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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單程證男涉中港多次強姦及非禮約13歲繼女 否認8罪受審

47歲單程證男涉中港多次強姦及非禮約13歲繼女 否認8罪受審
47 歲持單程證內地男被指於 2018 年至 2019 年期間,分別於雲南寓所及繼女的葵涌寓所,兩度強姦當時 13 至 14 歲的繼女,以及強迫她為自己口交等,他被控強姦及非禮等共 8 罪。案件周一(6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審陳詞指,事主與家人到雲南探望被告時,被告曾在駕駛電單車期間,伸手觸摸事主私處,又在雲南寓所及事主在葵涌的寓所兩度強姦繼女,強迫事主為他口交及手淫等。而事主在錄影會面形容,當被告觸摸其私處時,她曾叫「唔好再整我」,但不獲理會。案件周二(7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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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練認性侵13歲少女、非法性交 稱「付出真情」拍拖多年曾想成婚 判囚39月

游泳教練認性侵13歲少女、非法性交 稱「付出真情」拍拖多年曾想成婚 判囚39月
2011 年 6 月至 7 月,1 名當時 47 歲的業餘游泳教練兼結他導師,涉兩次非禮當時 13 歲的女學生 X,並與她非法性交等。被告早前承認所有控罪。本案原定於去年 12 月判刑,惟當時辯方呈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因記錯事主年齡、故否認非法性交。暫委法官葉啓亮質疑,報告在被告錯誤陳述下撰寫,要求辯方再索取一份心理報告。被告還押至周五(20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付出真情,曾希望與事主結婚,多年來熱衷公益,交友圈廣,沒有戀童癖,希望輕判。事主亦呈上求情信,稱與被告當時為情侶。

法官裁決時指,案情非常嚴重,即使當時被告和事主是戀人關係,案發時兩人相差 34 年,他亦是事主胞姐的男朋友,以及擔任事主的教練。法官稱,被告利用其年紀和身份犯案,並斥被告一度在沒有安全措施下與事主性交,罔顧她的安全,最終裁定被告判囚 39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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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歲男子認侵犯親女判囚7年 官:自私、禽獸行為徹底摧毀事主童年

48歲裝修工認侵犯親女判囚7年 官:自私、禽獸行為徹底摧毀事主童年
48 歲男裝修工,被指自 2014 年起,侵犯現年 14 歲的親生幼女約百次,包括以陽具磨擦她大腿間至射精,及強迫她為自己口交、手淫等。男子承認非禮及虐兒等共 15 罪,周三(4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7 年。

法官邱智立判刑時指,被告沒盡父親責任,更濫用親女對自己的信任,將事主當成發洩工具,已徹底摧毀她的童年。而被告的自私和禽獸行為,已在事主身上留下永久而深遠的烙印,必令她一生充滿悲憤及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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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與妻性生活不美滿而性侵未成年親女 裝修工認15項非禮、虐兒罪 還押候判刑

稱與妻性生活不美滿而性侵未成年親女 裝修工認 15 項非禮、虐兒罪 還押候判刑
48 歲裝修工被指由親女 3 歲起非禮對方,於 2014 至 2019 年期間,在香港及內地住所舔女兒外陰、要求她口交,並將陰莖放在其內大腿抽插。女童事後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被告警誡下稱「我無插入去」,又聲稱因與妻子性生活不美滿,容易被激起性慾而性侵女兒。

被告周三(21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 15 項非禮、虐兒等罪。辯方求情指明白案情嚴重,「如果法官認為要嚴懲,用(非禮罪)最高刑期 10 年監禁做量刑起點,辯方都不能有異議」,但望考慮不涉暴力,又指被告有真誠悔意,「認晒所有罪,唔想個女(出庭作證)受第二次傷害」。

被告 2021 年被捕後一直還押。法官邱智立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4 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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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已婚男教師認 7 度與男生互相口交及手淫 還押 12.14 判刑

中學已婚男教師認 7 度與男生互相口交及手淫 還押 12.14 判刑
47 歲已婚中學男教師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0 年期,分別在學校及私家車內,7 度與一名 13 歲至 14 歲男生互相口交及手淫。被告周三(1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7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

法官謝沈智慧把案件押後至 12 月 14 日判刑,並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精神科、心理及事主創傷報告。法官特別指出,希望專家了解被告是否有孌童癖及評估重犯機會,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庭上透露,被告自 1997 年成為中學教師,與妻子於 2006 年結婚。妻子與兩名 13 及 11 歲的女兒早前已移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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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逼子自慰判囚 4 年 官斥自甘墮落、荼毒兒子 指任職警員屬加刑因素

前警員逼子自慰判囚 4 年 官斥自甘墮落、荼毒兒子 指任職警員屬加刑因素
現年 48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向 12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陪審團早前裁定 2 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 2 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嚴重猥褻行為罪」成立,周四(6 日)被判監禁 48 個月。

法官李運騰指,被告對事主有管教責任,卻沒有以身作則 、樹立正面價值觀,無恥地做出猥褻行為﹐更教唆兒子自瀆,是自甘墮落、荼毒兒子、禍延下一代及影響他的性觀念。被告作為在職警員屬加刑因素,即使他不是利用職權犯事,卻做出令人震驚、厚顏無恥的事,違反公眾對他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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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司機聲稱阻惡運降臨 性侵女友女兒判囚 4 年 6 月 提上訴遭駁回

巴士司機聲稱阻惡運降臨 性侵女友女兒判囚 4 年 6 月 提上訴遭駁回
中年巴士司機聲稱被同居女友 12 歲女兒的內褲丟中,會為他帶來不幸,2015 至 2017 年間在家侵犯對方,包括強逼口交,「以阻止惡運降臨」。他於 2020 年被裁定一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成,判囚 4 年 6 個月。

被告不服定罪上訴,指事主一方面指被他侵犯,一方面主動要求與他獨處,認為其證供有違常理。上訴庭周五(23 日)頒判詞指,當時事主信任上訴人,亦未意識到其行為算是甚麼,加上原審法官看過事主作供表情,認為「並非一個沒有太多人生閱歷的年輕證人可裝扮出來」,終駁回申請,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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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涉逼子自慰案|辯方稱男童「發夢」看到父母性交 男童否認:我覺得係真實

前警員涉逼子自慰案|辯方稱男童「發夢」看到父母性交 男童否認:我覺得係真實
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被告否認猥褻、虐兒等 10 罪,周一(5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男童在辯方盤問下表示,小時候有「隱藏性陰莖」而下體痕癢,被告會教他在學校廁所內「𢯎痕」,故他不肯定小一至小四期間,被告是教他「𢯎痕」還是自慰。辯方指,男童曾向精神科求診,並稱看到父母性交,其實是「發夢」;男童不同意,「我覺得係真實囉」。男童周二(6 日)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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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涉逼子自慰案|男童錄影會面稱父親邀他自慰 若拒絕遭藤條指嚇

前警員涉逼子自慰案|男童錄影會面稱父親邀他自慰 若拒絕遭藤條指嚇
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被告否認猥褻、虐兒等 10 罪,周五(2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男童在錄影會面表示,被告以「識女仔」為由,向他播放色情影片,又稱「阿仔一齊做啦,好歡樂、好開心㗎」。男童指,若他不想自慰,被告曾以藤條指嚇,並稱:「搞錯呀,咁正你都唔識珍惜?」被告又直播夫婦性交,指「你要睇真人示範㗎」。

X 下午透露視像作供,辯方指 X 以往讀書較懶散,因此父母在客廳安裝閉路鏡頭監視他。X 確認客廳有裝閉路電視,「但唔肯定目的係咪想監視我」,亦知父母的手機有開關鏡頭的程式,他則沒有該程式。下周一(5 日)X 將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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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帶女童到殘廁口交 判囚 3 年 10 月 官:不應看輕受害人心理傷害

男子認帶女童到殘廁口交 判囚 3 年 10 月 官:不應看輕受害人心理傷害
5 歲女童去年前往天水圍一所補習社時,遭 31 歲陌生男子帶到商場殘廁,男子脫去女童校服及觸摸她的胸部,女童在男子要求下替他口交,其母親得知女童未有依時補習揭發事件。男子早前承認一項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 10 個月。

被告聽取判刑時一直低頭,暫委法官鍾偉強強調,不應看輕受害人受性侵後造成心理傷害的可能性,「法庭要將保護兒童作為重要考慮」。法官又指,女童母親事後亦受情緒困擾,覺得自己要為事件負責,刻意疏遠親友,這都是被告對其女兒作出難以想像的性侵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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