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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認TG煽惑縱火囚2年 求情指患過度活躍症 官稱一般判囚4年起、已下調量刑

男生認TG煽惑縱火囚2年 求情指患過度活躍症 官稱一般判囚4年起、已下調量刑
21 歲男學生被指於 2020 年,分別透過兩個 Telegram 群組發表煽惑縱火的言論,事隔兩年後被起訴。他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煽惑他人縱火罪」,案情指被告於 2 個 Telegram 公開群組內留言,曾與其他人討論使用槍械和汽油彈,包括「用好汽油彈先用真槍」、「我哋掟火魔,最多都係用布袋彈……用槍真係一次性」等,又建議使用「火魔」及磚頭等。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幼患過度活躍症,2019 年社會事件令病情惡化,因熱愛香港和對民主制度有執著,誤以為使用暴力可達到心中理想,現時已明白訴諸錯誤方法。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被告並非群組管理員及不涉大量留言,考慮其背景等因素後已下調量刑,終判囚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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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馬地警署汽油彈案 辯方爭議手機通訊內容呈堂 被告供稱沒自願提供解鎖密碼

跑馬地警署汽油彈案 辯方爭議手機通訊內容呈堂 被告供稱沒自願提供解鎖密碼
2020 年 3 月 30 日凌晨,跑馬地警署遭投擲汽油彈,波及一輛附近停泊的私家車。6 人包括一對兄弟及其母親,事後被控縱火等罪。案件周三(28 日)於區域法院展開第 12 日審訊,處理特別事項。

辯方早前爭議,第五被告手提電話之文字及語音通訊內容被截取呈堂,警員作供時則指,獲被告主動展示解鎖密碼。被告周三就爭議作供,指從沒被警員問及解鎖方式。他又稱,被捕後獲准回覆訊息,期間警員曾取走其電話;在辯方詢問下,被告又確認解鎖電話的情形被閉路電視攝錄到。

案件周四(29 日)續審,料屆時將處理特別事項陳詞及相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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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馬地警署汽油彈案 被告供稱警威嚇「唔認就告暴動、呢單嘢好細囈」故招認縱火

跑馬地警署汽油彈案 被告供稱警威嚇「唔認就告暴動、呢單嘢好細囈」故招認縱火
2020 年 3 月 30 日凌晨,跑馬地警署遭投擲汽油彈,波及一輛附近停泊的私家車。6 人包括一對兄弟及其母親,事後被控縱火等罪。案件周二(27 日)於區域法院展開第 11 日審訊。

辯方主問下,18 歲男被告供稱被拘捕時受警員威嚇,警員指若不招認會被控暴動,因認為暴動罪比縱火罪嚴重,故在警署會面室內簽署記事冊招認,期間配合警員所有指示,以為「合作就可以快啲走」。案件周三(28 日)續審,將傳召第 5 被告,不認罪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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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囚2年2月 官指抗疫工作艱巨 斥犯案本末倒置

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囚2年2月 官指抗疫工作艱巨 斥犯案本末倒置
懷疑患抑鬱症及思覺失調的 28 歲運輸工人,被指在 2022 年 2 月,將冒煙垃圾桶推至大圍一個檢測站,並向火種噴助燃劑,期間曾大叫「走啊!」。他早前承認縱火罪,還押至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 年,另因違反另案緩刑令,須額外服刑 2 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認為,被告並非極度年輕,或智力不正常,反而涉及多個加刑因素,包括有預謀犯案、使用助燃劑等。官又指,被告犯案時高叫「香港人反抗!」,法庭對辯方所指被告無法見母親最後一面感痛苦而犯案的解釋,持極大保留。

法官指,抗疫工作本已十分艱巨,被告在檢測站縱火屬本末倒置,且他在緩刑期間犯案,令案情更嚴重,但考慮到其精神問題及坦白認罪,決定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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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還押6.12判刑 辯方指母在醫院離世、無法見最後一面

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還押6.12判刑 辯方指母在醫院離世、無法見最後一面
患有抑鬱症及思覺失調的 28 歲運輸工人,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案情指他 2022 年 2 月,將冒煙垃圾桶推至大圍一個檢測站,並向火種噴噴劑,期間曾大叫「走啊!」。被告須還押至 6 月 12 日判刑,期間索取精神科報告,以判斷是否適合判醫院令。

辯方形容被告身世可憐,又指曾因母親被勸說接種疫苗,與護老院職員起肢體衝突,及後其母在醫院離世,被告無法見她最後一面,感到痛苦、震驚,並把矛頭指向政府抗疫不力。

法官謝沈智慧指出,該檢測站不乏男女老幼,旁邊更有傷健人士院舍,一旦起火,疏散並非易事,又指被告噴助燃劑屬加刑因素,並反問「佢針又唔打,我當佢燒哂人哋嘅採樣,又點控制個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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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母疑平底鍋襲兒後 不滿11歲兒子反鎖家門、縱火恫嚇開門 判12個月感化令

單親母疑平底鍋襲兒後 不滿11歲兒子反鎖家門、縱火恫嚇開門 判12個月感化令
45 歲單親母疑不滿兒子上網課時不專心,扔出平底鍋,擊中兒子小腿。及後兒子趁被告外出時反鎖家門,令被告無法入屋。被告涉點燃門上揮春,令濃煙入屋,兒子感呼吸困難和嘔吐。被告早前承認虐兒及縱火罪,暫委法官溫紹明周三(19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荃灣法院)判被告 12 個月感化。

辯方表示,希望法庭判處感化令,而法官判刑時,關注被告於短短兩年間犯下兩次虐兒罪,質疑感化令是否足以阻止被告再傷害兒子,但考慮到本案嚴重性較低,兒子亦表明希望繼續與被告生活。法官最後表示,即使有猶豫,仍決定給予被告機會。法官判刑後又寄語她,為了自己及兒子的人生,努力愛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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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罪成囚6年 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

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罪成囚6年 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以及與人到美心西餅縱火,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被判監禁 6 年。男生不服定罪及判刑,在沒有法律代表下,於上周四(6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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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七一向禮賓府掟易燃物 25歲男判囚2年8月 官寄語「出返嚟好好工作」

認七一向禮賓府掟易燃物 25歲男判囚2年8月 官寄語「出返嚟好好工作」
25 歲無業男被指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後引爆。他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周五(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 年 8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本來是個有活力、有夢想的年輕人,但受疫情及疾病影響,致投考消防處失敗,與社會事件無關。而被告現已透徹反思己過,重犯機會低。

法官姚勳智判刑指,被告事前曾到禮賓府視察,並在凌晨帶易燃品到場,考慮到附近有很多植物,火勢或一發不可收拾。法官明言,本案隨時可以 4 年半至 5 年監禁作量刑起點,但考慮到他認罪、沒有案底等,決定下調,並寄語被告,切勿把負面情緒發洩在其他人身上,「出返嚟好好工作,唔好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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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4罪成判囚6年 官指因政見對美心集團報復

7.1銅鑼灣|20歲男縱火等4罪成判囚6年 官指因政見對美心集團報復
2020 年 7 月 1 日,有人發起港島區遊行,抗議《國安法》實施,其後多人被捕。一名退休警員兒子、案發時 17 歲男學生涉攜有汽油彈,以及與人到美心西餅縱火,早前被裁定兩項縱火罪、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一項盜竊罪全部罪成。

法官謝沈智慧周三(15 日)在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6 年。被告案發時 17 歲,但法官引用案例指不能只著眼其年輕,而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伙同犯案、有預謀、在香港人煙稠密的商住區犯案、使用易燃劑等。官又指,明顯被告因不同政見針對美心集團報復。

現年 20 歲的被告,被帶返羈留室時向親友席高呼「我愛你呀,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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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男認向禮賓府掟易燃物還押3.31判刑 案情指被告筆記寫上時任特首、官員等名字

24歲男認向禮賓府掟易燃物還押3.31判刑 案情指被告筆記寫上時任特首、官員等名字
24 歲無業男被指於 2021 年 7 月 1 日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後引爆,被控一項縱火罪。他周五(10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姚勳智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押後案件至 3 月 31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案情提及,被告於事發前曾到禮賓府視察環境,案發時把土製燃燒裝置拋向植被再引爆。被告的手寫筆記本寫上時任行政長官、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建制派支持者等 25 個名字及其住址等。被告曾搜尋「化學反應爆炸、爆炸香港、土製炸彈」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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