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歲無業女子被指去年 9 月企圖在禮賓府外點燃能量飲品縱火,被警員發現後又襲擊對方,稱自己是 FBI 要入禮賓府查案。她否認企圖縱火及襲警兩罪,經審訊後,裁判官葉啓亮今(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出裁決,指被告毫無疑問有做出涉案行為,但基於被告精神錯亂,裁定她兩項罪名不成立,並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76 條,為她索取精神科報告,以決定被告有否需要接受監護令或「監管和治療令」。案件押至 7 月 12 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7 歲無業女子被指去年 9 月企圖在禮賓府外點燃能量飲品縱火,被警員發現後又襲擊對方,稱自己是 FBI 要入禮賓府查案。她否認企圖縱火及襲警兩罪,經審訊後,裁判官葉啓亮今(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出裁決,指被告毫無疑問有做出涉案行為,但基於被告精神錯亂,裁定她兩項罪名不成立,並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76 條,為她索取精神科報告,以決定被告有否需要接受監護令或「監管和治療令」。案件押至 7 月 12 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齊柏林熱狗店」分店店長與女友,被指 2021 年 4 月在石硤尾民建聯街站,把用以懸掛國旗的索帶剪斷,導致五星旗倒下。兩人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周二( 17 日)被判罰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賠償港幣 100 元。
2016 年 6 月,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於事件中殉職,死因庭上周二裁定二人死於不幸。當時與迷你倉同幢的地下租客,上週五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時昌迷你倉等 4 間公司,就大火所造成的損害作出賠償,惟原告未於入稟狀列明申索金額。
前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新界西候選人趙寶琴及王振霖,早前承認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還押至今( 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指,法庭有責任維護公眾利益、選舉廉潔及公正性,拒絕接納被告因一時疏忽而輕判。但考慮到案情不算最嚴重、被告重犯機會極低,終判即時監禁 3 星期,扣除還押日數後,料最快明天獲釋。
一名 59 歲兒童暫托所男幹事,被指在 2020 年 5 月至 6 月,在暫托所房間內強吻案發時 9 歲的印裔女童,又以下體摩擦女童下陰。他今(16 日)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同日開審。控方播放與女童錄影會面,片中她供稱有一晚在舍內,有一名「老男人」進入她房間,他關門後光著下身,用下體摩擦其下陰,又強吻她和摸她胸部。她指事後大哭,覺得自己是「壞孩子」,「因為我容許這事發生」。
另外,法官在審訊期間,批評警員為女童錄取口的態度具引導性,稱「個啲咁嘅態度,引佢講啲嘢引到出哂口」,又指女童在片段尾聲,曾向警方表示翌日要上課,希望早點回家,斥「似乎警員調查都係為自己方便,而唔係為受害者著想」。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第六日審訊完結。同案被告、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周一(16 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他獲豁免起訴。
周達權供稱,黎智英的私人公司 1998 年更改註冊地址至將軍澳工業邨,惟從未在「水牌」上出現,又指該公司沒有申請牌照,是「當時由黎生同其他董事決定,我都唔知點解」。黎智英周二需出席另案聆訊,案件押至本周三(18 日)續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周一(16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控方傳召被告之一、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他獲准以特別通道進出法庭,以及豁免起訴。
兩名由女變男的跨性別者在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下,向入境處申請更改身分證性別被拒,司法覆核被裁定敗訴,其後上訴再遭駁回。兩人申請終極上訴,爭議政策會否導致殘忍、非人道或侮辱性待遇,以及有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上訴庭今(13 日)頒下判詞,指案件涉及重要的法律觀點,爭議亦具公共性,故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
於 2019 年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候選人歐頌賢,被指在選舉期間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誘使選民投票給她,被控兩項舞弊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1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嘉琪指,被告短時間內兩度犯案,希望為選舉達到最佳效果。她強調任何賄選都必須嚴厲對待,以阻嚇相關行為,維持選舉公平公正,拒絕採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判監禁 4 個月 2 星期。
內地著名「紅色文獻」收藏家符春曉在香港的油麻地單位前年被 3 名無業漢爆竊,報稱損失近 50 億藏品,其中一幅估值 23 億的毛澤東字畫遭被告以 200 元賤賣,該買家誤以為是仿製品,剪開字畫兩半裝錶家中。3 人被控入屋犯法或處理贓物罪,今(13日)在區域法院均承認控罪,但辯稱不知贓物價值不菲,法官拒信納,判處 3 人監禁 28 至 30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