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雲咸街上周五凌晨(10 日)發生槍擊斬人案,疑有黑幫持刀襲擊另一幫派,受襲一方開槍還擊後逃去,警方周三(15 日)再拘捕一對尼泊爾籍兄弟,兩人周五(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兩人保釋,還押至 9 月 5 日再訊。至於早前受傷留院的36 歲巴基斯坦籍男被告,仍未能出庭,押至下周提堂。警方調查事件一周,暫累計共 7 人被落案起訴。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中環雲咸街上周五凌晨(10 日)發生槍擊斬人案,疑有黑幫持刀襲擊另一幫派,受襲一方開槍還擊後逃去,警方周三(15 日)再拘捕一對尼泊爾籍兄弟,兩人周五(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兩人保釋,還押至 9 月 5 日再訊。至於早前受傷留院的36 歲巴基斯坦籍男被告,仍未能出庭,押至下周提堂。警方調查事件一周,暫累計共 7 人被落案起訴。
衞生防護中心前顧問醫生甘啟文,被指 2005 至 2014 年間,為世衛等 3 個國際及海外組織提供結核藥物測試及其他服務時,濫用公職牟取私利,涉款共逾 420 萬元。他早前承認 6 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欺詐罪,還押至周五(17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勞潔儀指,被告當時位高權重,透過誤導世衛等組織,濫用公職牟取私利,嚴重違反誠信,加上犯案時期長達 9 年,案情嚴重,不宜處以緩刑,考慮到他過往有良好品格、熱心服務公益等,最終判囚 2 年零 7 個月。
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2019 年 3 月不堪工作壓力墮樓身亡,死因庭裁定她死於自殺。校董會指時任校長羅婉儀管理不善,將她解僱。羅入稟勞資審裁處,指校董會無理解僱,追討逾 800 萬元賠償,並要求復職。案件周四(16 日)再訊。 署理主任審裁官林美施指,申索方或校方文件牽涉「極為複雜、極技術性」的法律爭拗,建議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處理。羅引法例指案件應在審裁處處理,官指有權將案移交法院,着羅「你睇清楚(法例)先啦」。 裁判官又指,羅未按程序修改申索書,如再不修改,法庭有權將申索金額剔除。官將案押後至 10 月再訊,與訟雙方須就是否轉介高院提交陳詞,另羅須呈交申索書的草擬修訂本。
2020 年 12 月,少年借 16 歲男生的手提電話後弄丟,男生索償不果,在屋邨梯間推對方落樓梯,又以膠拖鞋及告示牌襲擊他,並聯同另一位女童拍下其祼照,勒索 9,000 元。患有過度活躍症的男生早前承認襲擊、勒索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 4 罪,周四(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陳慧敏指案情嚴重,但考慮其年紀、心理狀況適合判入院舍,最終判入勞教中心。
競委會周四(16 日)公布,入稟起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旗下的安樂工程集團、信興集團及另外 3 人違反《競爭條例》,指他們在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屬嚴重反競爭行為。 競委會調查顯示,兩間公司的職員在回應顧客報價或招標邀請時,透過電郵等緊密溝通,分享投標意向及工程日數等敏感商業資料,涉案違例行為持續逾 4 年,涉及工程銷售總額約 20 億港元。 競委會要求競爭事務審裁處,頒令宣布安樂及信興違反《競爭條例》、施加罰款,以及禁止相關公司及人士日後從事同類行為。 競委會強調,安樂及信興作為母公司,必須確保集團所有成員遵守《競爭條例》,又指已知悉尚有其他空調工程的潛在反競爭行為,短期內或展開進一步法律程序。 安樂工程集團周四舉行股東周年大會,主席潘樂陶於會後指,公司運作如常,又指安樂與信興「沒有關係」,「真金不怕洪爐火」。
2017 年,46 歲菲傭投訴遭女僱主虐待後猝死,陪審團經過 6 日研訊,周三( 15 日)裁定她「死於自然」,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同時將案件轉介警方,進一步調查涉案中介公司及僱主。(另見報道) 事件擾釀 5 年,家屬終於得到一個「遲來的交待」,死者胞妹發聲明指,研訊完成「鬆一口氣」,並感謝所有參與研訊的人,讓她有機會「了解姐姐的故事」。 她在事發後曾來港錄口供,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亦去信死因庭,促請全面調查。警方其後指案件無可疑,死因庭亦於 2019 年發出死亡報告,認為毋需召開研訊。家屬最終在非牟利國際組織 Justice Without Borders 協助下,再向高院申請召開死因研訊獲批。
民主黨創黨成員、前觀塘區議員黃啟明 2022 年 5 月初,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前黨友、民主黨前副主席梁翊婷,追討逾 5 萬元。案件周三(15 日)進行簡短提訊,押後至 7 月 13 日再訊。 申索書指,相關費用與梁協議分攤的租金及裝修費,梁曾承諾歸還,惟黃多次催促,對方仍未還款。
葵涌石籬中轉屋將在 2022 年底清拆,住戶須在期限前遷走。有居住 10 年的居民指房委會的安置安排不公平,並影響其生活及生計,周三(15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政策決定,並爭議安置安排涉歧視單身戶及違《基本法》。 申請人許榮恩於庭外稱,可行申訴方法用盡不果,才申請司法覆核,冀獲法庭正面回應,頒令房署向他提供平等公屋安置安排,又稱若申請失敗,不排除對政策負責人提出私人檢控。 《法庭線》向房屋署查詢回應,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35 歲專科醫生被指 2020 年在 Telegram 群組發佈一名女子的內衣照及性愛片,被控 4 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周三(1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溫紹明指,被告不僅發布性愛照片,還公開事主結婚照,可見他故意對事主造成傷害,而非惡作劇。辯方求情指,本案情況如管有色情光碟,盼法庭考慮判處罰款。惟裁判官不同意,指本案如刑事恐嚇甚至勒索,「你話嗰啲商業用途,完全唔可以類比」。 裁判官明言會判監,但考慮被告工作性質特別,亦關注病人福祉,批准被告保釋至 6 月 29 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46 歲菲傭 2017 年疑遭女僱主虐待,經常日做 21 小時至深夜,甚至被禁止在家中廁所更換衞生巾等,辭職後被發現在房間昏迷,送院不治。死因研訊周三( 15 日)踏入第 6 天,2 男 2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 4.5 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向警方和勞工處作出共 7 項建議,包括進一步調查涉案中介及僱傭公司是否違例、違法,獲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批准,下令警方跟進。 何俊堯又指,僱主應該清楚外傭為何請辭,卻向警方表示完約因「工人屋企有啲事」,影響警方調查方向,「係幾嚴重嘅行為」。裁判官指,雖然僱主已移居海外,但都會轉交警方跟進,「睇吓有咩可以做到」。 記者致電大眾通女傭中心老闆李偉康,對於法庭轉介警方調查案件,李坦言「咁我都無辦法啦,呢個係事實,我都唔可以有啲咩狡辯啦,係咪先?」他又指,數年前被黑客入侵,因此失去涉案死者的文件副本,強調自己並無刻意刪除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