指考慮各人被截停時衣著、攜示威者裝備等,認為唯一合理不可抗拒的推論是各人是蓄意留守現場,從而支持及鼓勵其他示威者,是有意圖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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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油麻地|事隔逾3年8月被控 3人認阻差、管鐳射筆還押9.27判刑

8.31太子、油麻地|事隔逾3年8月被控 3人認阻差、管鐳射筆還押9.27判刑

2019 年 8 月 31 日,旺角及太子港鐵站內發生衝突,港鐵以「緊急事故」宣布封站,防暴警進站以警棍等制服和拘捕多人。事隔逾 3 年 8 個月,16 名男女被落案起訴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其中 11 人周三(6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3 人分別承認阻差及管有鐳射筆,還押至 9 月 27 日判刑,以候索背景報告。另外 6 名不認罪被告押後至 11 月 6 日作預審,餘下一名被告同日答辯,眾人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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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城大學生會署理會長暴動罪成 判入教導所 官:被告品格良好屬不爭事實

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官為案發時不足21歲被告酌情減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9 人的案件,1 人認罪、18 人被裁定罪成,其中 18 人早前判囚 36 至 57 個月,餘下一名案發時 17 歲學生,還押至周六( 5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游德康早前一度拒絕為女生索取教導所報告,其後獲告知同一事件另一宗暴動案,有年輕被告被判入教導所後,批准判刑前先索報告。法官周六判刑時指,現年 20 歲被告熱心服務,任職城大學生會會長、校董會成員,另義務服務自閉症學童、老人等弱勢社群,「一直擁有正面良好品格係不爭嘅事實」。

游續指,被告雖於案發現場壯大聲勢,但沒直接暴力行徑,加上其良好品行,認為教導所命令「有利於感化被告,都係對社會最有利嘅處置方法」。判刑時旁聽席坐滿人,被告離庭前,有旁聽人士向被告高呼「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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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6人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41至45個月 官:被告前途受影響咎由自取

11.18油麻地|6人開審前認暴動 判囚41至45個月 官:被告前途受影響咎由自取
警方在 2019 年 11 月圍封理大校園,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本案 8 名被告,其中 6 人在開審前認罪,法官謝沈智慧周五(28 日)於區域法院判 6 人監禁 41 至 45 個月。

法官形容,示威者猶如熟練軍隊推進,是次暴動並非突然發生,早有預謀,行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而暴動令商店未能營業,對居民構成滋擾,多項公共設施受損,造成的公共開支難以估計。而被告面對嚴重罪行,個人或家庭背景可謂微不足道,即使個人前途受影響亦屬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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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11.18油麻地|4人暴動罪成還押9.18候判 官斥供詞不實、被困窄巷可推論是被追捕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當中一宗涉及 6 人的案件,4 人經審訊後,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與開審前認罪的 2 人,一同還押至 9 月 18 日判刑。被告親友向犯人欄高呼「保重呀自己!」、「阿樂!等你!」。

暫委法官陳慧敏指,不接納各被告及辯方證人稱,到場晚膳、等車等說法,批評他們的供詞不盡不實。就有被告案發時並非穿著黑衣,法官稱「不會就任何人的衣服顏色,而自動把他標籖為某一類人」。官表示,考慮所有環境證供,包括被告在窄巷被困等,唯一合理推論是,他們是遭警方追捕,而走入窄巷的暴動者之一,並壯大其他暴動者聲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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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官為案發時不足21歲被告酌情減刑

11.18油麻地|18人暴動罪成判囚36至57個月 官為案發時不足21歲被告酌情減刑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9 人的案件,1 人開審前認罪,18 人經審訊後罪成。當中 18 人包括認罪者,周六(15 日)在區院被判囚 36 至 57 個月(見內文表)。餘下一人候索報告,押後 8 月初判刑。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暴動量刑大原則是具懲罰性及阻嚇性,又提到案件數以千計示威者,現場滿目瘡痍,惟均沒證供指 18 人有直接暴力或煽動行動,遂劃一以判囚 4 年半為量刑起點。就案發時不足 21 歲被告,官指若案件能盡早審結,他們或有判監以外選項,遂酌情減刑。

辯方求情時則指,望法庭參考區院法官陳廣池的案例量刑,亦有辯方指望考慮被告過去 4 年守禁足或宵禁令,人身自由受限而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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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油麻地|15人暴動罪成 黃子悅等14人囚36至52月 案發16歲少年入教導所

11.18油麻地|15人暴動罪成 黃子悅等14人囚36至52月 案發16歲少年入教導所
2019 年 11 月 18 日理大衝突,警方在油尖旺一帶展開圍捕行動,拘捕逾 200 人。其中 15 人的案件,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 10 人認罪,餘下 5 人經審訊後亦被裁罪成。暫委法官崔美霞周四(13 日)於區域法院判 14 名被告監禁 36 至 52 個月,當中認罪的黃子悅被判囚 37 個月,另外案發時 16 歲的少年則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指,示威者攜個人裝備到場,是次暴動屬預先計劃,示威者非粗疏行事,而且投擲 251 枚汽油彈,暴力程度非常嚴重。法官指,本案沒證據證明被告有作出暴力行為,但他們留在現場亦屬支持暴力示威者。法官另考慮部分被告曾做義工、曾拯救溺水人士等作酌情扣減,其中提到黃子悅患抑鬱症,但仍做義工及到非牟利團體工作,對社會有莫大貢獻,酌情扣減一個月,判她監禁 37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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