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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男子認非禮14歲智障姪女囚16月 求情指喪妻後把持不住 官斥以長輩身分犯案

41歲男子認非禮14歲智障姪女囚16月 求情指喪妻後把持不住 官斥以長輩身分犯案
41 歲清潔工被指在 2019 年至 2020 年期間,3 度在住所非禮 14 歲智障姪女,包括抓胸及「撩」下體,事後給她 200 元零用錢,又威脅對方若不乖,便收回送給她的手提電話。被告警誡下稱「衰鹹濕」,周四(22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3 項非禮罪,被判監禁 16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喪妻後、把持不住才犯案,現時已搬離案發單位,重犯機會低。法官練錦鴻指,女童一生坎坷,兩度遭父母虐待而被送入保良局,又因告發被告,而遭祖父責罵。他批評被告利用長輩身分及同居便利,乘家人不察覺時犯案,又威逼利誘 X,使她在不情願下供其淫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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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不小心駕駛判囚18日 藝人楊明刑期上訴失敗 即時服刑

認不小心駕駛判囚18日 藝人楊明刑期上訴失敗 即時服刑
藝人楊明 2020 年 8 月,涉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駕車期間,越線撞毁一個交通指示牌,再向前駛 20 多米後剷上石壆。他 2021 年 11 月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被判監 18 日及停牌 2 年,惟他不服刑期過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見內文表)。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仲衝周四(22 日)裁定楊明上訴失敗,維持原判,下令他即時服刑。換言之,楊明須在獄中度過冬至、聖誕及元旦。法官在判詞中形容,楊明駕駛態度「可謂持續性的差勁」,認為過往法庭對其輕判,明顯不能有效警惕,或令他從中汲取教訓,考慮到他並非沒有重犯風險,需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法官又指,楊明一再推翻認罪答辯,根本談不上「盡早認罪」,認為原審裁判官鄧少雄以此為由,給予完整的三分一刑期扣減,是大有商榷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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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灣仔|被指《禁蒙面法》生效翌日示威 案發時 16 歲少女開審前改認暴動罪

10.6 灣仔|被指《禁蒙面法》生效翌日示威 案發時 16 歲少女開審前改認暴動罪

2019 年 10 月 6 日,禁蒙面法生效翌日,港島有反蒙面法示威,多人被捕。其中一宗涉 10 人案件,有 9 人擬否認在灣仔參與暴動等罪,原定周四(12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案發時 16 歲曾姓少女,甫開庭改認暴動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准保釋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判刑。其餘 8 被告因當中有人染疫,押後下周五(9 日)開審。 周四開審前改認罪被告,為案發時 16 歲女學生曾令兒,她面對餘下兩罪則獲存檔法庭,即各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身處非法集結時蒙面罪」。另一案發時 22 歲女子謝芷盈,則改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暴動罪續受審。另 33 歲被告周貝家染疫,未有出庭。 案情:示威者以鑽地車破壞車路 向警反擲催淚彈 兩認罪被告同意案情指,案發日下午,數百示威者佔據灣仔軒尼詩一帶癱瘓該處交通。至下午約 5 時 12 分,身穿深色衣裝、戴裝備示威者拆走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鐵欄,並拋磚至馬路建路障。另有示威者在軒尼詩道及史釗域道交界焚燒雜物。 案情續指,警方到場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示威者以雨傘掩護與警方對峙,同時以鑽地車破壞行車路,兼用輪胎、大型垃圾桶、路牌等堵路。有示威者向警方投擲汽油彈,或反擲催淚彈。至下午 5 時 52 分,警方推進,其後制服及拘捕多人,包括兩認罪被告。其中曾令兒穿黑褲、雨褸,戴防毒面罩、頸巾、手袖、手套,攜有兩白色噴漆;謝芷盈則穿黑衫黑褲黑帽,攜一部無線電收發機。 同案 1 人早前認罪 判囚 43 個月 9 名被告依次為謝芷盈(案發時 22 歲,下同)、吳俊傑(16 歲,學生)、李苑瑩(21 歲,學生)、黃為瀚(31 歲,文員)、周貝家(33 … Read more

9.29 金鐘|9 人被控暴動 5 人開審前認罪 同案 4 人不認罪受審

9.29 金鐘|9 人被控暴動 5 人開審前認罪 同案 4 人不認罪受審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9 人案件,周四(12 月 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5 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另外 4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警方在金鐘道推動防線,同時由樂禮街進行包抄,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制服並拘捕 5 名認罪被告。部份被告於被捕時曾激烈反抗,需要 3 名警員才能將其制服,亦有警員從後捉住被告背囊將其制服。

法官練錦鴻押後至明年 1 月 9 日,聽取 5 名認罪被告的求情和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候判。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案發時 18 歲,望法庭能考慮監禁以外的選項,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惟練官指,被告現年已 22 歲,法例沒有強制要求監禁外的選項,拒絕辯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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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六四|兩漢涉旺角堵路被控非法集結 開審前改為認罪 保釋至明年 2 月判刑

2020 六四|兩漢涉旺角堵路被控非法集結 開審前改為認罪 保釋至明年 2 月判刑
警方 2020 年首以疫情為由,不批准六四維園悼念晚會,有市民改在 18 區「遍地開花」悼念,其中旺角爆發警民衝突,有警員發射胡椒噴霧驅趕堵路行動。

2 名原否認非法集結等罪的 55 歲男子,周四(24 日)在區域法院更改答辯意向,承認非法集結罪,二人另面對的抗拒警員罪則獲存檔法庭。案情指,警員當日埋伏朗豪坊監察,期間有人高叫「光時」等口號,兩被告則有份拖圍欄出馬路。

法官林偉權押後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判刑,期間兩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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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單日偷拍 10 女子私密部位 認罪稱將失去「一直喜歡做嘅事」 准保釋候判

休班男警涉單日偷拍 10 女子私密部位 認罪稱將失去「一直喜歡做嘅事」 准保釋候判
29 歲休班男警被指在今年 5 月,單日內偷拍共 10 名女子私密部位,被同袍巡邏時揭發。男警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 10 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將失去「一直以來喜歡做嘅事」,承諾「唔會再行差踏錯」。被告獲准保釋,押後至 12 月 1 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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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官透露不認罪被告或農曆年後開審 料審期約 50 日 趙家賢達協議審後判刑

47 人案|官透露不認罪被告或農曆年後開審 料審期約 50 日 趙家賢達協議審後判刑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等法院程序,其中 29 人擬認罪,18 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趙家賢、袁嘉蔚、徐子見,周二(11 月 1 日)在高院處理案件管理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聽取辯方對求情、判刑方面意見。

法官首透露,法庭最快在明年 2 月、農曆新年後安排不認罪被告開審,料審期約 50 日、暑假前完成。控方指,已與代表趙家賢的大律師利琛「達成協議」,趙將在審訊後判刑。徐子見、袁嘉蔚則冀在同案被告開審前判刑,另提出法律爭議,包括控方案情中指稱的串謀協議,哪些部分指涉兩名被告,以及應否由 1 名法官處理判刑。案件押後 11 月 28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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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甚麼是「紐頓聆訊」?

法律 101 | 甚麼是「紐頓聆訊」?

「賢學思政」國安案中, 4 人承認「串謀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10 月 22  日被判囚 30 至 36 月及教導所。被告之一王逸戰求情時,被控方質疑他在網上發表的公開信,顯示他並無悔意。法官一度要求辯方考慮召開「紐頓聆訊」處理。

雖然最後在該案中並未召開「紐頓聆訊」,但這個較少聽聞的程序,究竟從何得名?甚麼情況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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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金鐘|9人被控暴動 20歲少年擬認罪 辯方冀滿21歲前處理 以考慮監禁外刑罰

7.1 金鐘|9 人被控暴動 20 歲少年擬認罪 辯方冀滿 21 歲前處理 以考慮監禁外刑罰 排期明年三月答辯
2019 年 7 月 1 日,大批示威者在金鐘一帶集結,9 名男子包括一對孖生兄弟被控暴動等罪,周四(20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其中案發時 17 歲的男生擬認暴動罪,辯方指被告將於 2023 年 6 月踏入 21 歲,希望法庭及早處理案件,以索取一系列報告,考慮其他判刑選項。

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排期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答辯,其餘 8 人押至 12 月 1 日再訊,以候向控方索取文件和給予法律意見,所有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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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判囚 18 日 上訴指判刑不應考慮「嚴重受酒精影響」 律政司反駁

藝人楊明不小心駕駛判囚 18 日 上訴指判刑不應考慮「嚴重受酒精影響」 律政司反駁
藝人楊明 2020 年 8 月涉在半山馬己仙峽道駕車期間,越線撞毁一個交通指示牌,再向前 20 多米後剷上石壆。他 2021 年 11 月承認不小心駕駛等兩罪,被判監 18 日及停牌 2 年,周四(22 日)在高院就刑期上訊。

上訴方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爭議原審裁判官判刑時,不應將楊明事發時「嚴重受酒精影響」的因素納入考慮。律政司反駁,上訴人承認案發時情況,原審可考慮作判刑,「不能當睇唔到」。

法官押後案件至 12 月 22 日判決。楊明續准保釋,保釋金由 3 萬元加至 10 萬元,期間不得離港,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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